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我国传统村落正式纳入国家历史文化保护战略以来,传统村落的保护成效显著,形成了国家重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民间自发保护意识增强的良好局面。但是,在这些成绩的背后,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当前互联网技术非但没有对村落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加快了都市文化和不良文化侵蚀传统村落文化的速度。有效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强对传统村落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与传播,在当前尤为重要与迫切。
我国传统村落文化的传承困境
村落内部传承主体严重缺位。传统村落从前是靠宗法家庭来维系家族的文化生活的。家族所属的家庭中,每个人都是家族文化的信奉者、传承者和传播者。其内部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的践行、传承是以“血缘关系”“熟人社会”为基础建构起来的。正如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言,传统村落人际关系的结构是一个以血缘为基础的同心圆状的圈层组织。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传统村落中的人口尤其是青壮年劳力不断外流,导致老人、妇女和儿童成为村落生产生活的主力军,传统的人际关系空心化,维系村落秩序的“血缘关系”与“熟人社会”网络逐渐松动和弱化,村落文化建设陷入乏人组织、乏人创造、乏人保护、乏人传承、乏人享用的困境。
外部公共文化供给“水土不服”。近年来,我国政府十分关心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工作,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农家书屋工程、送书下乡工程、流动舞台车工程等一系列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有效提升了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但有些公共文化服务工程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村民的主体参与性,无法反映村民自身的文化诉求。笔者在田野考察中发现,农家书屋工程配送的音像资料存在出版日期较早、内容偏离村民的生产生活、不符合村民的阅读口味、配送的教育科普类图书与时代脱节等现象。
村落旅游文化遗产开发过度。传统村落蕴含丰富的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经济价值。大多数传统村落在列入保护名录后,大力发展旅游。然而,这种旅游式商业开发已经变成了一种千篇一律的雷同模式,开发商非常重视村落文化的商业化复制,并没有深入挖掘传统村落所蕴含的文化价值,致使游客的旅游仅仅停留在“走马观花”,难以体验传统村落的原真性文化与生活,无从了解深厚的文化底蕴。为了迎合游客对村落文化的猎奇心理,脱离宗教信仰的各种祭祀活动、脱离纯美爱情的婚俗文化表演,脱离精细手工传统的民间工艺品逐一被“片段式”展示,村落文化以“快餐”的方式供游客咀嚼,这种消耗性开发使村落文化与日常生活渐离渐远,不利于村落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构建“互联网+村落文化”新模式
“互联网+”已经被纳入顶层设计,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随着智能手机和3G网络的普及,移动互联网给传统村落文化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互联网+村落文化”模式将是有效、可行和必行的新途径。
建立基于虚拟收藏社区的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构建“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为了实现文化资源的供应和村民的需求有效对接,必须积极运用数字化技术改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建立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以数字形式对传统村落中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方面信息进行保存、展示和管理,并通过移动互联网为公众提供数字化展示、教育和研究等各种服务。通过网络调查、大数据抓取等手段分析公众的文化需求,将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中的虚拟藏品打造成有吸引力的数字文化产品,建立并维护网络虚拟共同体文化,在以“藏品为媒”的虚拟交往过程中传递传统文化精髓,延续文明的火种。虚拟藏品主要是指传统村落中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的文化遗产数字化复本,具体包括村落古建筑,与村民生产生活、文化教育、道德教化、精神信仰有关的生产工具、生活器物、家谱文书、祖先神明造像、宗教器物,竹雕、木雕、石雕等民间艺术以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主要采用3D激光扫描技术,逼真再现藏品的结构、色泽、光影、纹理等形态特征,同时具备结构拆解、细节放大等三维动画展示功能,通过移动互联网生动展示传统村落的文化遗产,将虚拟展示和线上交易相结合,帮助村民实现居家就业,充分调动村民传承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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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光明日报》2016年1月3日 08版 【本文责编: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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