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世纪60年代以来,德国民俗学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巨大的变化,学科名称也因不同学术单位的不同取向而出现了多种不同表述,柏林洪堡大学的欧洲民族学研究所就是在这种变化潮流中转换而成的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机构。从“民俗学”到“欧洲民族学”,除了名称上的改变之外,这一学科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视角,也从村落转向了城市,从历史转向了当下,从均质化、固定化的文化观转向了多样性、变化性的文化观,尤其强调要结合当前全球化与数字技术高度发展的背景,探究传统力量如何在新的语境中发挥作用。对于传统民俗学而言,自觉参照这种转向进行学科调整,既重视历史,又关注当下,必然会在传统的民俗研究与当代民族学研究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并进一步促使民俗学成为有关人类自我认识、自我反省的一门重要学科,因为,作为关于他者生活之想象的科学工具,它能够告诉人们不要仅用一种视角、一个观点来看待问题。
[关键词] 欧洲民族学;德国民俗学;城市生活;文化
一、从“民俗学”到“欧洲民族学”:20世纪60年代以来德国民俗学的学术转型
安德明(以下简称“安”):德国民俗学有很长的历史,但是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它在研究方法和研究取向上发生了很大的转变。拿您来说,您是在图宾根大学的经验文化科学专业取得的博士学位,而您所在的研究所,又叫欧洲民族学研究所。据我所知,这两个机构原来的名称,都是“民俗学”。您能简单介绍一下这种转换发生的背景和经过吗?
沃尔夫冈·卡舒巴(以下简称“卡”):20世纪60年代后期,图宾根大学的民俗学专业最早开始了对德国民俗学中存在的问题的思考,认为,这不应该是我们继续的道路。这一方面同民俗学曾经受到德国国家社会主义的强烈影响有关,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人们开始觉得自己的研究有必要转向对当代生活的关注。于是,在图宾根不再有“民俗学”,“经验文化科学”代替了它的位置。与此同时,其他一些学术机构也在讨论相似问题,但并没有形成真正统一的意见。有人认为,我们可以把自己的学科称作“文化人类学”,但这是美国的学问;我们可以称之为“社会人类学”,但这是英国的学问;我们也可以称之为“文化科学”,但这又过于宽泛。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最终没有形成一个大家都比较认可的新的学科名称的原因。至今,许多学术机构还保留着“民俗学”的名称,另外一些机构则用的是“文化人类学与民俗学”等,而我们洪堡大学的民俗学,是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改为“欧洲民族学”的。
安:当时图宾根“经验文化科学”的教师,原先是不是都是民俗学者?
卡:是。那时图宾根的学者原来大都是民俗学者。不过,在当时的西德,这些民俗研究者中的大部分人,并不只是关注传统民俗,而更多关注的还是当下社会中人们如何对待和运用传统民俗的问题,比如,人们怎样用民俗来丰富节庆活动?怎样用民俗来表现某个地域的自我认同?等等。尤其重要的是,在那个时期,人们认为,历史永远是关于当下的表达,离开现在就不会有历史。有人说“历史是客观对象”,也有人说“历史是思想与想象”;但这些都是我们头脑建构的结果,而不是客观历史。我们也许有关于历史的某些文本、某些“客观事实”,但这些都属于我们以现在来看历史的“有色眼镜”。在今天的德国,这种有关历史的观点,在我们这个领域的大多数学者中占据了主导地位,无论我们把自己称作民俗学者、欧洲民族学者还是文化人类学者。
安:我在所里做报告的那天,有一位老师在交流时说到自己是“民俗学者”。我听了感到很亲切,但也有些吃惊,因为自己原来以为德国学界已经不再用“民俗学”的概念。
卡:那不是。德国一直有一批学者在关注民俗,比如,有人关注那些来自拉美、非洲或巴伐利亚等地区的民俗传统,有人讨论德国北部沿海地区的渔业文化,也有一些人关注园艺问题——这实际上是非常典型的传统民俗学问题,园艺工人在19世纪城市发展过程中十分活跃,等等。还有一些学术机构和民间组织,从事的是地域性的博物馆式的保护,并倡导和组织有关“遗产”和“历史书写”的工作。你的那位听众,是我们研究所的同事,她做的是20世纪初期德国民俗的研究。但是,大多数同行的工作,还是集中在城市生活与现代生活方式的研究方面,他们关注的问题包括:后殖民时代的社会文化、民族归属与认同、肤色与人种、多样化的语言、科层化的制度、民族国家或国际的形象,等等。也就是说,大多数的研究,主要考察的是人们今天正在经历的生活,而不是昨天已经经过的历程。
二、欧洲民族学的研究对象、视角与理论贡献
安:您目前倡导和主持的欧洲民族学,除了研究对象从传统村落民俗转向当代城市生活之外,与以往的民俗学相比,它在理论和方法上发生了哪些大的转向呢?
卡:这主要表现在核心概念的变化上——关于文化的观念有了很大的变化。过去我们理解的文化,是一种稳定的结构,有着久远的历史和长期的价值,这是有关文化的第一种观点,它意味着文化更多是存在于农村地区。而当我们把传统当作城市地区继续存活的对象来看待时,就必须改变对这一关键词的理解。这种新的理解是:文化在具有久远历史的同时,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在其发展过程中,也会产生许多短时段的发展取向和各种新的文化形式。这是有关文化的第二种认识。当你接受这样一种文化观时,你自然就会到各种新文化形式不断涌现的地区——也就是城市——去做研究。在城市当中,不仅有着多种古老传统的展示,也有对于各种时尚的新取向的展示。在那里,有关文化的表达呈现为一种混合状态。这是一种很重要的观点。第三种看法是,根据传统民俗学中具有政治意义的观点,这个世界上生活着的人群中的大多数,属于政治意义上的“民众”。如果我们认可这样的看法,即民俗学或民族学研究必须关注政治意义上的“民众”,那么,我们观察的重点,就应该从农村转向城市,因为大多数的“民众”目前都居住在城市。
以上是德国学界有关“文化”的特殊讨论。随着这些讨论,研究者的身份,从有关稳定事象的专门研究者,转向了有关变化、转换的专门学者,这也构成了相关的第四种看法,它意味着文化的特征同个体和群体是分不开的。
这实际上也体现了对于研究者的认识:研究者属于“田野”中的一部分,他们参与了“田野”本身。在考察社会文化历史的过程中,研究者永远不可能保持客观,不可能没有情感的参与。所谓的科学研究或科学研究者,都只是社会进程的一部分,而不可能置身于这个进程之外,保持所谓的客观或中立。就像德国国家社会主义时期的民俗学者的观点不可避免地受到当时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一样,今天,我们的研究也受到诸如“公民社会”一类观念的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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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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