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数字化:民间文学类非遗保护的新模式
采用录音录像的手段进行记录保存,把记录下来的非遗项目数字化,标志着非遗保护模式的重大转变。文化部已经成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中心,负责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已经做出规定的非遗传承人抢救工程的进行。民间文学(口头文学)类非遗的数字化保护,也已经选定了一个试点——吴歌,并制定了负有保护责任的苏州、无锡、常熟、张家港等八个地区和单位作为采录对象地。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正在开展的中国口头文学数字化工程,目的在建设一个以20世纪80年代到世纪末的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县卷本为资源的数据库,迄今已经录入了县卷本4852本,字数据说超过亿。这样,20世纪80年代,即20世纪末还在中国各地老百姓中口头流传的民间文学(包括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叙事诗、谚语谜语、民间小戏、民间说唱等九大类民间作品的文字资源),将尽数囊括其中,成为世界上数据最多、库容最大的中国民间文学数据库。据悉,此数据库不日即将基本完成,交付使用。但这个数据库里的资源,还不包括21世纪第一个十年间在民间流传的活态的民间文学的样相,现代仍然在民间流传的民间文学的活态样相的数据,有待于正在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中实地采集来的鲜活数据。
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这一点在文化界和学术界已成共识。我国已命名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1488人。据文化部非遗司3月份宣布,到去年为止,已去世134人。国家认定的民间文学类的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有77人(第一批32人,第三批25人,第四批20人)。据笔者不完全统计,谭振山(谭振山故事)、靳正新(耿村民间故事)、魏显德(走马镇民间故事)、何均佑(锡伯族长篇故事)、王安江(贵州台江苗族古歌)等著名的代表性传承人在近年都已相继逝世。这些亡故的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是国之宝,他们的亡故,带走了他们所掌握的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可挽回的。日前,文化部根据“十二五”规划的规定,启动了国家名录中的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工程。规定说:
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为避免“人走歌息”、“人亡艺绝”再次发生,急需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濒危、传承链条几近断裂、年老体弱的代表性传承人采取抢救性记录措施。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人为本、活态传承”的特点,采用录音、录像、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真实、系统地记录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传统技艺流程、代表剧(节)目、仪式规程等全面的信息,有计划地开展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为后人留下民族传统文化的珍贵基因。
“十二五”期间,完成300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将成为《非遗法》规定的“保存”模式的最好的体现和载体,预示着我国将在“数字化”保存的基础上,最终做到人类资源共享。专家们已经为这项工程制定了“技术标准”和“业务标准”两个供全国各省保护中心遵守的标准,可望于近期在全国铺开。按照全国十大门类300个代表性传承人的预期,民间文学类的非遗传承人,当不少于30人。
过去,在笔者参与评审传承人时,参与评审的专家们参照魏显德(重庆走马镇)能讲1367个故事,魏显发(重庆走马镇)能讲1141个故事[18],谭振山(辽宁公民县太平庄)能讲述1040个故事[19],刘德培(湖北五峰)能讲述508个故事[20],靳正新(河北耿村)能讲807多个故事[21],罗成双(湖北伍家沟)能讲417个故事[22],其他人能讲述500个左右的故事这样的事实,讨论制定了一个以能讲述500个故事作为国家级传承人的门槛。后来有人提出意见说太高了,要降低标准,至今还没有看到领导机关下达的定案。这个抢救工程如能顺利进行,将弥补2005—2009年全国非遗大普查中缺乏应有的民间文学“活态”作品的记录文本材料的历史遗憾。
脱稿于2013年6月12日
(2013年6月13日在文化部非遗司和中央民族大学主办的
“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术研讨会上”宣读;
发表于《民间文化论坛》2013年第5期—10月出版)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 【本文责编:思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