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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龙]坚守与变通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的几个关系
  作者:刘德龙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6-05-15 | 点击数:4506
 

  艺术品制作的过程较之日常生活产品的生产,最突出的特点是其制作、创作过程中的手工技艺主导性。一般的日常生活所用产品的生产,主要由机器自动完成,很少有人工,更谈不上手工技艺。比如我们日常所用的普通挂历、日历,生产过程基本是在电脑上设计出图样,然后交付印刷机批量印刷,重点突出的是其实用性。相比之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杨家埠木版年画(其中有的也带有年历性质)的制作过程则要繁琐很多,从画样、刻板到印刷、烘货点烟等历经大小数十道工序,基本全部由手工完成。这种手工完成的艺术品题材广泛、形象各异、工艺精湛,蕴含着浓郁的乡土气息和淳朴的艺术风格,既彰显了其实用功能,又突出了其审美趣味与艺术价值。生产性保护是对传统技艺的传承与保护,并不是要求艺术品的制作过程要“纯手工”,极力排斥其他工具,而是强调要守住手工制作的核心技艺。所谓核心技艺,就是最能够体现劳动者的创造力、智慧、能力,以及它的文化历史积淀的那一部分技艺。在艺术品制作的过程中,为减轻制作者体力消耗,同时也不影响作品品质的生产环节,当然可以借助工具生产,这样能大大提高生产效率与产量。但是在一些跟人的情感密切结合,在造成其差异性的部分,在人的智慧可以有所伸展的部分,应该高度保持其手工性,唯有如此,才能保证人的智慧与手工技艺的优点得以完美的体现。这也是手工艺术品的本质和生命所在,所以我们传统手工技艺一定不能丢掉“手工创造”这个核心环节,“寄寓作品生命的手工创造一旦丢失,传统手工技艺也就必然瓦解。”

  艺术品制作过程与日常生活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最大不同,在于核心技艺均由人工完成,这是手工劳动最重要的价值所在,也是非遗生产性保护的重心所在。对此,有的放矢地进行保护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传统工艺与现代工艺

  所谓传统工艺,一般包含三层意思:一是历史悠久,二是采用天然材料,三是手工操作,不借助或很少借助现代科技。各项手工艺类型非遗项目的传统工艺,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凝结着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智慧与创造,蕴含着丰富的传统文化价值与历史意义。现代工艺科技含量高,电子化设计,机器化生产,创新机制强,能大批量生产,较快满足市场消费需求。与现代工艺相比,传统工艺优势在于自身所蕴含的深厚文化底蕴,正如国家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刘魁立先生所言:“民间技艺的手工制作过程本身就是一种非物质文化实践活动,民族性格、传统文化、制作者的个人文化创造和情感投入,最终会物化到这种实践活动的成品中,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仿品、看到批量生产的工业产品,就觉得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而劣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传统工艺历史悠久,但技法未能与时俱进,有的很难满足社会发展和民众生活提高的需求;二是艺术价值高而实用价值小,难以满足当下社会现代化生活的消费需求;三是传承方式较为保守,传统的家族传承、师徒传承,甚至传子、传媳不传女的习俗等,有碍于其发扬光大。如何改进传统工艺,充分挖掘传统工艺品的实用性与艺术性的潜力,使之与现代社会的需求相一致,并最终成为领导潮流消费的新坐标,正是生产性保护亟须解决的问题。要实现传统工艺的革新,首先要明确传统工艺的文化积淀与艺术价值,给予其准确的定位;其次要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提高工艺品的使用功能与审美功能,既要突出传统特色又要有当代文化与审美的创新与发展;第三是要突破传统传承方式的局限性,实现社会、学校等多渠道传承。

  传统工艺与现代工艺虽各有优劣,不过传统工艺在与现代工艺的市场竞争中劣势明显,传统工艺耗时多、产量小、价格贵的缺点掩盖了其艺术水平高、文化内涵丰富等诸多优点,如果不能及时改进,得不到社会的接受和消费,那么传统手工艺者自然就不能再满怀热情投入到创作当中,传统工艺将面临后继无人的窘境。如何在当代社会为传统工艺找到发展的契合点显得特别重要:一是走精品化路线。国家级非遗名录东昌葫芦雕刻艺术享誉国内外,代表性传承人对作品品质要求很高,每年创作的作品数量并不多,但件件都是精品,每件均以几万元的价格被收藏家买走,高昂的价格是对其艺术品质的肯定,同时也是对传统手工技艺的肯定。二是走大众化路线。传统工艺源于民众生活实践,泥塑、面塑、剪纸等传统手工艺深受普通民众的欢迎,在民间有深厚的群众基础,随着传统工艺知名度的不断提高,更多民众会对其产生更加浓厚的兴趣。三是走市场化路线。肥城桃木雕刻在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上两天就接到了四五百万的订单,通过本次博览会彻底打开了在国内的市场,为肥城桃木雕刻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其实年画、石雕等传统工艺都有旺盛的市场需求,走市场化路线,才使其文化内涵和技艺价值得到更多消费者的认可。

