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振:您提到的“身体民俗”几乎包括了所有与身体相关的社会文化知识,从这角度上看,叙事也应属于身体民俗的一部分,关于残疾人的叙事您是如何看待的?
舒曼:叙事能够促进规范,它会让一个奇怪的观点变得正常。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来讲述故事,许多年前我就对此很感兴趣。我和我的学生共同发表了一篇讨论青少年女生怀孕的文章,研究她们是如何来讲述她们的故事,她们仅仅是青少年,但怀孕了。为什么青少年怀孕与成年人怀孕讲述的方式会有不同呢?这是一种不同的故事叙事方式。即使许多青少年怀孕生孩子,但是大多数时候仍会被认为是不正常的,被认为是有“污名”的,所以我感兴趣的是人们如何来讲述故事。如果人们有故事来讲述的话,那他们是如何讲述的,她们是如何通过讲故事来实现反叙事(Counter narrative)的,所谓反叙事是指听者是如何看待讲述者的。首要的问题就是人们是如何谈论人的残疾的,被“污名化”了的身体经历,人们知道如何讨论它或不知道如何讨论它。癌症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美国,1980年代以前,人们是不讨论癌症的,身患癌症是一个秘密。你甚至都不能说“癌症”这两个字,如果你说“癌症”这两个字,你必须很小声地说,因为它被“污名化”处理了,这个词汇被认为是恶的,是带有诅咒性质的,是容易让人恐惧的,直到总统夫人贝蒂·福特(Betty Ford)得了癌症,她跟世人宣布了这个事情,总统夫人说:“我得了癌症”。每个人都感觉到相当震惊。如何来讨论癌症以及艾滋,艾滋是另外一种被“污名化了”的人们试图保密的疾病。我对残疾人叙事研究的主要兴趣点在于我称之为揭秘的叙事(Narratives of disclosure),也就是说关于私密事情的叙事。比如有人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得了癌症,或者我是一个残疾人,他们是如何来讲述这个事情的,在什么时候讲述这个事情,这些都是民俗学中表演理论所涉及的内容。很多场合下,我们表演了我们的身份。我们什么时候表现出隐藏的残疾,我们是如何以叙事的方式揭秘的?我们如何讲述已被“污名化”的事情,这就是我所思考的问题。我们是如何来叙述“污名化”的经历的,如果我们讲述它们,它们就不再被“污名化”了吗?我认为这是个问题,这是一个学术研究问题,而不一定是社会事实,或者不仅仅是社会事实。
李向振:接下来您能介绍一下您进行残疾人叙事研究的思路吗?或者说进行残疾人叙事研究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
舒曼:作为一名民俗学家,在残疾人研究方面最先引起我兴趣的是口头传统。下面我将谈一谈在不同的叙事体裁中涉及到的残疾人的内容。首先,在世界各国的民间故事中,均有对残疾人的涉及。在民间故事中,“残疾”一般是由诅咒造成的,例如某人,一般是公主、王子或其他有权力的人受到某种邪恶力量的诅咒变成了瞎子,然后又依靠魔力恢复了,而导致他们变瞎的并不是他们自身的原因,而是受到外在的超自然力量影响。再譬如说,把人变成树、变成花,人变成植物后将不再是可自行移动的正常人,即成为了残疾人。再或者说一个人受到某种诅咒,突然不能动了,变瘸了,这一切均是由超能力引起的而非药物导致。
其次是民间传说,在传说中英雄一般有其弱点,而其这一弱点可被视为其身体上的某种残疾,例如欧洲经典传说中的阿喀琉斯,全身刀枪不入,唯有其脚后跟是他致命弱点,以至于当提到某人弱点时,我们常常会说那是阿喀琉斯的脚后跟。民间传说中所提及的英雄的“残疾”不只是医学上的残疾,而更多的是一种道德上的情形。实际上,身体上的残疾与道德、精神上的不足是完全不同的。
还有笑话,也是广泛涉及到残疾人的非常重要的叙事体裁。在美国生活中,有许多关于残疾人的“笑话”或者比喻,我相信在中国也有诸多类似事例。在英语中,如果说某人走神了或没有注意到某个东西,我们会说:“你眼瞎啊?”其实那人并非眼瞎,而是没看见,这是一种比喻。如果某人行动迟缓,我们常常会说:“你腿瘸啊?”当然,事实上这样说是非常不正确的。最后我想说一下孩子语言中所包含的“残疾”成分,现在小孩子们在相互鄙视时常用到的一个词是“retarded”,意思是智障、脑残,“retarded”是一个衍生词,由最初的“阻碍”、“阻挡”之意衍生为现在的“智障”、“脑残”之意。我相信在汉语中也有类似的词汇。
李向振:是的,现在中文中也有很多类似的表达方式,比如我们也经常用“你聋了?”、“你哑巴了?”、“你傻啊?”这样的话语来形容一类人。
舒曼:是的,你聋了吗?你哑巴了吗?我们也常常这样说。这些都是民俗学家感兴趣的,我们可以从跨文化角度对不同文化中的残疾人进行研究。事实上,在每一种文化中,均有一类残疾人会受到特别关注,例如特别智慧的盲人,或者老年人等。医学人类学是一个相当宽泛的研究领域,我想在中国也应有许多学者对此进行研究,而残疾人民俗学研究在美国才刚刚起步,是一个相当新的领域。正如我前面说的,残疾在各种体裁的文学作品中或口头表达中均有体现,这其中更多的并不是医学上的,而是社会文化上的。
李向振:的确,残疾人叙事研究是一个非常前沿的课题,现在中国民俗学界对此关注的还不是很多。我们对残疾人叙事研究也非常感兴趣。您能说一下现在美国民俗学界在残疾人及其叙事研究方面的成就吗?
