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工作显然是合于五四以来提倡民主与科学的时代主潮的。鉴于古老的迷信至今还有不少遗存,那么可以说这样的工作不仅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很有意义,今天也仍然有意义。
举两个例子来看。
我们知道,鲁迅小时候曾经被抱到附近的长庆寺的小庙里,拜龙师父为师傅,算是舍给寺院,于是得到一个法名叫“长庚”,还有两件法宝──一件衲衣和一种叫“牛绳”的装饰品,据说这样就可以避鬼避邪,平安无事。鲁迅在《我的第一个师父》一文中对当时这种迷信作过一些解释,大意说,在那时读书人看来,和尚“无家无室,不会作官,却是下贱之流”,而妖魔鬼怪是不来伤害没有出息的小孩的,“这和名孩子为阿猫阿狗,完全是一样的意思:容易养大。”这种解释当然是可信的,可惜不怎么充分。鲁迅这篇文章主要是写龙师父,不便在诸如此类的迷信上多费笔墨。而按江绍原先生的分析研究,这种办法叫做“寄名”,类似的迷信还有“借名”、“偷名”、“撞名”,目的都是在名字上动脑筋,从而保平安,图吉利。这样的迷信现在大约是没有了,而今人为自己起的网名,似乎也还有不少值得分析的文化心态在内,甚至也不无迷信的成分。
又如中国古人认为头发乃是人体中的精华,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受之父母,不能损伤,而囚犯要强行给他剃去头发,这就是所谓“髡”刑,为五刑(墨、鼻、宫、刖、髡)之一;轻于剃光头之髡刑的称为“耐”刑,内容是剃去受刑者的两鬓和胡须。剃去头发胡子,用今天的观念看完全没有什么,平常人也有剃光头的,刮胡子更是成年男子几乎每天都要做的功课,现在蓄须的人很少。古人却不这么看,失去了头发和胡子就会元气大伤,而且显得与众不同,必是坏人。“文化大革命”初期,某些红卫兵颇热衷于给“革命的对象”剃去头发,或瞎剪一通,谥为“黑帮头”,又有强行给剪一半留一半或在中间推去一道的,则称为“阴阳头”,以表示其人阳奉阴违,是个野心家阴谋家,同时自然也属于“黑帮”的范畴。这一做法当时固然属于所谓“革命行动”,而其实乃是老一套的迷信重新泛起。十年前笔者写过一篇《“文革”与头发》(《寻根》2000年第2期),其中回忆当年耳闻目睹的种种情形,略加分析,文中即引用江先生在《发须爪》一书中说过的一段话为证:
至于发须呢,如我们曾说明,它们尤其是人身的精华,几乎与血与精这一红一白两种汁,占同样重要的地位、罪人饶他一死也可,他的毛发,却必须除尽──岂但光脸秃头可供众人的玩赏,主要的真正的目的,在伤他的魂,这似乎是换个法子取他的命……它们的效果虽不得与枭首寸磔,相提并论,然就动机而说,许同是古人穷凶极恶的心理的表现。
由此可以推知,“文革”初期表面上在“破四旧”,其实却把很原始的迷信都请出来,奉行如仪,算是“革命”。最古老最荒唐的迷信竟然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实在令人浩叹。
现在不搞运动,大讲经济了,这当然是了不起的进步,社会风气的变化也很大;但似乎又有不变的东西在,例如有不少人迷信“八”字,以为可以带来发财的好运;修阔气的坟墓,大烧其纸钱,更几乎到处可见;最莫名其妙的是,据说有忙于谋职的大学生专程跑到北京卧佛寺去拈香祷告的,因为这个庙名同英语的“办公室”读音相近,几个头一叩,他就能当一名白领了。
看来反迷信的路还很长,江先生的书还有现实意义;尽管他老先生的在天之灵一定不愿意听到这样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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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华读书报 2010-07-07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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