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是地方文化传统重建的重要契机与实践
在各地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中, 无论他们有哪种主观考虑,无论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客观地看,这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不仅是为国家民族乃至世界人民保存与传承文化财富, 而且是对已经破碎的地方文化传统的重建。
地方文化传统是特定地区特定群体共享的精神生存与物质生活的传统。长久的特定的地域生活,人与地方易于形成有机的互动关系, 并逐渐养成特有的地方趣味与地方感觉, 这种趣味与感觉构成了地方文化传统深层内涵; 同时地方文化传统更明显地体现在地方生活方式、地方历史记忆、地方风物传说中。 地方文化传统是维系地方文化生态的重要力量, 是地方社会良性运行的精神保障。
中国地域广袤,族群众多,地方文化丰富多彩。 同时由于中国自秦汉郡县制确立之后, 行政区划相对固定,更重要的是中国农业社会的长期稳定,人们安土重迁,促成了地方文化传统的形成与长久保持。但这种地方文化传统在近一百年来持续的社会政治变革中遭到重大损毁, 我们今天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许多文化现象,曾经被贴上旧文化的标签,予以全面扫荡。 文化同质化造成了地方文化传统的大面积消失, 地方文化传统的缺失, 不仅是给依赖这些文化传统生活的地方居民心理造成严重伤害,从长远的角度看,也是对中华文化根脉的阻断。
自2004年中国加入联合国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之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中国政府工作任务之一, 地方文化传统的重建获得了空前的便利条件。我们看到了明智的地方官员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更感受到地方知识分子对于复兴地方文化传统的热望。 地方文化人积极参与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资料整理与申报文案的写作工作,因为他们对地方乡土文化的熟稔及发自内心的热爱,所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中, 特别关注文化的主权,地方文化传统重建的诉求特别强烈。 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给地方文化传统的复兴提供了重要机遇。虽然这不一定是中国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原初宗旨与直接目标,但事实上人们充分利用这一难得的历史机缘, 在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义下,直接将地方文化遗存作为地方标志已凸显出来。
(1)在地方文化传统重建过程中重视整体文化与地方文化相互依存的关系。在长达数千年的一以贯之的伦理文化氛围中,中国人创造了丰富而有效的、为各社会层面所共享的历史文化传统, 这种超越地域的文处,还有赖于地方文化小传统的接受与转化。地方文化因为风土的不同, 也会产生服务于特定地域人群的地方文化,形成地方性文化标志。这些地方文化既是对文化大传统的丰富与补充, 同时也使地方社会生活新鲜而生动。 中国的地方文化传统既是地方自足的文化整体, 也是整体性中国文化的一个子系统, 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2)地方性文化传统的重建要符合地方文化生态法则与地方文化历史的逻辑。每一文化区域都有自己的文化品性与文化景观, 我们应该善于开掘利用地方文化资源。在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掘中,地方人士对地方文化遗产进行了合理的总结与提升。 人们从丰富的地方文化中提炼了地方标志文化, 地方的标志文化不是轻易提炼获得的, 它要求对地方文化空间与群体生活进行考察、分析与总结,然后找出能反映该地文化特性的标志文化。 对于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机,为获取地方名利,伪造传统的行为,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批判态度。
(3)地方文化传统的重建应遵循文化宽容原则,避免过分文化自恋与文化自足。重建地方文化传统,是为地方民众提供精神家园, 为统一和谐的整体文化提供坚实的文化基础。因此,应该秉持文化开放与宽容的原则,在充分肯定褒扬乡土文化的前提下,对家乡文化感性认同,同时也要理性看待乡土文化,避免过分的文化自恋与文化自足。既要重视地方文化建设,也要提倡文化的流动与文化共享的精神。地方文化传统的重建,在较大程度上是文化空间的恢复与发展。 但这文化空间是与更大的文化环境、 与整个时代生活背景息息相关。地方文化传统不是封闭自足的传统,不是自我陶醉的传统,它是一个与文化大传统不断交流,与周边地方传统不断接触、比较,以显示自己存在的传统。
结束语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当代新文化史研究视野, 对其社会历史意义与文化重构意义进行学术研究与价值评估,需要当代学者的积极参与。作为知识分子应具有超越阶级、阶层利益局限的文化情怀,不宜以个人得失或民粹的眼光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应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 发挥应有的推动作用。 在今天的语境中传统文化已经没有自然发生的条件,我们应以积极参与的态度,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尽力。
(本文原载于《遗产与保护研究》201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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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孟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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