舒曼:关于残疾人研究的历史主要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在英国,缘起于英国的残疾人权利运动。例如,坐轮椅的残疾人抗议他们没有合适的通道进入议会大厅,因为既没有供轮椅通行的斜坡也没有电梯进入会议室。英国的残疾人权利运动为残疾人的权利进行各种抗争,这是我们研究的起点之一。另一条主线是美国关于什么是“normal”(正常)的批评,“正常”的来源是什么。在英语中,“normal”是19世纪时就有的一个词汇,是一个度量标准,如果你想知道某物有多长,那“normal”就是一个标准。最初“normal”是用来描述物的长短的,与描述人没有任何关系,后来发展成为心理学上用来描述人的“normal”(正常的)与“abnormal”(不正常的)。在美国,研究人残疾研究主要开始于探索“normal”词义的发展历史。
李向振:刚才说到“污名”问题,我们想到在当代社会,很多人会对残疾人及其生活会有各种评论、各种流言蜚语、及各种品头论足,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舒曼:嗯,这也是我关注的问题。比如说,有个人要结婚了,他有一个残疾的兄弟,那别人会不会对他的残疾兄弟有所说道呢?别人的闲言碎语对这个人结婚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呢?我所感兴趣的并不是这个残疾人本身,而是“残疾”这个事情对整个家庭的影响,对其名誉是否有污损。我可以告诉你们一个故事,我很喜欢收集这种故事。我是犹太人,这是一个关于犹太文化的故事。一对年轻的男女要结婚了,他们去见为他们主持婚礼的牧师,新郎告诉牧师他有一个身体有残疾的弟弟,他不太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他们担心他对婚礼会有影响。这时牧师说,你弟弟坚决不能参加婚礼。几天后,新娘的奶奶生病了,不能长途跋涉,为了老人,准新人决定在新娘奶奶的小镇举办婚礼,于是他们又去见了新娘奶奶所住的小镇上的牧师。当牧师问到新郎的家人时,新郎说他有个残疾人弟弟,但请牧师放心他弟弟绝对不会前来参加婚礼。但牧师却说,根据犹太人的宗教文化,只有具有纯洁心灵的人才能参加婚礼,我们很难判断大多数参加婚礼的人是否具有纯洁的心灵,但唯一值得信任就是你弟弟,他是最有资格参加婚礼的人。
李向振:这真是个非常感人的故事。我也有一个相似的例子,在我出生的那个村子,有个精神失常的姑娘,她父母在养了她三十年后,因为年迈实在无力再对她进行照顾,就把她弄死了,但这对老夫妇却对外宣称这个傻姑娘丢了,结果全村人出动帮忙找了三天也没找到,我也是参与寻找的人之一,最后认定傻姑娘走丢了,老妇临终前说出了实话,是他们老夫妇俩自己淹死了那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傻孩子,其实我们早就猜想到了这个事实。
舒曼:哦,很让人难过的一个故事。这类故事也是我想搜集的,你们可以更多的整理类似的故事。作为民俗学家应该对这样的故事进行研究,因为这类故事非常有研究价值。
李向振:我们发现,对于“污名化”问题,故事的讲述非常重要,而且故事的意义有很多种,讲述者和听者都能从中找到自己所理解的意义。也许搜集这些故事并对这些故事背后的意义进行分析,会有很大的学术空间。
舒曼:是的,关于“污名化”的问题我们可以在民间故事中找到很多例证。许多“污名”在民间故事中是以非常有趣的方式展现出来的,有时“污名”在民间故事中也并非全是坏的。例如有一对夫妇想要有个孩子,可是好多年过去了,他们仍没有一个自己的孩子,但最终他们有了一个非常非常小的孩子,被称为拇指姑娘。一开始这对夫妇很失望,但后来这对夫妇却很高兴因为这毕竟是个孩子。这种例子很多。
李向振:我们在很小的时候就听到“拇指姑娘”的故事了,还有“睡美人”的故事,大概都能从这些角度去分析。另外,您能谈一下残疾人叙事研究的方法吗?
舒曼:这是一个新的研究,具体的理论体系还没有形成。我的做法是,首先让他们(被采访的残疾人)讲述他们的故事,如果他们能完整讲述自己的故事的话。如果你只是问问他们的故事,你会发现很多人很高兴告诉你,高兴别人关心自己,愿意和别人分享自己的故事。我认为这就是叙事研究的方法,让别人告诉你他们的故事。在询问时,你不能仅仅问他们身体残疾的内容,而是需要问他们整个的生活,对吧?问他们生活的点点滴滴,关于教育,关于工作等,你也可以让他们谈谈对于“污名”的看法等。你会发现他们很愿意告诉你他们的故事。
继续浏览:1 | 2 | 3 |
文章来源:民俗学论坛 【本文责编:刘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