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结论:开创公民日常生活的文化科学
民俗学定位于文化科学,应该比定位于人文学科或社会科学更具有包容性。民俗学有近170年的历史,在理论和方法上积累了丰富的成就;民俗学的从业者来源广泛,却能够保持一致的认同。进一步来说,虽然民俗学者能够认同民俗学,但是对民俗学的学科定位却有不同的看法,有的把民俗学定位于人文学科,有的则定位为社会科学,还有的定位于人文色彩浓厚的社会科学,还可以定位于可以充分吸收社会科学养分的人文学科。可见,用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划分难以确认民俗学的学科定位。因此,寻找一个更具有包容性的定位对民俗学人的共同努力是具有积极意义的。鉴于民俗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取向是在文化的范畴之内,而“文化科学”在当代已经是包容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的综合性的学术,其中,由英国的伯明翰学派和德国的批判理论相结合而发展起来的“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就是这样一种综合性的学术。民俗学完全可以是这种定位的另一门学术。
民俗学在汤姆斯那里被定义为“the lore of people”,翻译过来就是“人民的知识”。但是人民是谁?在中国政治上的回答与我们在民俗学上的回答长期都是不一样的。普通人在政治表述中属于作为集体的人民,但是在民俗的概念框架里,是作为二等公民的落后群众,其实一直都不能得体地称为“人民”。其实,在革命话语里,“人民”是一种神圣的集体、总体,与个人不能直接转换。
民俗是社会群体共享的文化,在这种意义上,用“人民”这个集合名词表示“民”是能够成立的。但是,“人民”如何与普通人发生经验研究上的转化呢?这需要我们提供学术的支持。而“公民”可以是这个我们所需要的概念。在现代国家的政治表述上,公民就是人民,在共同体的神圣意义上,两者是同一的,而且“公民”概念比“人民”概念多一层与普通个体进行转化的功能。所有的普通人都可以是公民。
那么,谁是民俗之“民”?我们今天可以在集合概念上用“人民”,在个体概念上用“公民”,在实际的使用上把“民”作为文化公民来看待。文化公民(cultural citizenship),是公民概念被从民法、政治、社会和文化上进行细分以便更好地在现代国家落实公民的权益而发展起来的概念,保证国民个人、群体不因性别、教育、贫富、民族、生活方式等等的不同而受到文化上的贬低,保证国民能够因为文化的多样性而获得承认与欣赏的机会[29]。如此转译之后,民俗可以既是社会群体、社会整体的公共文化,也是具体的普通人的生活文化。民俗就是公民作为群体的日常生活,有待专业工作者去挖掘(调查),去书写(民族志文体的民俗志)。公民的日常生活,在调查与书写之前是生活,写出来就是文化。生活是公民自己的,公共文化要借助专业知识分子的工作才被看见,被认知,被承认,有时候还要经过政府的介入和认可。由此而论,民俗学就可以是关于公民日常生活研究的文化科学。
民俗,在传统时代就是那个社会的基本的、理所当然的公共文化。经过近代以来一个巨大的转变,民俗变成要在现实生活中革除的对象,调查、搜集也只是基于它们的历史价值和文化素材价值。这就决定了中国民俗学在学科分工中是研究边缘群体、边缘文化的地位。我们长期对“民”的认识是这种基本地位所左右着的。
在过去30多年的社会与学术的变革中,民俗复兴,已经成为文化遗留物的民俗重新进入国民的生活,也重新进入国家的公共生活。近十多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做的工作实际上可以简化为大规模地依托国家体制从日常生活中发现公共文化的过程,民俗已经在大量提供公共文化了。民俗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成为合法的公共文化。原来说过什么节,过什么庙会,那就是乡村里面的节,现在乡政府或者地方政府说这是“我们的节日”,又上报,使它成为更大共同体里的“我们的节日”(代表这个地方的文化)。社会原来运作的是排除法,让民俗成为区隔乡村人口与精英是不同人的一个方法;现在发生了一个根本的转化,民俗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成为公共文化,在这个过程中,村民、学者、知识分子与地方公众等不同的群体都成为一个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都是“我们”中的成员。因为都是“我们”的一部分,所以谁的民俗都可以是“我们”的公共文化。
在民俗转化为公共文化的大门洞开之后,民俗由现代体制的异己转化为伙伴,“民”重新成为体制的内在的、有机的部分,成为在文化上受尊重的社会主体。原来把日常生活界定为民俗,是跟现代的体制隔离,正是因为这些东西不符合现代体制,才是民俗。现在民俗转化成为公共文化之后,恰恰跟这个社会的科学、艺术以及经济部门如工程设计都是可以积极联系的,再没有人为的鸿沟。手工是土的,现在却能够与最洋气的东西拼接。比如说刺绣,与代表高科技的苹果产品按照原来的分类是一个那么高,一个那么低,可是恰恰现在刺绣可以出现在苹果产品的套包上,而LV的提包如果设计了手工刺绣,可以是特别时尚或高贵的。正是因为这个转变,羌绣可以在高新技术人群中成为时尚。
我们能够从各种变化看到中国民俗学与1990年代前是非常不一样的,许多方面都是一百八十度的转弯。这是民俗学的一个新时代。今天的民俗在社会价值体系中的位置已经完全不同,今天的民俗学在理论和方法上也已经是一门新学问。
中国民俗学确确实实处在一个新时代,这个新时代既是说民俗学作为一门学问处在一个新时代,也是说民俗学所处的这个社会是处在一个新时代。其所标榜的“新”既是中国的民俗学人在过去二十年的学术成果,也是这个群体可以明确要追求的目标。把民俗学作为公民日常生活研究的文化科学,不是一个已经完成的结果,而是一个尚需要同仁去努力的倡导。正如吕微的新书题目所标示的,“民俗学,一门伟大的学科”[30],将要玉成于我们这个学术群体,也将要成全我们这些学人的人生。
作者按:
本文的基本内容于2013年11月受黄涛教授之邀在温州大学讲述过,又于2014年8月受万建中教授和林晓平院长之邀在赣南师范学院组织的民俗学暑期班以“中国民俗学的学术转型”为题讲授过,后来还作为会议发言在王晓葵教授组织的“作为记忆之场的东亚”研讨会(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8月30-31日)、岩本通弥教授组织的“再问‘理所当然’:中日韩高层集体公寓变迁中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世界”(2014年10月4日东京)、中国民俗学会2014年学术年会(10月12日)上宣读过,另外得到武宇嫦博士、韩雷博士、刘铁梁教授、江帆教授、周星教授、朱以青教授、张志春教授、王杰文教授、户晓辉教授等同仁的指教,王立阳博士帮助整理过讲述材料,特此致谢。
文章来源:《民俗研究》2015年第1期。注释参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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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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