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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臻铭]论土司与土司学
——兼及土司文化及其研究价值
  作者:成臻铭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4-09-29 | 点击数:16314
 
土司学研究比较切合我国西部地区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众所周知,现代化研究不仅关注时间维度的“发展”而且还要考察空间维度的“影响”,如此才能准确地把握经济现代化、政治现代化、社会现代化、文化现代化、教育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等多样现代化内容,才能理解传统文化的现代化实质。土司学明显关注了上述问题。经济方面,土司制度从两宋之交延续到现当代,使土司在漫长的历史时期留下了大量的代表各民族文化最高水平的物质遗产。这些土司物态文化成果在西部开发的现代化浪潮中,不仅使我们为本民族能够创造光辉灿烂的文化感到自豪,而且为我们借助这些成果进行土司历史文化旅游开发、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政治方面,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未能将统治持续八百年,但是一个个自筹经费的地方政府——土司政府却做到了。土司政治长期延续自然有其长期延续的道理。地方要发展,其前提必然是秩序的稳定。土司在地方政治建设中,留下大量可供资鉴的经验教训。土司学把这些经验教训作为重要研究内容,并与当代少数民族成员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关联性分析,从而找出在“改革开放”和西部开发所形成的社会大变革进程中,地方治理、民族文化建设与地方秩序形成等方面的症结,为地方发展、为少数民族自治区域管理以及汉民族微型社区管理提出对策。还有就是社会、文化、教育和人的方面,土司区土匪匿迹的社会秩序、民族文化经典成果的传承与保护、群众文体活动的定期交流、人的土司化运动等,也是土司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土司学的这一学术取向无疑是我国现代化社会所需要的。
 
三、土司文化及其研究价值
 
(一)土司文化的内涵
土司学研究的重要主题就是土司文化,而定位土司文化的最好办法是明确土司文化的属性。笔者认为土司文化,主要具有以下五大属性:一是传统性。如前所言,土司现象出现于两宋之交,结束于1958年新中国民主改革之后,其渊源甚至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由于土司文化的整体成形于中华帝国时期,因而土司文化就具有与中原文化一致的传统性,土司文化是传统文化有机组成部分。这种传统性其实就是封建性。在儒家文化圈中,明显带有天命论、大一统论、纲常论、民本论、德治论、常变论等传统政治哲学的成分[19]。与此同时,土司文化在我国现代化时期(17)持续了118年,因而具有现代性。这表明,在某些民族地区的土司文化均衡体中,存在传统与现代化两种力量的冲突与整合。二是民族性。土司文化广泛分布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是民族文化的主流部分,它所包含民族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堪称民族文化的经典。正因为此,土司文化具有民族性。三是乡土性。在“改土归流”运动和民主改革运动的激荡之下,土司文化呈现下沉态势,渐次出现地域性向乡土性的转换。最后,乡土文化成为土司文化的基本属性,它与汉族微型社区的传统文化具有同构性。因此,有关土司的地理、社会、政治、立法、法规、行政、司法、军事、监察、人物、教育、权力、秩序、信仰、文学、术语、文献等等具有浓烈的地方乡土气息。四是家族性。置于“身/家/国/天下”粘连结构中考察,土司家族是与国相关联的“官家”或“官族”、“官房”。土司文化是一姓一氏的家族文化,与土司相关联的政治现象均带有强烈的家族性。五是政治等级性。由于土司是朝廷命官,土司政府为国家一级政府,土司家族是官族,因而土司具有官本位或政治本位意识,特别讲究礼数。礼数的核心是礼制,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具有“明分、别异、序等级”功能,即辨明尊卑长幼、区别贵贱主宾的功能。[20]正因为此,土司在衣食住行娱、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入学、入仕、贡赐、致仕和待人接物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等级性,仅允许同等级和相邻等级的人员流动,不允许非相邻等级人员形成对流。所以说,土司文化不是一种社会文化而是一种政治文化,主要是一种由长达八百年的小农经济、宗法社会、专制政体逐渐酿成的独特文化现象——伦理型政治文化。官本位反映了土司文化的价值观,从而使土司文化具有政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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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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