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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厄莎: 共同的神灵
在将民族文化作为旅游资源进行开发的过程中,所要强调的必然是文化的差异性,尤其是作为边疆民族,更多地承载了人们想象中的边缘人群的形象。为了满足游客的猎奇和对古朴原始的追求,需要更多地将民族文化按照原始和古朴的想象来进行塑造。宗教是最能展现这种差异性和原始性特点的文化元素之一,于是原本在当地人心目中具有神圣性的宗教活动或者仪式也拿来进行再创造和再生产,成为文化产品来吸引游客。这方面的典型代表如丽江的纳西东巴文化,在丽江的旅游开发中,原本作为纳西族生活中神圣的宗教活动,成为了展演的文化商品,东巴表演和东巴经都成了表演性的商品以供游客消费。正是由于东巴文化的独特性和差异性,以及原始与古朴的形象成为游客特别喜爱的丽江文化旅游产品。12 澜沧拉祜族的旅游开发,也是采用了同样的思路。
拉祜族原始宗教信仰的最高天神是厄莎,在《木帕密帕》的记载中,是厄莎天神种下了那棵诞生拉祜族的葫芦。不仅如此,厄莎还创造了世间的万物,因而厄莎是拉祜族纪念和崇拜的天神。尽管如此,拉祜族并没有专门针对厄莎的祭祀场所,或者是专门祭祀厄莎的宗教仪式等等。相反对于厄莎的信仰和祭祀在拉祜族的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基本上是与拉祜族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和灵魂崇拜等各种信仰融合在一起,在各种祭祀或者仪式活动中都能看到与厄莎有关的信仰活动。然而文化旅游需要文化具有表演性,而且如果景点过于分散很难吸引游客,因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在打造“拉祜文化名县”的过程中,将县城作为重点开发地区,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可以集中展示拉祜族的文化。于是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的一轴四景观的设计中就有一个“世界拉祜朝圣地”,以展现拉祜族的宗教信仰和祭祀活动。这个景点位于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南214 国道旁,南本河南岸小桥头村。根据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旅游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书的介绍,在这个地方“打造世界上最大的金葫芦祭祀塔,来满足拉祜民族祭祀、朝拜的活动”13。最终的目的是要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为拉祜人民提供一个朝拜神灵、寻根问祖的地方——世界拉祜朝圣地。
同时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南岭乡勐炳村打造一个称为野阔拉祜的文化村。根据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旅游开发的规划,把勐炳村建造成一个拉祜族创世的风情园。目前,初步塑造了厄莎像,建有动物跳歌的地方、雷打石、打猎祭供的地方、厄莎造天造地的地方、厄莎跳歌的地方、厄莎种葫芦的地方、扎迪娜迪谈恋爱的地方、打猎山、厄莎儿女居住地方等十个景点。竭力把这里塑造成为一个拉祜文化发祥、传承、发展之地,形成所谓的厄莎文化和扎娜文化,把原本传说中的故事在现实场景中展现。一方面是为了迎合旅游者对于原始古老等的想象,这种对于厄莎信仰的开发明显具有自我东方化的意味; 另一方面,也意在将拉祜族以共同的厄莎信仰凝聚在一起。
这两项旅游开发项目,最根本的用意除了吸引游客,希望能创造经济效益之外,当然还蕴含着希望能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打造成为拉祜族文化的发源地的设想。而宗教是最具有吸引力和凝聚力的文化元素,是族群身份认同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韦伯也认为基于共同起源的信仰的继嗣共同体是族群身份的关键。对本来并不存在的拉祜宗教祭祀场所,进行创造和发明,或许可以因为再造的宗教圣地,人们建立起群体的宗教认同感。当然重新构建出来的宗教圣地,能否真的在拉祜人心中具有宗教的神圣性,很值得深思。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使是这种再造的宗教圣地,也一定会对拉祜族的文化认同和族群认同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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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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