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雅、郑之争后来一直未断,经常有人弄出古老的雅乐来希望朝廷承认并采用,但在实际生活中不起太大的作用,“至成帝时……郑声尤甚”(《汉书·礼乐志》)。到绥和二年(前7年),汉哀帝解散乐府,情况发生重大逆转。哀帝的诏书道:“郑声淫而乱乐,圣王所放,其罢乐府!”(《汉书·哀帝纪》)他所要取消的实际上只是采集民歌并进行加工的工作人员,而“郊祭乐及古兵法武乐,在经非郑、卫之乐者,条奏,别属他官”(《汉书·礼乐志》)。根据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等人建议,罢去四百四十一人,保留三百八十八人,归入“太乐”。从此,雅、俗两个音乐机构并存的局面被取消了。采集民歌的工作一度中断。
俗乐虽然在哀帝的朝廷上失去地位,仍然十分流行,被遣散的乐工流入民间,很可能恰恰增强了俗乐的传播,使之产生更大的影响,《汉书·礼乐志》说:“百姓渐渍日久,又不制雅乐有以相变,豪富吏民沉湎自若。”这也正表明了汉哀帝的彻底失败。当时许多知识分子也非常欣赏“郑声”,例如著名学者桓谭就是一个典型,详见其《新论》及《后汉书·宋弘传》。
乐府机关虽不复存在,其成果与影响却决不是一道圣旨就能取消得了的。
东汉未立乐府,但有一个新设的管理民间音乐的“承华令”,主管黄门鼓吹乐,“天子宴群臣之所用焉”(《隋书·乐志》)。这时表演的还是相和歌、铙歌之类“郑声”而非雅乐。东汉时代黄门鼓吹乐与大予乐主管的雅声并立,实际上恢复了哀帝以前雅俗并存,以雅乐装点仪式门面、以俗乐为日常实际享用品的局面。
东汉朝廷也曾经派人到各地采风,如光武帝刘秀“广求民瘼,观纳风谣”(《后汉书·循吏传叙》),汉和帝刘肇“分遣使者,皆微服单行,各至州县观采风谣”(《后汉书·季郃传》),直到汉末的灵帝刘宏还有类似的举动。但这时没有像西汉乐府那样的机构,也不是通过黄门鼓吹乐来做此事,采风的政治意味甚浓,重点在于通过各地的歌谣了解情况特别是地方官的优劣。尽管这种特使活动的主要目的并不在音乐文学方面,但意义仍然非常重大,现存的乐府诗以东汉时代的为多。
四
汉代有些采集来的歌谣没有为之配乐,还有些歌谣不是朝廷采集而是从其他途径得到记录的,严格地说这些作品因为未入乐而不足以称为乐府诗,但也是很重要的材料,如果从文学的角度看,它们与乐府诗并没有什么原则的差别。《乐府诗集》收录这些作品入《杂歌谣辞》。
《乐府诗集》明汲古阁刊本
与此相反,可能有若干乐府诗虽然曾经入乐,后来却脱离音乐,失去标题,于是就被泛称为“古诗”。这些诗中往往还保留着曾经入乐的痕迹,例如有些句子带着歌人口吻,有割裂和拼凑的痕迹,运用乐府套语等等,有些“古诗”前人引用时往往迳称为古乐府。从文学的角度看,这些诗也确实可以视同乐府诗。“古诗”中有些是民歌,有些是文人之作,有些是经过文人加工的民间作品。《孔雀东南飞》(原题《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即属于第三种情形。
但“古诗”中也有些是与音乐没有什么关系的所谓徒诗。由于那时乐府诗影响很大,所以诗人有时也会采用一点歌者口吻,外貌有点像乐府诗,而实为徒诗,《古诗十九首》应属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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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华读书报》2016年8月3日15版 【本文责编:商小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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