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整整一个世纪的土司研究,在我国先后走过了土司、土司制度、土司文化、土司政治文化的道路。每一次新进展均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均大大拓展了土司研究的内容,逐渐形成土司志与土司文化以及历史与现实相关性研究并存的局面。这些为土司学的最终形成,打下坚实的学术基础。
(二)土司学的研究对象
这里所言之土司学,不是一门学科,但它像红学、科举学、敦煌学、甲骨学、徽学等一样是社会科学中的一门专门学,是研究土司现象以及发展规律的专门学。土司学含义的确定取决于人们对土司现象的看法。随着土司的变化以及社会科学的发展,土司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领域也会不断地发生变化。目前土司学含义的确定主要有:
第一,土司学的研究对象是“土司”或“土司活动”,因而,土司学就是研究土司问题的专门学。它既关注“酋邦”或少数民族政权向土司转化,又关注它们给多民族国家政治建设形成的影响。
第二,土司学的研究对象是土司文化,土司学就是研究土司文化形态及其转化规律的专门学。从文化发生学考察,自然环境逐步影响人的生存技能、经济生活与社会关系(社会生活或社会结构),人的社会生活又进一步决定了文化现象(或文化系统)的形成与文化环境的营建,从而影响文化的发展。正因为此,自然环境的多样性与文化发展的多元性之间存在着相关性。从文化的逻辑分层方面考察,土司文化分为土司心态文化、土司行为文化、土司制度文化和土司物态文化,其与土司政治文化之中的土司政治意识形态、土司政治行为、土司政治制度和土司政治体系形成基本对应,共同形成土司文化现象。其中,作为文化表层的土司物态文化变化最快,作为文化里层的土司心态文化变化最慢。土司物态文化即土司物质形态的文化,包括土司衣食住行所依托的和所留下的各种物件,其中的各种金石碑刻,承载诸多土司制度文化的内容,对土司行为文化形成制衡作用,进而冲击土司心态文化。反之,土司心态文化也由内而外,对土司文化的其他层面发生决定作用。隐藏于土司心态文化和土司行为文化层的土司文化传统,是土司文化的“活性”部分,具有强大的社会遗传性,像一只无形之手左右着政治人的行为,使之转变为现代土司现象。
第三,土司学的研究对象是土司现象或土司形态,土司学就是研究土司现象或土司形态形成、演变和转型的专门学。它既包括土司制度、土司行为、土司政府等专门内容,又包括民族区域自治和村民自治等相关内容。
土司学含义的上述确定,决定了这门专门学的基本定义。如前所言,土司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土司既指少数民族地区的土人在其势力范围内独立建造的且被国家法律允许的衙署,又指“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的土官。那么,土司学就是研究土司、土司区、土司政府、土司关系、土司制度、土司文化(含土司政治文化)和土司现象的专门学。其分为土司学⑨ 与土司志⑩ 两个支系,研究重点是土司文化。
(三)土司学的研究主题与主要内容
土司学的历史发展与研究对象,决定了土司学的研究主题是土司、土司制度、土司文化、土司政治文化和现代土司现象等专门研究领域。其中,土司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土司前身——原始土司,游离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政治组织和文化群体——传统土司,反映土司生活以及土司祖先过去活动状态的现代土司;土司制度研究的主要内容是中央王朝管理土司的制度、土司约束周边土司的制度和土司治理家族村社的制度;土司文化研究主要内容是土司文化结构与功能,重点研究土司行为文化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现存土司物态文化;土司政治文化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研究土司针对中央政府、周边土司和家族村社的政治心理、政治评价、政治思想和政治意识形态;现代土司现象研究的主要内容,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和汉族微型社区残留的土司文化传统,即与土司心态与行为相关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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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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