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6期《温州大学学报》的专栏“反思民俗学高等教育14年”,共有8篇文章,[7]作者均来自国内重要或活跃的民俗学教学与科研机构。文章结合个人不同的经验与研究方向,总结和反思1997年“学科目录”改革以来民俗学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其中有数篇内容,对民间文学研究与民俗学的关系问题进行了较多的论述。
在《民俗学与民间文学的相互关系和相对位置》一文中,黄涛认为,“学科目录”调整之所以给民间文学研究与民俗学带来了学科归属方面的诸多矛盾和问题,是因为“学科目录设置的学术逻辑与事务逻辑没有贯彻到底、没有做到合理有效协调”。所谓学术逻辑,是指“与学科设置有关的纯学术因素”,按照这一逻辑,民俗学应该是与社会学、中国语言文学等“并驾齐驱的当然的一级学科”,而民间文学研究是民俗学的下属学科之一;但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中国民间文学研究却发展得十分充分,不仅人员众多,所包含的分支领域也颇具规模,形成了较完整的体系。这种状况,又不是民俗学中其他任何一个分支领域所无法比肩的。事务逻辑则是指与学科设置、学科建设有关的事务性因素,1997年的学科目录对民俗学及民间文学研究所做的调整,可以说就是一种以事务逻辑为主兼顾学术逻辑的做法。要想处理好这个问题,应该通过各种努力,争取使民俗学成为“一级学科”,这样,“它跟民间文艺学的关系也就好处理了。”在此之前,则“应该尽力做好相关学科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兼顾学科设置的学术逻辑与事务逻辑,寻求相对好的解决途径。”[8]
万建中则明确地持民间文学研究与民俗学相互独立的主张。他指出,“在中国,相对于民俗学而言,民间文学的发展更为坚实、完备,理论体系的大厦已初具规模。”而在民间文学学科体系的各个方面,我国学者“均已生产出众多标志性的研究成果”。但1997年的目录调整,把民间文学排斥在中国文学一级学科的体系之外,使这一学科日趋边缘化,面临诸多的发展困境。[9]为此,万建中针对“学科目录”的重新调整,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民间文学重新纳入中国语言文学门类,因为中国民间文学一直是在中国语言文学大的学科框架下发展起来的,属于人文科学,与中国语言文学有直接的关联性。另一种是建立和发展民间文艺学,使之成为一级学科。“民间文学的发展完全不必与民俗学捆绑在一起。民俗学可以继续留在社会学,民间文艺学则进入民间文学学科体系之中,寻求更加广阔的发展前程。”[10]
陈岗龙在《民间文学的学科定位与东方民间文学》一文中,结合多年来他一直在积极论证和建设的“东方民间文学”,论述民间文学的学科定位。他指出,“过去民间文学一直被边缘化的做法实际上并不符合民间文学贯通中外文学和文化的学科属性。”东方民间文学主张“用民间文学的理论考察和研究东方文学史上的各国民间文学和现代东方各国活形态的民间文学”,它“在考察东方各国民间文学文本的时候明确了文本属性和文本形成过程中由口头传统到书面传统的转变等诸多问题……在东方各国民间文学的国别研究或者比较研究中广泛应用民间文学和民俗学的理论方法,不仅拓展了东方文学的研究视野,也促进了东方民间文学的整体性特征和民族性探讨。”[11]这些看法,对民间文学研究的学科范畴具有一定程度的拓展和充实作用,文中所提供的作者所在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民间文学教学与研究方面的信息,对于面临困境的民间文学研究界也具有振奋人心的意义。可以看到,文中提到民间文学研究和民俗学时,采取的是把二者并举的方式,这实际上代表了一大批民间文学研究者(民俗学者)共有的态度:一方面,人们倾向于承认民间文学研究属于民俗学的分支,另一方面又觉得二者在理论和方法上存在差异,因而可以相提并论。
以上这些文章,对于民间文学研究与民俗学关系的看法,虽然各有见地,却仍然缺乏有说服力的、深入系统的学理性探讨。实际上,就学科发展而言,寻求制度层面的支持、推动管理体制的合理化改变当然很重要,但加强学术自身理论和方法系统性的建设,要更为重要。“我们不能期待仅仅依靠国务院学位办学科目录的修订解决全部问题。在未来的5 年或10 年内,民俗学科的发展能否出现同仁们所期待的理想状态,还需要内外部条件。外部条件不能选择,但我们能够选择自己。不管怎样,从事民俗学高等教育要有学问,也要有对中国实际的深刻认识;要关注国家社会的蓬勃发展,也要有世界眼光;要对我国民俗学的未来趋势有预测和描述的能力,也要对执行正确方案坚定不移;要参与相关体制、机制的改革,也要有为人民文化科学事业甘于沉潜、科学创新和勇于担当的精神……”[12]“反思民俗学高等教育14年”专栏主持者董晓萍的这段议论,是针对民俗学而发的,对于在困惑中寻求学科独立性的民间文学研究而言,它也同样具有参考意义。
二、基础理论研究
有关民间文学基础理论的探讨,本年度也持续热烈。其中,《民俗研究》杂志组织一批学者围绕近年来逐渐为国内学界所了解和应用的表演理论展开的讨论,对于推动该理论本身的充实、完善与本土化实践、深化民间文学研究的理论建设,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表演理论(Performance Theory)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形成于美国民间文学研究领域的一种重要研究视角和方法,至今仍然在世界许多国家的民间文学研究中发挥着重大影响。[13]自1980年代中期以来,这一理论视角被越来越多地介绍到中国学界。受其影响,当代中国民间文学的研究范式出现了一些重要转变,涌现出了一些新的研究取向:“语境”、“过程”、“表演者”等逐渐成为近30年间的关键词;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向后看”视角逐渐为“向当下看”所取代,对现下各种语境中发生的民间文学与民俗实践的考察和探究已成为当代研究的主流。[14]基于这种背景,杨利慧在《语境、过程、表演者与朝向当下的民俗学——表演理论与中国民俗学的当代转型》中,对表演理论在中国民俗学领域近30年间的传播和实践历程进行了较深入的清理和总结。作者认为:“该理论得以传入中国并被接纳有着多方面的内在因由,既与新时期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形势相适应,更与本土民俗学对生动鲜活的表演活动进行记录和对民俗进行整体性研究的迫切需求密切相关。中国民俗学者在本土化实践中体现出的将多种理论视角相融合、对历史维度的强调、对文本与语境关系的重新思考等,对表演理论有丰富和修正的作用。在表演理论直接和间接的影响与推动下,当代中国民俗学的研究取向逐渐向注重语境、过程、表演者和当下发生转型。”但在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表演理论在中国的传播和应用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相关的深入探索依然较少,缺乏建立在深刻理解基础上的实践和反思成果,现有的研究彼此之间也缺乏对话,无法形成讨论并孕育出富有建设性的成果。此外,对于表演理论还存在不少误解。其中一个误解是只有一种表演观,而鲍曼是其唯一的代表人物……另一个误解是‘表演’一定是舞台上的表演。”[15]这些问题的产生,同语言和文化的差异以及翻译可能带来的误解有很大关系,对它们加以辨析,必然有益于对表演理论的准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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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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