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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香仪式是每年秋冬时节进行,清人陆次云《峒溪纤志》云:“苗人,盘瓠种也……以十月朔为大节。”每年农历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村民们都会在各自的跳香殿跳香,祭祀盘瓠,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人丁兴旺。各村寨跳香的具体时间由跳香殿头人按老司的安排定,一个老司分管几个村落,老司根据村落布局确定每个村落的跳香时间,从农历九月二十开洞开始,到十月十五封洞结束,少则一天,多则三天。
“武陵民族走廊”沅水流域的泸溪县至今还保留跳香仪式的主要是两个乡――八什坪、梁家潭。两个乡位于泸溪县的西北部,其地理位置相近,同处于古丈、吉首、泸溪三县的边界,与古丈的河蓬、吉首的丹青、排绸乡交界。这两乡保留跳香仪式的村寨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全部会讲乡话(瓦乡话),属于一直以来有争议的族群——瓦乡人1。在唐代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志》与宋代朱辅的《溪蛮丛笑》等文献记载中,瓦乡人被称为仡佬人或蛮、僚人,其后有的称为苗人,到了近代人们根据其语言的“聱牙佶曲”才称之为瓦乡人。从1956年代国家民族识别工作开始,关于瓦乡人的语言以及围绕语言而开展的族属问题一直在争论中,以王辅世为代表的语言学家认为瓦乡话是汉语方言,以侯自佳为代表的本土学者认为瓦乡话是苗语支系,国家民委在瓦乡人族属问题上还是把语言亲属关系的调查作为认定的关键,认为瓦乡人的语言与汉语没有多大区别、生活习俗基本上与当地汉族相同,据此认定瓦乡人不是少数民族而是汉族。[11](P85) 20世纪80年代以后,长达30年之久的瓦乡人族属之争终于以民族成员按自己的愿望恢复为苗族、土家族,部分人维持汉族成份而降下帷幕。这样使瓦乡人聚居区的八什坪乡、梁家潭乡族群关系呈现复杂性。两个乡都会说乡话,2而民族成份却有苗族、土家族、汉族之分,两乡的通用语言除了乡话外还有苗话、客话(瓦乡人对汉语方言的称呼),并且由于与之交界的县城不同,客话还分吉首客话、古丈客话、泸溪客话。近年随着县城支教老师的到来,中小学生中说的客话又是普通话。由于语言接触的频繁性与族群互动的融合,导致这两个乡的文化呈现多元融合的局面。
三、文化互动与跳香仪式变迁
“武陵民族走廊”沅水流域泸溪县八什坪与梁家潭两个乡语言接触频繁,族群文化呈现多元化的融合,这一区域的宗教仪式跳香也展现出新的形态。
1.从族群文化到区域文化:仪式文化空间的变迁
“文化空间”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类别,在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定义为“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1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具有十分鲜明的生活文化性质,表现的是特定活动方式和共同文化的形式及氛围,指文化现象的空间分布,兼具空间性、时间性和文化性的特点。本文的文化空间特指文化现象的分布区域。根据现有的史料记载,从清代开始跳香仪式就在“武陵民族走廊”沅水流域瓦乡人聚居区盛行,每年的十月,当周边的汉族、土家族、苗族在敬祖先、敬傩神时,瓦乡人以特定的跳香仪式祭祀五谷神,在这个本族群文化体系下建构起来的特定的仪式空间里活动,呈现出民间社会对现实状况转换的一种周期性渴望,并演化成集体的狂欢,在族群边界中进行着“我群”与“他群”的划分。近年随着传统文化的复兴,跳香仪式尽管仍然冠以瓦乡人宗教仪式之名,但是已逐渐从特定的文化空间播布至整个沅水流域瓦乡人聚居区周边的族群,不再“具有族群的专属性”,不再是 “只有在这些族群中才会出现”“具有特定意义”的“特定的仪式”。[13](p106)梁家潭乡芭蕉坪的跳香老司张xx说:
跳香以前只是额(我们)讲乡话的瓦乡人跳,现在讲苗话的、客话(汉语)的都跳。梁家潭乡的榔木溪村讲客话(汉话),现在修了跳香殿年年都跳香,八什坪乡花园坪村的八什坪寨,全寨讲客话,以前村干部不准他们寨上跳香,这几年看到额(我们)寨上跳得热闹,就开始修殿,请老司来寨上跳。八十坪的覃家寨,一寨都姓覃,港(讲)客话(汉语),户口上是土家族,这几年也年年跳香。还有和额(我们)寨上挨得近的车路边上的潭溪镇大坡流村,全寨都港(讲)客话(汉话),今年一个后生带了几个人来额(我们)寨上请我去跳香,晓得我在小坡流跳,还专门到跳香殿看了几天跳香才帮我请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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