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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蓉]文化交流与多元融合
——新、马、泰文化与汉文化之比较
  作者:敬蓉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4-09-17 | 点击数:7826
 
但是,新、马、泰文化与汉文化所表现的兼容性又有明显的区别。同样受外来文化的影响,新、马、泰文化突出了外来文化消融本土文化的特点,如新加坡的儒家文化背景来自汉文化,马来西亚的伊斯兰文化源于阿拉伯文化,泰国的佛教文化体现出印度文化的深刻影响。在外来文化进入之后,这些国家的本土文化逐渐成为其主体文化中的隐性因素,只有透过源自外来文化的主体文化,人们才能感受到古老的本土文化的光辉。当然,在消融了本土文化之后,新加坡的儒家文化、马来西亚的伊斯兰文化、泰国的佛教文化,已经远离其文化生成圈,而具有了新的文化内涵。
相比之下,印度文化、阿拉伯文化、西方文化虽都曾在特定的时期对汉文化造成过强烈的冲击,但是纵观中国文化的发展,外来文化却极少占据主导地位。即使是汉唐时期传入中国、影响极大的佛教,经由国人消化、容纳和改造,也完全中国化了。特别是禅宗,以其所讲求的“顿悟”,成为受国人推崇的中国佛教。近代西方文化的传播也是如此。可以说,形成于先秦、统一于秦汉、繁盛于唐宋、成熟于明清、发扬于现代的中国传统文化,经过2000多年的漫长岁月,不断吸收外来文化精华,融合各少数民族文化,形成了以本土文化为中心又兼容外来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的文化。在这里,本土文化表现出的内聚力和生命力,是其他文化所无法比拟的,而儒、道、佛的融合与整一,突出地体现了汉文化作为多元文化的特点。
4.相近的价值取向。
新、马、泰文化与汉文化,分属不同的文化圈,体现了明显的差异。但是,无论是儒家文化,伊斯兰文化、佛教文化,还是儒道佛整一的文化,都属于东方文化圈的范畴,都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东方文化的价值观。
儒家文化,形成于宗法农业社会,以中庸为核心,强调礼乐治国,宗法为本,以血缘关系来维系国家统一,协调人际关系。儒家的功利主义的伦理政治道德观,体现出重人伦轻自然、重群体轻个体、重义轻利、重道轻器的价值取向,[23]具有强烈的入世精神和深厚的人文传统。
创立于公元前6至5世纪的佛教,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因缘(条件)而起的假象、幻影,天(自然)与人均虚幻不定,只有彼岸世界才是真实的存在,体现的是出世精神。但是佛教在提出超越现实人生的终极目的时,强调了这种超越是通过人的自觉活动完成的,在论证成佛根据时,也强调了人道胜于天道,表现出一定的人道精神;而佛教从注重个人解脱发展到强调“普渡众生”,也体现出群体关怀的倾向。
公元7世纪初形成的伊斯兰教,信仰唯一的神——真主安拉,认为“世间的一切都是安拉‘前定’的”,“安拉是创造宇宙万物的唯一主宰”;[24]在强调顺从真主安拉及其使者穆罕默德时,体现出群体意识和精神。
新、马、泰文化和汉文化,正是以儒学、佛教、伊斯兰教文化为核心建构起来的,同属东方文化圈。因此,无论是儒家的入世、功利,佛教的出世,还是伊斯兰教的教义,在其所建构的不同文化中,仍然表现出相同或相近的价值取向,即注重人伦,强调血缘宗亲,有浓厚的家庭观念和群体认同的趋向;注重传统,讲求伦理,崇尚道德,具有强烈的国家民族观念和道德精神,体现了东方文化整合性与传承性的特点。
  (本课题受世川良一优秀青年教育基金资助)
注释:
[1]为叙述方便,以下简称新、马、泰文化。
[2][17][20][21]参见《东南亚十国概览》有关章节,云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3][6][16]参见王民同主编《东南亚史纲》有关章节,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4][5][7][9][15]参见朱振民主编《当代泰国》有关章节,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8]转引自马勇《十九世纪中叶以前华侨对东南亚海岛地区文化形成所作的贡献》,见《东南亚纵横》1993年,第4期。
[10]见郑一钧《论郑和下西洋》,海洋出版社,1985年版。
[11]转引自王介南《郑和下西洋与中国东南亚文化交流》,见《东南亚纵横》1993年,第4期。
[12]见沈福伟《中西文化交流史》,第311-31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13][19][22]参见《东南亚经贸与旅游便览》,汕头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14]见黄枝连著《东南亚华族社会发展论》第6页,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
[18]见《海外华文报刊的历史与现状》,新华出版社。
[23]见张岱年、方克立主编《中国文化概论》第十七章,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24]见《辞海·宗教分册》第9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本文原载《思想路线》1996年04期,第29-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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