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样的方向进行民俗调查,一定会有与以往不同的收获。比如,我们的民间文学调查向来是要获得口头表演的文本资料,再回到案头去研究这些文本的类型性问题,但这与今天大部分人对于自己生活经历的真实感受却离得太远。以往我们之所以去关注民俗 “传承人”如歌手、故事家、艺人等,但那主要是因为他们能够给我们提供研究传统文化的资料,而不是因为他们代表了更多的大众所拥有的生活经历与生存智慧,尽管他们也可以代表。因此在进入访谈的时候,我们如果能够从大家普遍关心的社会文化话题谈起,而不是从我们既定的文化遗产抢救目标谈起,所拥有的视野是不一样的。例如,我们北京通州的一个村庄,访谈过有一位梁姓老人,因为他很会做一种传统玩具 — — — “风车儿” ,所以被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但是在他拥有这一名誉之前,在村民看来却是一个最爱动脑子,在村办工厂中很能进行发明创造的多面手。此外,他还向我们讲述了自己一生中见过的许多事情,也说了做人的许多道理。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看他呢?“传承人”这一称号,对他来说的重要性是在哪里呢?
我认为,民俗学如果不是满足于对各种文化形式进行比较,然后给一些人贴是某类文化的标签,而是要整体地了解一个人和他 (她) 周围人的各种关系,了解的他 (她) 全部的生活经历和人生价值,那就需要开展个人生活史的调查和记述。属于一个社会共同体的多种个人的生活史,一般都具有相互勾连和相互构造的关系 [1],可以作为一个社会共同体集体记忆的主体内容。
2. 民俗志: 感受生活变化的意义
在深度访谈的过程中,田野作业关系的所谓局内/局外,主位/客位等强调研究者与当地人差别的概念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民俗学研究的主要是自己所在的社会,甚至就是 “家乡民俗学” ,因此民俗学调查的目的主要不是对于他者社会和文化传统的理解,而是通过访谈和参与地方生活实践来认知那些可能被主流文化所忽略、压抑的人群社会,以改变我们关于自身社会与文化认识上的某些疏忽、偏颇和误解。有学者认为,“争夺记忆反映了一种权力关系,对记忆的解释和支配反映了人们的社会地位 。 ” “非主流的另类记忆具有一定的批判价值,是底层社会人们争夺话语霸权的表现。它所存在,为社会记忆增光添彩,使社会记忆变得更为真实,更贴近本色。 ”[2]因此民俗学的调查和民俗志的书写,从一定意义来说,就成为支持广大民众文化话语权的一种学术实践方式。对此,我们应该高度的责任承担意识。
民俗学固然需要建立起一些新的概念和分析工具,但是更加需要建立的却是民俗学特有的话语形式,在这种话语中,人们的文化思考与对于生活的感受 (往事的回忆、情感的表达等) 是交融在一起的,这种话语形式能够将大众所关切和交流的文化话题突出出来,将他们的生动叙述呈现出来。因此作为民俗学调查、研究方式和书写文体的民俗志,与一般采用理论分析研究方式和书写文体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要掌握并且传达出人们对于各种生活经历的鲜活记忆与真切感受。对于任何一个常人来说,拥有一段生活经历就拥有了一些难忘的身体经验和情感记忆,他对这一段生活经历的讲述就赋予了那段生活以新的意义,不管与其他人之间发生过哪一种故事,或者让人愉快,或者让人难过。反过来,对那段生活的追忆又赋予他今天的行动以自我认同的意义,不管他已经怎样改变了自己。所以,在记述个人与集体生活史的民俗志文字当中,就不可以缺少有声有色的故事和有血有肉的细节,否则离开了生活史写作的特性,从而也就削弱了大众话语的感人力量。令人高兴的是,现有的民俗志写作实验中,已经取得一些书写个人生活史的成功经验,或者直接呈现个人记忆,或者整理为用来分析的口述资料,或者以第三人称写出鲜活的个人与群体,都是为了深刻理解一个地方社会中某些人的某些生活方式及其变化。
