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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春军]江南社会生活对“话本小说”创作的影响
——以话本小说《崔待诏生死冤家》为考察对象
  作者:顾春军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5-02-06 | 点击数:15818
 
乘着一场大火,秀秀养娘席卷主人细软逃逸,行动主动而大胆,作为见过世面的郡王府奴仆,秀秀不能说不懂处罚的严酷;从崔待诏游移不定的心态也可看出,他们显然知道风险之大;就像马克思所言“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被绞死的危险。”秀秀养娘和崔待诏敢于冒如此风险,也就可以说明,“好货好利”已经让人失去了对法律惩罚的“畏惧”。
在这篇话本小说中,无论是秀秀与崔待诏大胆的私奔,还是郭排军阴险毒辣的陷害,都不能让人看到人性中善的光环,贪欲是故事发展的驱动力,作为因商业社会而加强了的“贪财好利”的人性,既是故事展开的线索,更是江南社会思潮的反映。
 
二、“放情纵欲”思潮对话本小说创作的影响
 
歌颂爱情自由,追求婚姻自主,是论者赋予《崔待诏生死冤家》的另一个主题。可实际真是如此吗?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爱情,才是幸福婚姻的基石,可在这部话本小说中,我们看到的却是儒家理想与现实生活的“南辕北辙”:
 
秀秀道:“你记得当时在月台上赏月,把我许你,你兀自拜谢。你记得也不记得?”崔宁叉着手,只应得“喏。”秀秀道:“当日众人都替你喝彩:‘好对夫妻!’你怎地到忘了?”崔宁又则应得“喏”。秀秀道:“比似只管等待,何不今夜我和你先做夫妻?不知你意下何如?”崔宁道:“岂敢。”秀秀道:“你知道不敢!我叫将起来,教坏了你。你却如何将我到家中?我明日府里去说!”崔宁道:“告小娘子,要和崔宁做夫妻,不妨;只一件,这里住不得了。要好趁这个遗漏人乱时,今夜就走开去,方才使得。”秀秀道:“我既和你做夫妻,凭你行。”当夜做了夫妻。
 
就秀秀养娘和崔待诏的结合来看,我们看不到任何的平等,崔待诏唯唯诺诺的退让,秀秀养娘咄咄逼人的威胁,不要说在所谓的封建社会,即使放在如今的开放社会,也是与世俗道德扞格不入的,秀秀养娘的做派,更像一个风尘女子,表现出来的更多是人性的自私。
传统宗法制社会的婚姻,其目的就是“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济后世也。”(《礼记•昏义》)所以传统的婚姻制度,素来讲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非媒不得”,(《诗经•齐风•南山》)“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礼记•曲礼》)“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孟子•滕文公下》)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固然是道理;但未经家长首肯的婚姻,谓之“淫奔”,就不为礼法社会所容。如果说前者尚有“迂腐”之感,那么以今日视点观之,建立在威逼利诱之上的婚姻,更难说是合乎道德法则的事情,崔待诏被抓后的供词就是一个极好的注解:
 
“自从当夜遗漏,来到府中,都搬尽了,只见秀秀养娘从廊下出来,揪住崔宁道:‘你如何安手在我怀中?若不依我口,教坏了你!’要共崔宁逃走,崔宁不得已,只得与他同走,只此是实。”
 
崔宁的供述固然有被郡王逼迫的缘由,但也恰恰也是这种窘境,才能让其口吐真言,这样的故事情节,无论如何也得不出“反抗封建对爱情的压迫”这样的主题。就以上的逼婚情节来看,哪里有什么爱情?显然只是秀秀养娘单方面对情欲的执着追求,这就体现了宋代文化思潮之“放情纵欲”的一面。
一般观念以为,南宋时期,程朱理学已经登上舞台,并逐步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贞洁观念也成为妇女之枷锁,所以秀秀养娘这个形象是不应该属于南宋社会。所以就会疑问:这个话本可能是以宋人生活为基础吗?
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审视宋代的婚姻观念,贞洁观念。我们从如下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秀秀养娘不是孤立地存在于那个社会。社会生活复杂多变,就宋代的婚姻观念来看,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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