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西双版纳地区的橡胶种植业有很大的发展,村民的经济收入有非常大的提高,以上门形式进入干借村的人不断出现。在干借村146户村民中,有17户包括来自外省的汉族在内的外来者,已经有7户以“普多多”的形式加入该村,剩下的则正在考虑以这种方式加入。
传统上讲,哈尼族社会的人口流动并不十分普遍,但少量的家户离开村寨或村民出外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在西双版纳地区的哈尼族社会中,如果是某家人离开原来的村寨去加入其他村寨,离开之后,其原本耕种的土地将由村寨收回,接纳这些人的村寨会提供耕种的土地。那些并不离开村寨而只是出远门做事或走亲戚的人则需要举行相应的出门保佑仪式。西双版纳地区的哈尼族村寨社会中,这类仪式叫作“拉得把”。“拉得”是“手臂”的意思,“把”是“栓”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在手臂栓线”的意思。一般由贝玛主持仪式,如果贝玛不在,也可以由家里的长辈主持。在红河州的哈尼族村寨社会中,这类仪式叫作“哈撒扎”。“哈”有“精神好”的意思,“撒”有“做”的意思,“扎”是“吃”的意思。村民会选择一个吉日,由摩批在村寨边为出门的人杀公鸡举行“哈撒扎”,参加仪式的总人数必须是单数,且举行仪式的人要遵守当日和随后的两天共三天时间内不能和妻子同房的禁忌。无论是“拉得把”还是“哈撒扎”,都是保佑出门者平安的仪式。在村民的观念中,离开了村寨,安全问题便难以保证。举行此类仪式就成为必须。现在,出外打工的人非常多。春节之后,各地开始招工,哈尼族村民出外前差不多都会举行保佑出门者的仪式。这段时间,大大小小的摩批非常忙碌,用来祭献的公鸡的价格都会比平时翻倍。这样的仪式当然有保佑出门在外者安全的意思,同时也有强化村寨边界、强化村民对村寨的认同的意味。
(三)村寨道路的通与堵
在村寨主义村落中,村寨的空间神圣性是必须得到保证的。村寨内外的通行也是必须按照空间神圣性建构的需要进行的。如果不按照这个需要来进出村寨就可能产生对村寨空间神圣性的破坏,最终为了维护村寨空间神圣性而将不合法的通道堵上。
位于元阳县新街镇土锅寨村委会的箐口村是较早开发的民俗旅游村。政府相关部门恢复传统蘑菇房的民居改造工程、道路修建工程、民族文化展览馆及广场建设等工程使箐口村的村落格局面貌产生了巨大的变化。箐口村也已经成为哈尼梯田最为重要的一个景点。尽管像其他许多地方一样,村民们在外来力量推动的开发过程中基本处于被动参与的位置,经济收入也没有得到什么实质性的增加,甚至有许多矛盾发生,但在十几年的开发过程中,各种规划项目都还算是在顺利推进。
2011年7月,村民们突然以集体行动的方式把一条相关部门于2009年修建的旅游观光路堵死了。堵路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偶然性。作为哈尼族村寨神圣空间标志之一的寨神林一般都是树木茂盛的。旅游部门请来的专家认为在寨神林旁修建一条蜿蜒进村的小石板路是很美的。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已有村民提出修这条路可能会打扰神林里的神灵,可能对村寨产生不好的影响。但是,这些村民也拿不出证据来说明到底不好在哪里。于是,小石板路修好了。游客在进村之前,就体验了“曲径通幽处”的优美。慢慢地,村民也开始走这条路了。似乎一切都像从前那些项目实施时出现矛盾的情况一样,村民提一下意见,相关部门拖延一下,实在不行又让点步,最后,项目还是实施了。
然而,在2011年1月至2月的不到一个月时间内,村里有四个人死亡,当一些村民怀着恐慌的心情去请尼玛看原因之后,这些死亡事件突然就和磨秋房旁新修的一条狭窄的水沟及寨神林前边修的那条供游客观光的石板路发生了关系。那些去找过尼玛的人说,村子里出了这些事情可能与新修的水沟和石板路有关。
