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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出,2012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各界的参与、努力下,取得了很多新的成绩,收获颇丰。但同时也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私权保护有待加强。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未形成有效体系。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究、保护力度不够。第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公众参与度有待提升。
专家强调,通过对一些问题的梳理,我国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突出以下几点:
第一,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教育,特别是针对基层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人员、传承人。要统一组织和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起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吸引法律专业人才参与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术界加强研究,厘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客体及内容,结合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法体系,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在节省法律成本的基础上,制定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法律。
第二,要编著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材,涵盖中小学、大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性教育纳入现有的教学体系。除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之外,学校教育还应走出去,参与实践。高校加强基础理论的研究,建立系统的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以及人才培养机制。
第三,要加强对传承人的调查研究,特别是抓紧对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研究,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调查、记录传承人传承状况,建立动态的传承人资料库。
第四,要积极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性教育,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历史、美学等方面的精神价值。支持、鼓励民间社团、协会、志愿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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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光明网 2013-12-05 17:43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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