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继替是社会转型的基础
社会转型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对于激烈变动的中国社会的一种定位表述。大多研究集中讨论社会变动的现实状况和发展的趋向,而对于社会的内在推力,讨论得相对较少。这个问题,也就是中国社会的内在性活力在哪里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回到社会本身的内在调节机制研究中。
恩师费孝通先生在20世纪90年代末和李亦园教授的对话中,特别强调社会文化延续的问题。费孝通先生谈到:
中国社会的活力在什么地方,中国文化的活力我想在世代之间。一个人不觉得自己多么重要,要紧的是光宗耀祖,是传宗接代,养育出色的孩子。……看来继承性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特点,世界上还没有像中国文化继承性这么强的。继承性背后有个东西也许就是kinship,亲亲而仁民。
从中看出,费先生同样在强调文化的继承性问题,而能延续的此种继承性的要素kinship(亲属制度)是非常关键的。在中国社会人类学中的亲属关系,主要通过家的文化观念和其社会性的结构和功能体现出来。即家直到今天仍然是认识中国社会的关键词。“中国社会的活力在世代之间”的表述,抓住了中国社会动态结构的基础。推而广之,中国文化和社会能得以延续,就在世代之间的继承和传承关系中。这种继承和替代,就是社会继替。
而家族和亲属的文化逻辑和层次性结构,是中国社会继替的结构性原则。费先生所说的世代之间的活力,其实就是在社会继替的框架下,把中国社会和文化中最核心的东西提出来。即通过上一代对下一代的教育,整个社会价值系统经由家的育化(enculturation)与“社化”(socilalization)作用传递给人,而维系这种传递性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家的观念和家的运行机制。
家观念是儒教思想的核心之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便是以家为中心构筑社会并由此推衍到国家,形成家国同构的传统社会形态。宋代程朱理学倡导的“庶民化的宗法制”,使之前只存在于上层统治者和文化精英之间的大家庭观念,逐渐在民间社会被广泛采用。而“齐家”的基础,便是要强调儒教式的家庭伦理对纵向的中国社会的重要意义,其集中的体现就是祖先崇拜和祖孙一体。
当20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学者在对中国社会的家族与祖先祭祀进行研究时,潜意识中已经关注到了作为文化仪式的祖先祭祀与作为社会结构基础的家族、宗族的内在的联系性,及其与中国文化的整体性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作为“传统”社会组织的宗族以及同姓团体的“祭祖”等仪式,出现了复兴甚至被重新创造的趋势。祖先作为社会结构永久连续的象征,在对祖先的追忆中,成为社会集团不断强化社会认同的重要方式。除此之外,现代汉族社会扩大化的联宗组织和同姓结合团体,以及在血缘和地缘关系基础上形成的同乡同业社会经济传统,也是“祖先力量”的新表现。
与祖先崇拜相关联的就是祖孙一体。家族延续的观念能够传承下来,在结构上与父子的延续有着直接的关系;在伦理上又和中国的文化观念联系在一起。著名人类学家许烺光先生对家庭与文化的关系有深入的研究。他认为,家庭形态的不同固然影响差异甚大,但是家庭中成员关系的特性,才是影响文化的关键所在。许先生认为,中国的家庭成员关系是以父子关系为主轴,因此中国的文化即是以这种父子轴的家庭关系为出发点而发展形成的。这种延续的观念扩大到整个民族,便成为维系数千年历史文化没有中断的重要力量。
如果说以祖先崇拜和祖孙一体为基础的“齐家”是传统儒学对中国家的纵式阶序关系的概括,那么“修身”便是将其扩展到人与社会的关系之上,横式的差序关系是其特点。个人“学而时习之”,将以家为中心的初级制度融合并转化到他所处社会中,经过创造,转化成家庭关系之外的社群、地缘等关系类别。 这些不断扩展而出现的关系和类别,实际上指出了中国社会中家的多层性这样一个重要的特性,“类中有推”便是中国社会中社会结合的重要原则。
笔者曾在《类别中的关系》一文中详细分析过中国社会“类中有推”的结合原则。 “群”是认识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的基本概念,“人以群分”便是说中国人把“群”作为自己体知世界和行为、行动的一个“边界”,在最基础的“群”——家庭中,父子关系的主轴是这个“群”得以维系的基础。而从这个基本的“群”出发向外扩展,进而形成的血缘群体、地缘群体和业缘群体等次级关系网络,也是以“推”的原则展开的,是把家的理念扩展到家之外的社会、团体和组织之中,将整个社会家族化。即使到今天的社会,家族化的概念仍然是认识现代社会的重要概念。现在,我们在变迁中的当代中国乡村社会中继续观察和思考家庭与家族的概念时也会发现,核心家庭本位已经成为乡村社会结构的文化特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传统的伦理本位已经被其取代,而正相反,以道德为基础的伦理本位作为核心家庭这个最小的“群”向外“推”的关键,成为社会结合的黏合剂。
也正是因此,笔者不太同意杜维明先生的观点,他在讨论现代的中国时曾认为,以家族为中心的社会很难转换成公民社会。在笔者看来,正因为中国社会延续性的特点,家族的理念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即使是公民社会的孕育、建设和发展,在中国也摆脱不了家族的影子。所以如果用公民社会的视角来思考今天中国社会的话,或许我们可以暂且称为“家族化的公民社会”。
但遗憾的是,在当下,后现代、公民社会等新的研究范式越来越多地受到大家的关注,而家庭研究反而越来越不被重视。这一方面是因为,相比传统的继替,学者们的研究视野更多地集中于传统的变迁,尤其是将现代中国的剧烈变革看作是一种割裂了传统的“现代”形态,从而忽略了延续的文化传统在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在社会学恢复后的这几十年中,中国的家庭研究自身也走入了瓶颈,研究和讨论的焦点还集中在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家庭功能、家庭问题等方面。虽然近十年来,研究视角开始聚焦于社会变迁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如家庭养老、代际关系、空巢家庭、丁克家庭以及同性恋等现象,但是整体上看,仍存在“只见家庭、鲜见个人”等问题,更缺乏跨界和跨文化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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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类学之滇 《思想战线》2016年第3期 【本文责编:商小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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