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造成马林诺夫斯基这一失误的原因之一在于他对所谓形而上学问题的回避,这就使他仍然游移在矛盾和不彻底的认识状态之中。实际上,马林诺夫斯基对神话功能的关注主要是一种形式研究,也就是说,功能是对叙事现场中的神话形式的直观,这时候,讲述神话的人与其说是神话文本持有者、占有者,还不如说是神话的创造者和直接的赋义者。因此,马林诺夫斯基倡导的田野作业不应该是到田野里复原神话的“语境”或者在实证的意义上做出归纳,而是以意逆志,以研究者的主观去“会”被研究者或神话讲述人(使用者)的主观。神话的功能研究之所以是一种纯粹形式研究或描述,恰恰因为它给这样的主观间的风云际会预留了空位。因为神话的功能研究问的问题是:神话是干什么的?讲述神话的人、使用神话的人、发明神话的人想用神话来干什么?神话在被讲述或使用的共同体中有什么作用?这实际上也是把神话还原为现象,即关注它在人的主观意向中所呈现或者被赋予的意义。因此,神话的功能不是客观的,它既是讲述、使用、发明神话的人想让神话起到的作用或者为神话赋予的意义,也是研究者通过直观“看”出来的东西。功能的形式意义在于它可以让神话出场来显现或者直接来与我们照面。
但可惜的是,马林诺夫斯基本人对这些问题并没有清晰的认识。所幸,马林诺夫斯基的经验研究对神话现象的忽视在卡西尔的神话理论中获得了很大程度的补救。
三、卡西尔:神话的批判现象学(略)
四、神话自身的言说或者让神话自己说话
神话的意义不在神话之外,正如神话的本质不在神话现象之外。要追寻神话的意义和本质,就必须回到神话的现象,让神话自身言说,让它自己显现。所幸,这一点早已被俄罗斯哲学家和古典学者阿列克谢·罗瑟夫(Aleksei Fyodorovich Losev,1893—1988)意识到了。1930年,他在莫斯科出版了《神话的辩证法》一书。罗瑟夫在书中首先着眼于神话的原初被给予方式,也就是我在上文中分析的作为现象的神话相对于作为概念的神话(虽然它也是现象)的优先性。他认为,在分析“神话”这个概念之前,我们就可以喜欢或者憎恨某个神话,我们必须对神话有一种直观,才能对它采取一种有意识的态度。从逻辑上说,无论神话学研究的是什么,在这种研究之前,神话本身就已经在那些以科学的、宗教的、艺术的或社会的方式与它打交道的人的意识中出现了。因此,应该对神话的意义采取一种独立的分析,这也就意味着使用一种现象学的分析方法。[18]作者在此的研究意图是把神话还原到人的意识中来加以研究,并以此使作为理性理解艺术的辩证法与作为故事的神话达成和解。作者不仅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不同于以往的神话研究路径,而且在思考和研究的深度方面也有重要的推进。
在罗瑟夫看来,在对神话下各种判断以前,也就是在“以科学的、宗教的、艺术的或社会的方式与它打交道”之前,我们对神话已经预先有所领会了,也就是说,神话先“存在”(预先被给予我们的意识),然后才“是”,即我们才能以各种认识的方式来对待它。在认识神话之前,我们已经有了对于神话的直观。当我们直接以各种认识的形式(即“以科学的、宗教的、艺术的或社会的方式”)来理解神话时,恰恰变成了一种间接的形式,因为我们遗漏或者遗忘了神话被原初给予我们的直接方式。所以,罗瑟夫主张,要撇开以往所有的认识神话的间接方式,回到通达神话的直接方式上来。因此,他不谈论(悬搁)神话理论,而是谈论(还原)神话本身。他采取了不断排除和悬搁的方法,逐一论证神话不是一个发明(invention)、虚构(fiction)或幻想的编造(fantastic fabrication),不是理想的存在(ideal being),不是科学的或原始科学的构造,不是形而上学的构造,它既非图式(shema)也非比喻(allegory),不是诗歌作品(poetic work),不是宗教独有的创造(an exclusively religious creation),不是宗教教义(religious dogma),不是一个历史事件本身(an historical event as such)。