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互联网文化”向着“移动互联网文化”全面转型。如果说此前的三五年间,这种转型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试探阶段,许多特质还显得混沌不明的话,2016年以来,中国的移动互联网文化已阔步进入了一个加速发展的时期。不仅在短时间内呈现出令人瞩目的成绩,同时也暴露出令人咋舌的症候——而且二者往往是比肩而立、一线相隔。
总的来看,2016年网络文化场域的突出成绩体现在网络文艺的主流化与专业化进程上。2014年10月,中央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释放出高度重视网络文艺力量的信号;2015年9月,《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更为明确地提出“大力发展网络文艺”的方针,这都是从意识形态的高度为网络文艺确立了身份,厘清了路径。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也可以把2016年看作是“中国网络文艺主流化元年”。因为在此之前,网络文艺长期被作为“亚文化”来看待,无论是从业者、研究者还是管理者,都有意无意地强调其“边缘性”“草根性”和“碎片性”,认为其终究难登庙堂共雅乐齐鸣。而现在,网络文艺已经被纳入了主流意识形态的视野范围,并逐渐上升成为我国新一轮的文化发展重点。
2016年,我们看到,无论是网络文学、网络电影,还是网络综艺、网络游戏等,都日益体现出主流化、专业化的发展趋势。一方面从产业的角度来看,网络文艺的市场盈利空间日益拓展,网络文艺的主题、元素和成品大规模倒灌电影院线和电视媒体,成为诸多“大IP”的源头;另一方面从美学的角度来看,网络文艺的原创性迅速上升,“山寨性”大幅度退隐。由于其制作力量日趋成熟专业,出现了许多精良之作。更重要的是,就网络文艺的整体来看,其艺术特征也逐渐走向清晰饱满,形成不同于传统文艺的特殊美学话语和文化品格。这些新的审美文化特质,都是与“互联网文化”向“移动互联网文化”全面转型的大趋势紧密相联的。以近两年来发展态势突出的网络综艺为例,无论是《奇葩说》《偶滴歌神》,还是《爱上超模》《火星情报局》,都在坚持主流价值内核的同时,从语态上准确折射出新生代年轻人的审美趣味和情感结构,进一步夯实以“微主体化”“无地方化”“强社交化”和“亚消费化”为关键词的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话语特征。
2016年网络文化场域的症候则突出体现在“网红经济”的过度发酵与视觉形象的异化传播上,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共同折射出新媒介条件下社会文化转型过快所导致的某些深层紊乱。一方面,伴随着移动互联网文化逻辑的拓展,视觉形象的重要性在大的社会文化环境中迅速上升,新生代年轻人的情感结构与认知结构都在发生质的变化;另一方面,对于视觉形象在移动互联网条件下的使用和传播,我们的社会还没有在伦理上、制度上、价值导向上做好充分的准备。
以直播为例。2016年,网络直播似乎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就已经蹿升为网络经济最具爆发力的增长点:数百家APP平台投入运营,几亿注册用户,上百亿市场成型,大量主播成为网络新贵。应该说,就其形态本身而言,网络直播有着符合时代走向的积极元素,它是对传统的以名人或明星为主的媒介文化的挑战,给了“素人”前所未有的自传播机遇。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网络直播的兴盛进一步加重了视觉形象的异化传播之弊。许多低俗的内容与倒退的价值观念在网络直播平台上扩散,视觉形象以“轻度色情”与“重度审丑”为噱头进一步演化成为商品。
2016年,网络文化场域风生水起,交评纷纭,如果能在更大范围内引发对新媒体语境的深度观察与审思,可以为不远的将来提供更有意义的借鉴。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文化研究院副研究员)
文章来源:光明网-文艺评论频道 2016-12-30 【本文责编: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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