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在三种人中进行的。文化官员、学者和传承人。如果在主席台上就坐,正中间肯定是政府高官,陪坐的是学者,至于传承人往往是没有位置的。这就显得本末倒置。国家级的传承人都不能坐在显要位置上受到尊重,那我们的保护还有什么意义。在日本,在韩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认为是地方和国家重要的文化品牌(符号),认为可以增强地方和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传承人被视为人间国宝,特别得到尊重,并以此为骄傲。走进那里的市政府大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照片被挂在显要位置,逐一介绍它们的生平和文化贡献。可见其重视程度。
这一现象如果从民俗学方法论的角度考察。就涉及到世界观问题,即如何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和传承者的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永远是保护的主体,政府和学者群体是客体,只有确定了这种主从关系,抢救记录者才能确定自己的身份,放下架子,虚心地向传承者学习请教。所以记录的规范性首先从记录者的态度做起。其次才是技术问题,具体方法的规范性问题。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认定过程中,其实早就发现了申报遗产项目缺乏详尽的考察和记录,但这个问题一直没能解决。我希望从河南做起,首先将河南省国家级非遗项目,通过抢救性记录,每一项出版一集考察报告。目前河南进入国家级名录的项目是67项,加上国家级传承人,省级的项目和传承人,每一个项目出一本专门的考察报告,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认识就会大大提高一步。全国1517项国家级名录,如果每一项名录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出版一本考察报告,不仅留下了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使保护工作有了明确的方向,而且对将来民俗学、民间文化史研究提供确切地资料,功德无量。总之,中国的“非遗”保护总不能停留在低层次平面上,应该向前迈进,真正展示中国文化的软实力。
三、“非遗”抢救性记录与田野作业
田野作业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也是每一个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的基本功。记得2005年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指出,关于非物质文化保护的第一项要求就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要求“各地区要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和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并要求3年内全国基本完成普查工作。现在距《通知》发出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年,而真正的普查工作并没有全面展开。过去的工作只是摸底性调查,也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是寻找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信息和线索,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普查和记录。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考察,一直是中国非物质文化保护的软肋。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抢救性记录显得尤为迫切。我们已经有了十多年的保护实践,在保护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这一问题似乎又回到了保护工作的原点:保护什么,怎样保护。河南省这次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培训班,非常必要,带有补课的性质。这是一次专业培训,而且是抢救性记录培训。这里我想讲讲考察工作的方法论问题。
1. 抢救性考察工作的理论和技术准备
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目录分类共有十类。《非遗法》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无论记录哪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必须掌握该类非遗项目的理论和知识。比如记录民间文学,要有民间文学的理论和知识,记录民间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要有艺术理论和知识,记录民俗类项目要有民俗学的理论和知识。最简单的办法是阅读相关的基础理论著作,如《XX概论》一类的著作。《概论》是入门理论,必须懂得。目前民俗学界和“非遗”保护都有一种轻视基础理论的倾向,蔑视为“概论思维”,实际上没有基础理论修养,很难进行专题研究,也很难进行“非遗”事象的记录。理论是指导保护工作的,不然会导致保护工作的盲目性。比如民俗学的基本方法分田野作业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等,每一种研究法都有具体的要求;又比如民俗学研究的程序和技术,具体规定了调查提纲的拟定,社会调查方法(观察、访谈、开调查会),调查者素质的养成(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知识、耐心,饱满的热情、诙谐、谦虚、活泼、自然的品格、记录的快速准确、发现问题的能力、考察器材的熟练运用等)。不懂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理论和知识,自然会是一位无知的保护者。无知又无畏,怎会做好保护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理论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保护工作者必须加强理论修养。
2. 一步三回头和一去不回头
这是讲民俗学田野作业过程的。民俗调查要做到“一步三回头”,没有这个过程,调查就不能深入。所谓的三回头指调查的三个步骤:摸底调查、实地考察、补充调查。过去的考察常常是随意性,缺乏定向性,而且“一去不回头”。走马观花式的调查是万万要不得的。
民俗学的田野作业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它涉及到田野作业的理论和方法。这里先要问几个问什么。如:什么是民俗学的田野作业;田野作业的性质是什么;田野作业的种类有哪些;田野作业的程序和实际操作方法怎样;民俗学调查者的理论修养和素质培养;田野作业与文献资料的关系;如何建立民俗学考察基地;田野作业中点与面的关系;定点跟踪调查和周期调查的重要性;民俗调查、研究与应用的关系;对国外民俗学田野作业方法的借鉴以及民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等。也就是说,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胜任田野作业的工作,参与田野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才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从民俗学田野作业的基本训练做起。
田野作业的欠缺,必然要表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评审和保护工作中。缺乏完整的田野考察报告,对申报项目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及其传承历史、演变发展必然缺乏有利的佐证,从而损坏保护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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