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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伯华]中国对民俗的使用
  作者:[德]艾伯华 ( Wolfram Eberhard )   译者:岳永逸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5-03-02 | 点击数:13704
 


【说明】本文的基础是艾伯华1965年4月在堪萨斯大学的一次演讲。1970年,该文以“The Use of Folklore in China”为题作为艾伯华专书的“导论”首次出版。译文就是根据这个“导论”翻译的。参阅 Wolfram Eberhard ,Studies in Chinese Folklore and Related Essays. Bloomington: published by Indiana University Research Center for the Language Sciences,1970,pp.1-16.


  一、民俗的定义

  民俗学属于社会科学,但它可能是社会科学中发展程度最低的学科。仅仅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国家,民俗被视为一个独立的特殊的领域。民俗学经常被视为人类学的一部分,而可能甚至更常见的是将其作为语言学的分支,或者是民族语文学的分支(日耳曼语、英语、罗马语) 。也即,至少在部分意义上,缺乏对这个领域的清晰界定。一般而言,我们发现两种关于民俗的定义。根据英美(Anglo-American)的界定,民俗是一个社会的口头传统或口头文学。因此,它包括民间故事、童话、史诗、民歌、谜语、谚语、格言,甚至那些原本为口头传承、后来才被印刷成册的民间小说。欧洲大陆关于民俗范围的界定要宽泛些,除刚才提及的领域外,还包括民间舞蹈、民间服饰、民间医药、民间信仰、民间宗教,甚至民居。就这个界定而言,民俗就是“民间文化” 。因此,该界定在本质上十分接近于文化人类学。原则上的差别是,传统人类学早先不研究高级社会,民俗起初不关注“原始文化” ,这仅仅是因为初民社会没有我们在更加发达的社会发现的“普通人(common man)” 。根据英国人的定义,甚至初民社会也有民俗,并且在技艺(arts)领域他们可能仅仅只有民俗而没有别的东西。另一方面,人类学总是把初民社会口头文学的研究视为是其领域。上述两种界定都没有对民俗的概念给予清楚的说明。因此,长期以来,民俗学者限定他们自己在发达社会收集资料,只不过是人类学家对这些材料没有特别的兴趣。然而,民俗学已经在尝试成为一门比较的科学,并且在极力发展关于民间文化的起源、扩布和变迁的专属于该学科自己的比较方法与理论。这些民俗学理论基于非常复杂的材料,并且常常试图比类似的人类学理论更加精确,因为人类学相关理论的建构主要是基于相对简单的物质事象的研究。

  在民俗作为一个研究领域自始至终的整个发展过程中,“民”这个基本概念一直都十分重要。在欧洲,科学的民俗学的最早出现可以追溯到19世纪早期,追溯到德国的格林兄弟和浪漫主义运动,尽管“民俗”这个术语定型是在此好几十年之后的事情。在欧洲中部,19世纪早期是这样的一个时代,浪漫主义者们正在尝试建构什么才是“真正”的德国、瑞士、法国,等等。可能经常是无意识的,浪漫主义者的终极目标是为那个新创造的或计划中的民族国家,如日耳曼帝国或法兰西第三帝国,找到某种意识形态基础。为此,浪漫主义者们使用了两种不同的方法。一方面,他们回到历史,并且研究现存的最早的“日耳曼”文化的遗留物,有意无意地都希望所发现的那些因素对所有的德国人而言都是常识。另一方面,他们大胆走出城市,到“质朴的人(simple man)” 、“民众”生活的乡村,希望在那里发现在语言和文化方面哪一类才是真正的德国人、瑞士人或法国人。这些真正的德国人、瑞士人或法国人仍然没有受到拉丁语和法语的影响,没有被改变。在那个年代,拉丁语和法语是欧洲受教育的上等阶层的主要语言。浪漫主义者希望找到那些依旧没有被宫廷和城市时尚腐蚀的习俗,因而这些习俗依旧是“天然的” 、“质朴的”和“好的” 。如果用这种观点来看待民俗,那么从民俗学的发端开始,它就是“政治科学” ,因为它的研究领域与民族主义者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升起紧密相关。事实上,在这些欧洲国家,民俗学的发展与民族国家的发展是同步的。可能最典型的例子是芬兰。甚至今天,民俗研究在芬兰仍然具有头等地位。芬兰民俗学者收集古歌、民谣和史诗碎片。因为他们相信,如同德国人、法国人、英国人和斯堪的纳维亚人一样,芬兰人必定有一部民族的史诗,于是他们把这些碎片组合在一起创造出了一部民族的史诗,枟卡勒瓦拉枠。尽管这部民间的史诗可能从未能够以这种形式存在过,但在20世纪它却逐渐成为芬兰这个国家的民族史诗。

