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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全面、真实、系统、深入地开展了抢救性记录工程,较好地把代表性传承人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及时、有效地记录保存下来,并摸索出了一些经验。
上下联动,同心协力。浙江省文化厅副厅长陈瑶多次强调,要重点实施抢救性记录工程,严格按照《操作指南》的要求,以国家级传承人为核心,运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手段,记录传承人掌握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通过完整保存项目的核心技艺,保护项目传承的DNA。同时要加强对数字化保护成果的整理、利用和传播,将保存在档案室、库房、电脑中的非遗资源,通过多种渠道和平台向公众展示。为有效推进工作开展,我们成立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小组,省非遗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建立了专家指导组、省非遗中心、各地非遗中心、项目保护单位,四力合一的联动机制。各地相关的非遗保护中心也设立了传承人抢救性保护工作站,安排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配合省中心工作,使抢救性记录工作顺利进行。
学术先行,全程把控。我们组织相关门类专家,直接进入访谈提纲撰写完善、现场录制、文稿编辑和成果论证等各个环节,全程把控,提高记录工作的学术性和完整性,尽全力把质量做到最好。针对浙江的传统戏剧类非遗项目较多的特点,我们专门成立了抢救性记录传统戏剧类专家指导组,聘请徐宏图、周冠均等5位老师为专家指导组成员。我们还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已经完成的阶段性成果进行深入讨论,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邀请相关专家来我省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培训,并对记录工作提出建议,进行技术上的把关。
成果拓展,提高绩效。为了保存记录成果,做好整理、利用和数字化的工作,我们设置了专项档案室,建立了项目管理数据库、事业管理数据库、影像视听数据库等六大数据库。现正在完善数据库建设,形成非遗传承人数据库。
示范引领,纵深推进。省非遗保护中心在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的同时,十分注重与各市县分享交流工作经验,带动各地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如今,舟山市、温州市等地已着手开展相关工作。今年,省非遗保护中心还将牵头做好第一批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记录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 2016年9月9日第8版 【本文责编:博史伊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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