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上而下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顺水推舟,而非逆水行舟纵观整个20世纪,来自国家政府的强势介入对原有的乡土生态造成了强烈的“扭转”,但这种“扭转”并非自今日始。传承乡土传统的民众个体及民间组织,往往会有条件地选择与政府合作,将之视作改善自身生存的契机。为适应即时政治需求而形成的“新传统”,或许代表了乡土文化的一层外壳,凸显的是乡土传统的坚韧的适存能力。新型城镇化建设,对于既有的乡村生活应该扮演“顺水推舟”的角色,而非“牛不喝水强按头”式的“逆水行舟”。
近年来,村落中青壮年长期向城市的涌动和迁居(“去村落化”或“城镇化”),与村落生活的城市化转变(“在地城镇化”),构成了当代中国乡村社会“城镇化”的基本特征。来自国家政策的对于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对所有社会阶层特别是农民群体来说,既是发展机遇,又面临诸多问题。一方面,农民“上楼”变为市民,在获得一定生活便利、享受到当代文明福祉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拉动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稳速发展;另一方面,这些农民面临着劳作模式、生活方式和文化认同方面的巨大变化,以他们为主体所组成的大量新型社区,其组织过程和文化建设等成为重要问题。如果各方利益的协调是稳定的,将形成有序的过渡,正在经历阵痛与撕裂的乡土传统将在调适中相对顺畅地延续或重构。如果没有合理的过渡设计,来自外部世界的改造压力过强过急,村落共同体的原有组织体系极易崩溃,村民的价值观、宇宙观就容易发生断裂。毋庸讳言,处于转型期的村落社会是脆弱的,积压已久、交织错杂的矛盾一旦触发,就容易产生极端行为,最终将由整个社会付出高额代价。
结语:就目前来看,城镇化问题的核心在于“人的城镇化”的实现,业已达成基本共识,而关于“人的城镇化”如何通过新型社区的组织确立和文化建设得以具体落实,却远没有受到应有重视。我们应该通过怎样的顶层设计,使村落在面临全球化、城市化的多元转型的时候,激发其内部活力尤其是自身适变能力,乃是其中的关键。笔者认为,在当代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有如下方面值得特别注意:
其一,消除对村落文化的偏见与误解。长期以来,我们对以村落为基本单元的乡土文化有一种偏见。如“三四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等,一直被当作胸无大志、封闭保守的农民落后文化的象征;在国家叙事层面,则有“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类似表达,备受肯定;在文人精英的叙事层面,“归园田居”、“小桥流水人家”更是代表了一种风雅超逸的生活方式与文化精神。细细体味,“三四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无非是体现了农民对其生活家园的归属感、幸福感,代表了乡土文化主体的一种自足感和对和谐乡土社区的追求。
其二,正视村落危机,努力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顶层设计中,培塑农民对其乡土社区的文化认同,激发其对本乡本土的热爱与面向未来发展的规划热情,使乡土社区焕发内在活力。在传统的村落社会中,往往是以小农家户为单元过日子,各自寻找自家生活的独特滋味,现在则弥漫着一种相互竞争的氛围,而且这种竞争往往简单地指向几种可视化的物质攀比。村民对于乡土家园的归属感趋于淡化,文化创造力日益消弱,乡村的自我发展能力逐渐降低,并对外部世界形成了一种经济依赖、文化依赖,甚至只是虚拟中的网络信息依赖。目前乡村中日益增多、数量庞巨的“网迷”、“电视迷”,便是其表征之一。试想,当农民的生命活力与梦想都与外出打工所在的城市相联系,他们的血汗洒在一个既不被对方所接纳、自己也无法产生深层认同的地方,他们对于乡土生活与文化的创造热情又从何而来!
我还注意到,现在许多村落,已经成为各种力量为了各自利益在进行博弈的现场。当冠以旅游开发、新农村改造、文化保护、村落保护、学术调研实践等旗号的各种力量涌入乡村的时候,农民既不能选择也无法具有自主权,上述过客往往就有反客为主之势,而生于斯长于斯的农民则成为被管理、被观察的对象。于是,面对村落就有了各种方式的博弈和结盟。在这些博弈和结盟中,农民无一例外地处于最弱势、最容易被牺牲的位置。村落文化的综合性和村落社会的整体发展一直是受忽视的。而村落状态的混乱,往往使得企业进入的成本大大增加,而且充满了不可预测的风险,这使得企业倾向于跟政府合谋,以最简单的、可操作的方式进入村落,而且一般不会跟村落的全体成员共谋,尤其是不会借助已有的或建立新的村落自组织系统。于是,外部利益最大化业已成为村落开发(经济的、文化的)的普遍规律,村落的瓦解进一步加剧,村落内外的经济差距进一步加大。
其三,重视城镇化自身对于乡村社会组织性的引导与重建功能。乡土社会的文化自觉并不能完全依靠自发产生,民众对民俗文化的运用通常是“日用而不觉”,“文化自觉”由“不觉”而“觉”就不能单靠民众的领悟。如果说“有所觉悟”是内因的话,还需要外因的共同作用,这些外因包括以非遗为代表的制度框架(官民互动)、资本推动(经济利益的谋求)与正在自上而下推行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在为乡土社会的文化自觉提供外因推动方面,新型城镇化建设代表了一种极为强大的社会组织系统。毋庸置疑,这种组织系统的植入,应该与原有乡土传统中的组织系统有效兼容。
其四,政府在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应明确将民俗政策从20世纪中期的“移风易俗”、1980年代以来的“还俗于民”,调整为面向广大乡土社会的“顺水推舟”,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具体说来,就是将乡土社区的发展主导权让渡于民,让乡土社区组织真正发挥其组织社区生活、运作社区公益、管理社区秩序、勾连城乡关系的能力。一言以蔽之,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国家政府之于乡村社会应该扮演一种“顺水推舟”的角色,致力于承担多种琐细的服务功能。笔者相信,置身于现代化、乡村,完全可以通过构建本土文化传统的特殊魅力,保持一种“田园的”舒适生活方式,而成为人类可亲可居的生活选择。
(原文载于《民俗研究》2014年第1期,第11-14页。本文注释从略,详见原文)
继续浏览:1 | 2 |
文章来源:民俗研究微信平台 2016-03-18 【本文责编:刘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