在做了一系列排除之后,罗瑟夫认为,神话是一个奇迹(a miracle),神话是人格性的存在,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人格性存在的形象,人格的形式,人格的容貌(第69页)。无论神话故事涉及什么内容,最重要的是,神话是世界本身在人类心理着迷的一瞥面前的出现(第46页)。神话意识更可能反映了一些罕见而空前的、引人注目而又独一无二的现象,它并不给这些现象提供因果解释,而是以一种富有表现力的和生动的方式描绘它们。自然规律的恒久以及对它的观察所论及的既非神话的本质也非神话的发生(第22页)。罗瑟夫在此使用的“是”不应该被理解为逻辑意义上的系词,而是描述性的概念。换言之,这不是在经过现象学还原之前的客观逻辑意义上的判断系词,而是还原之后神话在人的主观意向中的状态描述。因此,对神话本身的注视使罗瑟夫发现:
神话纯粹而全然地是真实而客观的;它从来不会提出相应的神话现象是否真实的问题。神话意识只同真实的对象以及完全具体的和实存着的现象打交道。我们的确可以在神话客观性的领域发现有不同程度的现实的在场,但这与用纯粹科学公式意指的时候现实的完全不在场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例如,我们在神话世界中发现了各种巫术变形;帽子可以使佩戴者隐形,人和神的死而复活,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各种强度的存在的事实,是各种程度的现实的事实。而且,我们在此发现的并非超乎存在的特性,而是存在特性本身的生活,是各种程度的存在现实的游戏。在科学中根本没有这类的事情。即使后者谈到了空间的各种张量(比如,在现代相对论中),它感兴趣的仍然不是这种张量或存在本身,而是关于这种存在的理论,这样一种不均匀的空间的公式和规律。但神话就是存在本身、现实本身和存在的具体性本身。(重点原有,第23页)
神话的“真实和客观性”之所以“纯粹而全然”,是因为在神话中不存在不真实(虚假或虚构)和非客观(主观)。神话只有一个平面:即存在的平面,神话中的事物尽管千姿百态、光怪陆离,但都活动在这个存在的平面上,因而它们都同样真实,同样“客观”。这里的“真实”和“客观(性)”都是现象学意义上的,即不是与人没有关系的、独立于人的意识的,而是人所“认为”的、在人的意向中的“真实”和“客观(性)”,因而与客观科学中的真实和客观(性)具有本质的不同。
罗瑟夫的层层剥离无非是要剥除我们视野上的蔽障,超越我们的科学世界观那种超脱于存在或遗忘存在的态度,让我们不再仅仅注目于事物的所谓第二属性,从而展现出神话的另一个世界,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让神话的另一个世界自己绽放出来,让神话自己说话:在这里,事物有命名而没有属名,它们以自身的唯一者身份出场。这是一个事物以自身的意义出现的世界,但
事实上,它[神话]甚至不是一瞥,而是意识对事物的本源反应,是后者与其环境的最初相遇。在这个阶段,神话的分离与这种对事物的本源式直观反应是难以区分开来的,因为整个差别大概就在于意识对存在的这种本源的—生物的—直觉的态度的程度或细分。我们甚至可以说,除去一切诗性的内容,神话无非是人与事物一般的、最简单的、前反思的和直观的相互反映。(重点原有,第64页)
这样一种“最初相遇”和“相互反映”需要通过语言(包括言说,而不仅仅是文字)来显现,也只有通过语言才能达成。正是在神话中,我们才真切地看到了语言是存在的家园。在神话中,人和事物居于自己的家中。因此,神话又是一个纯粹语言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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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赵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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