  从我们自己的这个时代和世纪,我们能够列举出更多这类例子。在19世纪的欧洲曾经发生的这个过程,现在也在非洲和亚洲的发展中国家出现了。新近,另外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以色列。在这个国家,人们对民俗有着浓厚的兴趣,在该领域有着许多学术活动。

  我希望,上述对西方民俗研究情形的简要分析有利于理解中国已经发生的事实。

  二、在中国民俗研究的起源

  中国民俗研究的出现是在1917到1919年这几年期间。正如我们知道的那样,对于现代中国的整个发展,那几年非常关键,“五四运动”是那几年的象征。一方面,五四事件在政治上是重要的,因为这是第一次怀有民族主义意识的学生反抗不能代表国家民族利益并欲将中国的利益出卖给日本的政权。五四运动的另一面是所谓的“文学革命” 。类似于政治上的反抗,“文学革命”也是由来自国立北京大学的学生领导的。

  在局外人看来,“文学革命”是西方文学在中国产生影响的一种回应。19世纪晚期以来,中国人已经将欧洲语言的科学、技术性质的书籍翻译成汉语。他们也开始将欧洲的文学作品翻译成汉语。应该记住的是,那时的欧洲文学正好处于自然主义和现实主义时期。此前,没有中国作家尝试描述主人公细枝末节的生活世界。他们既没有尝试描写作为个体的人经常被矛盾的性格占有或撕裂,也没有想到要描写个体最习以为常的、琐碎的、方方面面的生活细节,更不用说大胆描写现实生活中真正存在的性。没有中国作家自讨麻烦地研究在街头巷尾的人、穷人和农民的生活细节,这些人也从未成为小说的主人公。没有中国作家尝试用普通人说话的口语和方言进行写作。对于普通人而言,传统作家使用的文言是晦涩难懂的。复杂和高雅的文言使得仅仅是作家几个可数的朋友和同事才能够充分理解他思考的深度和用典的美妙。要补充说明的是,这种用典十分类似于我们现代部分西方诗歌中的隐晦的表达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中国,许多文言文体发展成熟,但所有的这些文言文仅仅被学者使用,也仅仅只为学者服务。同样的情形也存在于抒情诗歌:有好几种不同类型的诗歌,但它们所有的规则和韵律都有千年以上的历史。事实上,按现代的发音,这些字词通常已经不再押韵,因此,要欣赏这些诗歌就必须知晓这些字词的古音。而且,所有常见和“粗俗”的字词都是禁用的,反而是要尽可能引用更早年代诗歌中的典故来表达某种想法。从13世纪开始,一种特殊的小说文体得以发展,在那时这种文体的发展已经十分接近于日常语言。但是,小说被受教育的精英视为是“粗俗低劣”的,是迎合下等人低级趣味的产物,与此同时,这种白话文体也日渐与日常用语相分离。如此情形下,翻译19世纪欧洲的小说、诗歌和短篇小说是极其困难的,因为问题在于翻译不仅仅是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何况是把欧洲人的日常用语翻译成文言文。传统中国的文言文不能胜任这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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