  传统工艺与现代工艺相比,各有优劣。尽管目前来讲传统工艺在加工效率上劣势明显,但随着生产性保护的不断深入,传统工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会不断得到提升,迎来其发展的春天。

  四、大众化产品与小众化产品

  所谓大众化产品,是用于大宗消费的,“有意迎合大众口味”而大批量生产的日常用品。大众化产品一般是基于日常生活必须,有的甚至是基于一种时髦,其背后是商业经济的推手。小众化产品则是相对于大众化产品而言的,是指社会阶层内部一些群体规模不大的、源于某种共同的兴趣、爱好或品性而聚合成一个个小圈子专用的、个性化比较强、文化因素比较浓厚的产品。

  任何产品生产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消费,无论是自我直接消费还是通过交换销售给别人消费,也无论是日常生活消费还是艺术欣赏消费,消费都是非遗生产是否能够存在、能否可持续生产的决定性因素。从非遗本质而言,应该以其生产者及其相对固定的消费者圈子为先、为主,在此基础上再去考虑逐步扩大消费需求。应该说,在现代社会生产条件下,手工技艺类非遗项目生产的产品多数属于小众化产品范畴。非遗的生产性保护不同于现代大工业生产,所谓生产性绝不只是物质生产,还包括精神与文化的生产和传承。生产性保护应避免单纯走规模化路子,只顾追求市场经济效益,不考虑其社会内涵和文化生态环境,甚至使之完全旅游化、表演化、商品化。工业化生产的大众化产品要求规模化、集成化、标准化与同一性,这与工艺产品追求的独创性、唯一性、差异性和个性化是完全背离的。如果将传统工艺品由小众化产品推向大众化产品,那就是走上了产业化的另一条路子,甚至背离了生产性保护的宗旨,甚至丢失了非遗的精髓。所以,每一项手工艺非遗项目,每一位非遗传承人,对于自己适不适合选择产业化生产经营以及如何实行产业化经营,都是需要慎重考虑的。

  文化的传承从来就不能急功近利。它需要的是坚守、耐心、等待,甚至是对文化的一种执着。在非遗保护过程中,我们要努力恢复或增加其文化底蕴,充分把握生产性保护中的人文内涵,而不仅仅是经济内涵。非遗的生产性开发必须服从保护传承工作的需要。开发决不能改变非遗的内涵,更不能一味地求大、求全、求新,而是要尊重历史和传统,尊重历史上已经形成的生产方式与销售方式的多样性,坚持传统工艺流程的整体性与核心技艺的真实性,绝不可随意改变非遗的传统生产方式。从小众化产品向大众化产品的发展或许是一种趋势,传统工艺的产业化也不是绝不可取,但必须坚持传统工艺的本真性与完整性,切不可将“生产性保护”只误读为“生产”,而置“保护”于不顾。在目前国家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中,大多数项目都采用了文化产业的开发和运行模式,如东阿阿胶、绵竹木版年画等。但是,“文化产业并不是生产性保护的必要途径,项目是否需要产业化、能否能够产业化及如何进行产业化,都需要视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定,不能照搬,更不能盲目跟风。”

  总之,针对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食品和部分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而言,生产性保护是一种有效的分类保护方式。它旨在促进非遗与当代社会生活的融合,与文化产业化发展具有本质的区别。要保证非遗的生命力,必须在保证传统的本真性与完整性的同时,不断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不断实现自我完善、创新与发展。我们无法完全回避非遗的商品化、产业化,但决不可完全用机器大生产代替手工劳作,造成破坏性的开发,最终造成对非遗毁灭性的打击,使非遗保护这项文化传承工程也丧失了原本必不可缺的文化价值,从而变得毫无意义,违背了非遗保护的初衷。

(原刊于《民俗研究》2013年第1期,注释从略,详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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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民俗研究微信平台 2016-05-10
【本文责编: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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