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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国人素有孝敬父母之美德。客家人于此极为重视,将这方面的内容郑重其事地写人家法族规,作为族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足见其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继承与发扬光大。
和睦团结在客家的家法族规中,非常突出地体现了客家人重视和睦团结的思想,在这方面形成了一些可贵的认识。例如,在对待兄弟关系方面。客家人认为:“兄弟吾身之依,生则同胞,居则同巢,如手如脚。不和兄弟,是伤残手足,难为人类。凡我兄弟,切不可争产争财,以伤骨肉。”对待同宗关系方面则认为:“予姓蕃衍皆祖宗一脉分形之人……凡我族人尚笃亲亲之谊,方不愧为望族。”在对待乡里关系方面,客家人认为:“同乡共里姓氏众多,非属姻戚即属支脉,一当以和为贵。若以强欺弱,以众暴寡,恃积怨成仇、挟丑图报而嫌隙互生。与其日启衅端前,何不早从礼止。从此联修之后,凡我族众,不得藉势凌人,尤当和睦乡里,永效友好。”
无论是对待骨肉同胞,还是对待同族宗人,抑或对待乡里邻舍,客家人的家法族规中都明确规定要和睦相处,团结友爱,不可争利争财,恃强凌弱,这表现出客家人以和为贵的思想及其博大的胸襟。
重农务本对农业的重要性,客家人有深刻的认识。这种认识写进了家法族规。例如,夏府李氏在其族规中特列《务农业》条,认为,“农桑,衣食之必资,上可以供父母,下可以养妻子,所以奉生之木也。苟不勤力耕种,必致荒芜田园”。并提出规定:“凡我族人,切不可偷安懒惰,以致终身饥寒。”钟氏也在其族规中列《勤耕稼》条例,提出:“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顾食由以耕田而得,夫田不耕则食无所出。”号召族众“勉力为上农,胼手抵足,早出晏归,蔗千斯仓万斯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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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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