2009年之前,同样是具有表达村寨空间神圣意义的磨秋房旁边原本没有建水沟。那时候,磨秋房旁边只有左边的路可以通往寨脚。但自从旅游部门修建了一条小水沟以后,水牛和赶牛的人有时也从右边的水沟走过。现在,既然尼玛说了村里发生不好的事情与此有关,那最好就堵上。2011年2月9日上午,有村民不动声色地在磨秋房后边的那条新修的水沟上面砌了一堵墙。旅游管理部门也没有怎么注意这件事情。这条路堵上之后,村民们还有疑虑,因为寨神林前面的那条石板路依然没有堵上。村里人开始相信这条小路挡住了寨神林的脚,栏杆挡住了寨神林的眼睛,使寨神的脚伸不直了,眼睛看不见东西了,寨神因此也就无法保佑村民。7月初,村里又有一个人非正常死亡。恐惧再次弥漫开来,村子里又开始流传各式各样的鬼故事。最后,由村里的年轻人带头,每家出一个人,一哄而上,在寨神林前的旅游观光路上砌了一堵墙。为了这次行动,每户村民都出了十块钱。他们在堵路之前用这些钱买了一头猪,堵完路后,参加堵路的村民在寨子外边把猪杀了,吃完饭之后才回到村里。这是以共餐形式整合社会。村民们都认为,堵路之后村里再也不会有非正常死亡的事情了。
当然,旅游部门来找村民小组长、大咪古和大摩批的时候,他们都表示不知情,并且都有当天不在现场的证明人。当相关部门最后了解到堵路行为是尼玛暗示的结果之后,也无可奈何。这条路最终没有再打通。
当村寨空间被确立之后,内部和外部的边界便得到了明确并由于人们的各种实践活动得到不断加强。特定的进出村寨的通道本身也是对空间完整性的肯定。像这类另开新途的做法被认为是对村寨空间神圣性的破坏。村民的集体反抗本身也说明了维护空间神圣性对他们所具有的重要性。
三、哈尼族村寨主义的文化架构
尽管在历史上已有土司制度的渗入,但随着20世纪中期开始的国家权力的全方位渗透,哈尼族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在,村委会组织及村党组织都在乡村社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传统的民间宗教组织及传统文化依然具有重要的影响。在元阳一带的哈尼族社会中,咪古、摩批以及尼玛以各自的作用形成的三元一体的文化架构的影响依然很大。
“咪古”是对村寨祭祀活动主持人的称呼。他们不脱离生产劳动,只是在节日活动期间负责村寨节日祭祀活动。咪古从村寨的老户中选出,最早也可能是“政教合一的村社领袖”。⑦一个村寨的咪古团体,一般由一个大咪古同几个称为小咪古的助手组成。咪古组织成员中,除了大咪古有一定的报酬外,其余的几乎都没有报酬。咪古的选择有严格的标准:一是妻子健在,有儿有女;二是历代祖先及家属未出现过非正常死亡的情况;三是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不偷盗。达到上述标准并经村民公选以后,摩批打鸡骨卦确定其能否胜任。每年“苦扎扎”时咪古会得到所有村民一定数量粮食的供奉,每户村民都会在磨秋房祭祀时向咪古敬酒表达尊敬。在“昂玛突”节日期间,年内生育孩子的家庭必定端一篾桌的饭菜来咪古家向咪古表达敬意,感谢咪古对新生儿的保佑。这也是在表达作为个体的人只有在得到作为村寨代表的咪古的承认之后,其作为社会性存在的人的意义才得到了承认。与之相应,不属于该村的人,比如来村寨中做生意的人是不能在村内生孩子的。
“摩批”可视为哈尼族的家族祭司与巫师。有学者认为,摩批萌芽于公元6世纪初的“祭司或氏族长”制,这是一种“在氏族、部落首领和原始宗教祭司”基础上形成的有着“政教合一”特征的鬼主制度。⑧随着后来长期的外族力量的介入和影响,特别是元朝以来土司制度在大部分哈尼族地区的建立,掌握地方政治和经济大权的土司,破坏了摩批或咪古原先拥有的政治权力,最终导致了他们与政治权力的脱离。⑨红河州大部分哈尼族村寨都有数量不等的几名大摩批,以及跟随他们的多名普通摩批。仅仅元阳县,目前就有大大小小摩批达两千多人,主要从事村寨、家族、个人三个层面的各种祭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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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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