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报》“田野采风”专栏系列文章·
接触民俗学两年有余,最喜行走在田野的时光,每一场仪式中的感受、每一次访谈时的惊喜、每一个按下快门的瞬间都悄悄溜进记忆的最深处,每每回忆起来都是那么鲜活、生动,河北广宗的梅花拳、江苏赣榆的渔文化、湖南长沙的乐和社区、山东菏泽的农民画……走过了很多地方,看过了很多风景,聆听了很多故事之后,我决定在家门口开展一次婚育观念变迁的田野调查,田野点选在了济南南部的一个城边村,近几年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促使村民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发生巨大变化,尤其是婚育观念的变化。
本次调查借鉴了社会学的方法,随机抽取了200对已婚夫妇作为样本,对其年龄、籍贯、婚龄、学历、职业等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同时访谈了不同年龄阶段的村民,回忆了解放前夕至今不同时代的婚育习俗,生动地展现出一幅婚育观念变迁的社会图景。
建国前夕,封建传统婚育观念的影响根深蒂固,村民结婚依然遵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自主权少的可怜,直至结婚当日才知道自己未来的伴侣究竟什么样。通过访谈一位85岁的老人,听她讲述自己结婚的流程,大致能够还原出那个时代结婚的场景。她1949年3月结婚时18岁,经济水平决定了聘礼和嫁妆的单薄,男方给了二十五尺蓝布、两个碗、一件菜青色的绸子夹袄,娘家陪嫁了两件衣裳,结婚的轿子和嫁衣都是租来的,娘家兄弟提着手盒和压轿水饺去送亲,娘家侄子和侄女压轿。进门跨过放着鞍子的火盆,在天井里拜天地之后便进入洞房开始坐帐,直至回门,在床上一动不动。结婚当天有乐队演奏,敲锣打鼓十分热闹,新郎一家进进出出招待宾客,街坊邻居前来帮忙。第二天回门,娘家人牵着马或者骡子带着抬头面到婆家,婆家煮抬头面招待娘家人,中午设宴款待,但是新娘却不吃抬头面,直至中午回娘家吃饭,这是齐鲁旧时婚俗,新娘婚后三日内不食夫家之饭,女家送面条以示慰问,称之为“抬头面”。婚后还要上喜坟,时间是新婚后四五天左右,由男方的嫂子或者婶子带着新人去,在坟头上压上红色的坟头纸,摆上供品,至此,婚姻正式达成。该老人一生养育了六个子女,问及为何生育如此多的孩子,老人简单回了一句“有了孩子就生”。那个时代,“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观点笼罩着村落,受教育水平低,妇女地位低下,使得她对于婚姻和生育的认知简单肤浅。
建国以后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婚姻法》,婚姻自由且受法律保护,媒人牵线后,男女双方在男方家或者媒人家见面,同意之后方可订婚、交换生辰八字,到民政局登记后择期结婚。这一时期婚礼从简,接新娘不再用花轿,坐帐习俗消失,聘礼和嫁妆依然是简单的日用品,回门和上喜坟跟解放前相差无几。生育观念几乎没有变化,一般村民生育子女数量依然在三个以上,养育方式简单粗暴。
文革时期,“破四旧,立四新”,婚礼上要念毛主席语录,婚后不再上喜坟。而且20世纪70年代后期,我国采取计划生育政策,各地都制定晚婚年龄,据村民回忆,当时地方上规定的婚龄为男25岁,女23岁。村民普遍结婚较晚,生育数量大大减少。
改革开放以来,自由恋爱开始萌芽,年轻的村民在共同劳动中相互认识和了解,彼此产生好感,甚至通过情书表达爱慕之情。但是大部分村民依然需要媒人介绍,即使是自己谈恋爱,也需要媒人象征性的出现。婚姻中开始重视情感因素,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一大进步。文革结束后,婚礼中的各项仪式开始复苏,结婚不再宣读毛主席语录,严肃的气氛一扫而光,娱乐成为主旋律。这时期计划生育严格执行,生育子女数量被严格把控。
20世纪末至今,村民的婚育观念发生巨大改变,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以后,人们开始追求情感体验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大学生的比例逐年增多,之前较为稳定的通婚圈被打破,择偶不在受距离的限制,婚姻的媒介从媒人发展到婚介所甚至是互联网,婚姻的缔结更多的是出于情感的考虑。聘礼和嫁妆的数量跟质量也节节攀升,从“三转一提溜”到“一动不动万紫千红一片绿”,迎亲的车队,从红色的夏利到奔驰、宝马。婚礼逐渐分化出了三种形态,暂且分为传统型、过渡型和现代型。传统型婚礼保留原始的婚礼流程,全程在村内进行,规模盛大;过渡型婚礼保留了原始婚俗中的大部分内容,但是把宴席设在酒店;而现代型婚礼,全部流程交给婚庆公司操作,只是在自家门口贴上对联和喜字,更有甚者直接选择旅行结婚。在生育上,村民更加注重孩子的质量,子女的教育支出在家庭支出中的比例逐年增加。
历时来看,六十余年村民的婚育观念变迁呈现出婚姻媒介多样化、择偶标准个人化、通婚圈扩大化、婚礼形式层次化、生育观念科学化等态势,体现了村民思想的进步与开放。同时,从共时的角度审视,不同时代村民自身的受教育水平和职业分化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村民婚育观念的差异。
粗略的普查未能深入村民内心去了解其个人想法,婚俗、育俗的细节还需要进一步的补充调查,作为一个大龄未婚女青年,我对这个问题充满好奇和期待,未来将会持续的关注。
作者简介:崔丛聪,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民俗学研究所在读硕士。
(本文原载于《中国海洋大学校报》第1948期(2016年9月29日)-第04版:副刊)
(本专栏投稿邮箱:1178718234@qq.com)
【本文责编:郑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