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上述三个理念的指导下,我们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加强对遗产持有者和相关从业者的培养。对杰出的遗产持有者,我们认定为代表性传承人,并对其进行多种扶持。目前,我们已对571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了抢救性记录,全面记录、整理和保存他们掌握的知识和精湛技艺;中央财政补助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2万元人民币传承活动补助经费,出资建设了9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设施,今后五年还将再建200个。目前,中国各地已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展示馆(室)8720处。2015年起,中国文化部和教育部启动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委托大学对遗产持有者和普通从业者开展培训,提高他们的学习和传承能力。目前已有57所大学参与,培训学员4500余人。在未来五年内,我们将培训10万人次。这项计划得到了大学的积极响应,不仅为不同民族、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开辟了新路径,也为大学参与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搭建了平台。
二是推动传统工艺振兴。针对纺染织绣、陶瓷、漆器等传统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我们提出了“生产性保护”方式,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在生产实践中激发遗产自身的生机和活力。自2011年以来,我们建立了100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举办了多次全国性展览展示活动。2015年,我们启动了“振兴传统工艺”工作,通过建立振兴目录、培训相关从业者、加强理论与技术研究、支持企业和大学与手工艺人合作等多种方式,明显提高传统工艺的传承发展和再创造水平。目前,传统工艺振兴已经写入了中国政府的工作文件,我们将着力推动传统工艺传承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三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2007年起,中国先后在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文化遗产价值突出、特色鲜明的区域,设立了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支持地方政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其得以孕育、滋养的人文环境一起保护,促进文化遗产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的目标是,帮助各个生态区形成自己的特色,使各个生态区真正成为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区域。同时,中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了传统村落保护,现已认定2555个中国传统村落。在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中,我们要求保留原住民和他们的生活方式,避免传统村落、老街变成只有建筑和商铺、没有原住民的空心遗址,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传承基因、环境和土壤。在这些工作中,我们非常注重旅游业对文化遗产传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文化体验已经逐渐成为旅游的重要类型。
以上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和实践做法。保护各民族的文化遗产,推动民族文化的繁荣和兴盛,是现代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重要任务。我们愿加强与世界各国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传统友谊和务实合作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
谢谢大家。
继续浏览:1 | 2 |
文章来源:文化部网站 2016-09-05 【本文责编:孟令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