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少数民族人口流动量总体落后于汉族。我国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边远地区,一般独立地形成狭小范围的生活圈,过着相对封闭的生活。那里地理环境相对恶劣,交通闭塞,经济落后,加上民族传统习惯、语言阻碍等的影响,与汉族相比少流动和迁移。而一些地少人多的汉族早习惯于外出挣钱糊口,当外部政策环境为人口流动创造一定的宽松条件时,其人口流动迅速增多,远远走在少数民族之前,其流动人口遍布少数民族地区各城镇,客观上推动了边疆少数民族的人口流动。
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从业范围具有鲜明特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大多具有浓厚的民族文化特色,许多人的经营活动首先开始于民族特色食品和其所熟悉的农牧业产品,如皮张、织品等。正是由于少数民族人口的流动,一些具有民族风味的食品才在许多城市得到广泛传播,为人们所喜爱。一些少数民族传统食品为主的餐饮业在许多城市已经形成相当规模,人们随处可见打着新疆维吾尔族风味、东北朝鲜族风味、西南傣族、苗族风味等旗号的餐饮业场所。
游街经营民族特色产品也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一种从业特点。随着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口不断流动,出现了随身携带民族地区的土特产品沿街买卖的少数民族成员。在北京,在东南沿海及其它地区的城市,都可以看到经营烤羊肉串的维吾尔族和穿着藏袍,卖藏刀、藏药的藏民以及穿民族服装,卖镀银首饰和茶叶的西南苗族妇女等。
3.一些城市已形成颇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落。在我国的一些城市,已经存在世居少数民族和因民族工作机关、民族教育机构的设立而形成的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居住的聚落。随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量进入大中城市,在一些城市也出现了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地方。其类型:
一是自组织类单一少数民族聚落。自发流动的少数民族人口在外出经商过程中,为了适应新环境,充分利用了民族感情和同乡感情,相互帮助,就近居住,从而逐步形成了一些小型的单一少数民族聚落。如,一些大中城市形成的经营民族特色食品为主干的单一民族相对集中的聚落,像北京魏公村的维吾尔族聚居的“新疆村”等就属此类。
二是他组织类多个少数民族共居的聚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旅游事业的迅速发展,少数民族丰富的人文景观也逐渐得到开发,而许多大城市在城区建设的“民族园”、“民族村”和“民俗村”便是其中一景。这些景点不仅把具有特色的少数民族民居、风俗、传统文化按原样搬进城市,而且还招收大批少数民族人员进行民族歌舞和民俗等表演。他们尽管隔一定时间进行轮换,但仍然保持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成员长期居住于此,因而形成了人口至少几百人的多个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场所。
4.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妇女婚嫁而迁至东部地区的现象增多。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汉族和少数民族人口的“双向流动”,出现了西部民族地区的许多少数民族妇女嫁给沿海地区汉族的事例。特别是汉族流动人口到民族地区经商做工中广泛接触少数民族,一些人娶少数民族妇女为妻,并把她们带回流出地。之后,又经先嫁之女的介绍,陆续招来婚进少数民族妇女。如,自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共有615名少数民族妇女婚嫁而进,他们来自28个省、市、自治区,包括26个民族成分;[8]浙江省绍兴县福全镇1998年纳西族有113名,其中108名是80年代以后婚嫁而迁入的妇女。[9]
5.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面临更多挑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除了一般流动人口的各种困难与烦恼外,还存在特殊困难和心理适应问题。一方面,大中城市居民绝大部分是汉族,汉文化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对少数民族来说许多城市不具备他们必需的生活设施和条件。如,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饮食方面需要清真食品,信仰方面需要清真寺,丧葬方面还需专门的土葬墓地等。另一方面,对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而言,语言的障碍同样存在,大大影响了民族间的交往。
二、城市民族关系现状
(一)城市——民族关系问题的主要引发区。
从人口分布地区类型上划分,我国民族问题可分为两大类,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民族问题和少数民族杂散居地区的民族问题。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关系调节在改革开放前是政府的主要关注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大量出现,民族之间的交往和接触日益频繁,杂散居地区的民族问题日渐明显和重要,城市则常常成为这类问题的交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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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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