北师大前年毕业的一位硕士研究生,她写一篇学位论文,题目叫 《乡村医生·父亲— — —乡村医患关系的变迁 (1985—2010)》 。她叙述了作为乡村医生的父亲的二十五年生活经历。这位乡村医生遇到过乡村医疗制度的几度改革,他的医生身份也发生过多次变动,都影响了他和乡亲们之间关系的微妙变化。他需要克服各种困难来适应医疗制度改革的新规定,又需要灵活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干,让乡亲们既能治好病,又能少花钱。他与乡亲们保持了互相信任的关系,但未来的道路该怎么走,还是不甚明了。这篇论文的选题、对研究对象的认识以及写法都很有创造性,可以看出背后的理论修养与观察生活的能力,作为一种民俗志文体的论文,具有特别的感人力量和批评精神。例如我们从这位乡村医生的经历中,能够体会到城市化过程对乡村原有生活秩序的巨大冲击,乡村的医患关系一步一步变化,认识到某些制度、政策都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这个例子说明,民俗志最重要的作用,就是通过叙述老百姓的生活而传达老百姓的心声。
民俗志也会通过一定的主动对话与发现,去掌握在个人生活追忆与群体民俗文化传统之间的各种关联; 就民俗文化地方性的表现来说,有些民俗现象具有地方或人群社会历史和文化的标志性意义,包含了鲜明的地域或群体文化认同感,所以对于区域民俗志来说,就需要将这样的民俗现象摆在一个突出的位置,并且以它来引领当地其他民俗文化现象的书写。我提出 “标志性文化统领式”民俗志的调查与书写方法,就主要是针对区域民俗志说的。最初主要是考虑怎样抓住一个地方民俗文化的总体特色,也考虑到一个地方的各种民俗现象之间会有互相连带和建构的意义关系。经过主持一段时间的调研,我和同学们进一步意识到,区域民俗志的调查与书写除了要有一般生活文化知识的详细叙述,还要可以容纳一些个人或群体的生动、微妙的故事,从而丰富区域民俗志的内容,特别是能够与地方文史志的写作形成一定的分工。也许当下社会大众的生活记忆,包括可以叙述的和表现为身体习惯与技术方面的,其中那些基本不被主流学术和宏大叙事所关切的部分,正是应该由民俗志去承担记录和写作的部分。
另外,如果集体记忆与个人记忆可以相对区分的话,那么民俗学也可以进一步在集体记忆之下提出群体记忆的概念,就是指一定群体对于自身生活变化的记忆,而群体记忆是由所有对这一群体有认同感的个人的记忆所分担和交汇而成的。一般来说,民俗学调查容易操作的情况是,或者选定地域,或者选定群体,从具有模式化表现的生活文化即民俗的提问开始,通过访谈与观察来理解地域或群体生活的整体变化。正是通过捕捉群体记忆与个人记忆之间的关联性调查,民俗学才能够在更为广泛的社会记忆中来表述和保留“民众”的记忆。所以,民俗调查的课题指向与民俗志书写文体形式之间的完美统一,就有了多种选择的可能性。我说过 ,“应该将问题、事件、人凝结于富有弹性变化的表达与呈现之中” ,并认为这是感受生活的民俗学所应该追求的。[3]
3. 身体性的关注
城市化过程中民俗学调查研究新课题的提出,并不只是民俗学为获得现实的合法性而采取的权宜之策,也是对于自身学术传统进行自觉反思的表现。如岩本通弥所说 : “都市民俗学兴盛的原因和意义在于,它针对定型已久的民俗学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并对既成的方法论、调查论以及记录论提出了重新考察其前提性概念的必要性。 ”[4]
我们经常会问: 民俗学的本位是什么? 我想这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完全说清楚的。在 《民俗研究》2011 年第二期中,主编特意组编了几篇论文,都是围绕民俗学的本位问题来谈的,由于角度不同,看法也不就尽相同。简单的说,就是赵世瑜主张民俗学是传承之学,我主张是感受之学,王晓葵主张是记忆之学。另外,有德国学者卡舒巴关于欧洲民俗学本位的反思,大体是民族学走向的主张; 日本学者菅丰主张民俗学向公共民俗学发展的 “第三条道路” 。[5]我觉得,面对民俗学现实的各种经验来说,这些主张基本上还是可以互相借鉴和补充的关系。这里我只谈一下与我那篇文章有关联的一个问题: 民俗的身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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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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