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造神运动”遭遇文化批评
2007年清明前后,各种各样的公祭活动竞相在全国各地上演。你是伏羲故里,我是女娲源地,你有黄帝陵,我有盘古庙。各地竞相挖掘名人资源,打造祖宗文化。
受公祭的历史人物中,最具轰动效应的莫过于诸葛孔明了。4月3日,陕西勉县举办了诸葛亮逝世1773周年祭祀活动。4月13日,湖北襄樊在古隆中隆重纪念诸葛亮出山1800年。5月30日,山东省沂南县“诸葛亮诞辰1826周年祭祀纪念活动”盛大开幕。
虚拟的神话人物也一样备享尊荣。湖北竹山、河北涉县、甘肃天水、山西长治等地均为女娲举行了公祭,其中又以竹山县的规模为大。据报道,“竹山地处秦巴山区,是全国592个特困县之一,也是湖北的重点贫困县,2006年全县财政收入刚过亿元。就这么一个贫困县,几年已投资1500多万元,塑造了18米高的女娲雕像,建起了女娲祭坛、圣母亭、问天阁等景观,建造了‘中华母亲山’文化石。为了举办这次女娲文化节,县里又掏出20多万元,派出大量工作人员负责安排和接待,动员不少农民演员沿路表演民俗节目,出动大批警力维护现场治安。”
至于“中华始祖”黄帝炎帝的公祭就更加隆重了,祭祀规格以及主祭者的行政级别都上了好几个档次,陕西、河南、湖南、湖北等多个地方均有公祭活动。4月5日,在陕西黄陵轩辕殿广场,仅乐舞表演一项,“人数达到1000多人,整个场面气势恢弘。”光是到会的记者就有500多名。
各地公祭的对象五花八门,从子虚乌有的盘古、伏羲、女娲,到分不清是神话人物还是历史人物的黄帝、炎帝、颛顼、帝喾、大禹、仓颉,再到被神话化了的历史人物孔子、老子、孙子、屈原、伍子胥、司马迁、诸葛亮、欧阳修、纪晓岚等等,甚至历史上名声并不太好的武则天,以及没有具体人物形象的“中国洪洞大槐树”,各种古老的神话英雄或者历史文化名人,一一被奉上祭坛。
事与愿违的是,打着“弘扬民族精神”旗帜的公祭活动不仅没有赢得各方称许,反而招致了来自文化界的激烈批评。
客气一点的学者认为这是一场新的造神运动:“他们并不问所造神灵的真正文化价值与文化意义,而注重的是投资规模、占地面积与高度,因为这些人为因素将是旅游卖点与新闻宣传点。”刻薄一点的学者则戏谑其为五个一工程:“抬出一个死人,建了一座假坟,演了一场闹剧,花了一堆金银,坑了一方百姓。”大部分学者倾向于认为公祭活动是在制造虚假文化记忆,糟蹋文化,“如此盲目、一窝蜂地乱搭‘文化台’,对人民群众与子孙后代是不负责任的。”
2.性质世界与意义世界的分歧
2006年6月,一位自称是大禹第143代后裔的姒姓先生应邀参加了在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举行的“全国第二届禹羌文化学术研讨会”,考察了“大禹故里”与相关古迹,为北川题词“四川北川我始祖生地,六月初六乃大禹诞辰。”当地政府如获至宝,奉为金玉。据说这位姒姓先生所到之处,甚至有许多农民对着他烧香磕头。
禹到底是人还是神,今天已经无从得知;稍有谱学知识的人都知道,所谓的“第143代后裔”,更是天方夜谭;而对着姒姓先生磕头,则多少显得有些可笑。北川的官员们解释说,祭祀大禹和邀请姒姓先生,都是当地民众的要求,过去政府不敢公祭大禹,是害怕别人指责他们搞迷信活动,这些年有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尚方宝剑,他们决定顺应民心,建立一种更和谐的政民关系,这才有了一系列的公祭活动。
学者往往喜欢在“官”和“民”之间预设一种对立关系,认为那些经受不起文化拷问的官方行为都是“政绩工程”。但是,在北川的考察中,我们的调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当地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普通民众,都非常愿意为大禹文化建设出钱出力,民众非常渴望官方对他们的支持和投入。北川人民非常真诚地相信:大禹就是从北川羌寨走向中原大地的。
也就是说,无论大禹是真还是假,对于北川羌族人民来说,大禹就是他们心目中最伟大的民族英雄。北川民众自发集资,修复了多处“禹王庙”,每年春秋及六月六日“大禹生日”这天,民众咸集宫庙,举行祭祀活动。最近几年,官方才逐步介入这一活动。
禹也许是虚构的,但民众的感情是真实的,他们真诚地景仰大禹这样的哪怕是虚构的英雄人物。大禹信仰的传衍,无论对于当地民众还是对于我们整个社会,也许都是有益无害的。而人在现代社会的遭遇是,自科学主义滥觞以来,学术的理性就一直在嘲弄和抑制着人的精神文化的多元化发展。
当我们身处当地民众那种真诚、质朴的情感氛围中时,真不忍心用理性去戳破他们的精神世界。学术是理性的,而人的精神世界是丰富的、多元的,理性的学术是不是一定得介入多元的生活?确实是一道斯芬克斯之谜。
吕微认为,学术对于生活的伤害,源于学术研究所提供的“本质”和“真理”对于个体的“生活意义”的干涉。学者往往喜欢以求真为标榜,而生活着的文化传承者却没有这种义务,他们根本不必关心传说在性质世界内是否为“真”,他们更关心这些传说在意义世界内是否为“善”,也即是否对他们的现实生活有“好处”,因为他们更关心自己的生活质量。
学者们的失策在于总是喜欢把自己的“事实判断”当作“价值命题”来批评公祭事件,从而推导出“应该不这样”或“不应该这样”的判断。文化传承人的目的是要在传统的继承与发展中求得利益之“善”,而学者却是外在的“他者”,不在这个利益圈内。学者们必须清醒地区分这种身份差别,大可不必以一种文化权威的姿态横加批评。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敏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