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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术上关注民族文化多样性特点,致力于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
从2002年秋季开始,乌丙安就投入到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的工程项目中了,就非物质遗产保护的专题已经发表了7篇学术文章,同时还为抢救工程出版的手册撰写了实用性很强的“民俗普查细纲”。2003年初,他被文化部聘任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后被文化部聘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同时,这几年来他一直担任“中国申报世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评审委员会”的评委工作。
乌丙安说:“我有一半时间在飞机上,奔波在全国各地,因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工作的涉及面太大了。2006年,在国家博物馆里展出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认定工作成果。我国首次审批了51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里面包括了全国55个民族的文化遗产的精华,我参与了这次审批的全过程。实际上各地申报的项目多达1315个。我还到了18个省市自治区的遗产现场去帮助鉴别和认定,指导各地工作者的实地操作方法。这个申报和审批的过程要求与中国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十分细致、慎重、严格。这里涉及到国家的主权,文化的安全,政策性十分强。我举几个例子,可以说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2005年11月,我国有两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单:新疆的十二木卡姆和蒙古族的长调。当时我国申报的有近20个,但联合国只给一个名额,而我们最有实力的就是这两项,我们哪个也不想落下。怎么办?我和几位评委提议,十二木卡姆是中国独有的,应该必保。蒙古族的长调更是世界级的文化瑰宝,我们中国完全可以和蒙古国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不占名额。这样我们这两项都可以通过。结果国家采纳了这个意见,我们主动与蒙古国联系,以两国的名义申报,最终得以通过。”
乌丙安说:“在我国的申遗过程中,我是尽力保护各民族的文化遗产。比如,在开始接到申报名单时我发现,全国有30多个民族没有申报,而实际上他们是有的。我认为这就不公平。于是我们就找到这些民族地区有关部门说,你们有哪些文化遗产我们都知道,你们民族的哪些文化遗产是可以申报的,要积极、主动、配合。结果他们十分感动,说我们自己都没想到,国家都替我们想到了。最终除了一个东乡族没有申报以外,其他民族都有了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作为一个少数民族评委,我认为应当起到从学术上关注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特点的积极作用。又比如,蒙古族申报的‘成吉思汗大祭’,在审批时就有人说要慎重,凡是带‘祭’字的都和宗教有关,格外谨慎。我就提议,成吉思汗是属于全世界的,大祭不是宗教,是一种民族崇拜尊敬先祖的典礼,是优秀的文化传统。最终改为‘成吉思汗祭奠’而通过。这个项目被通过之后,辽宁省的蒙古族马上就举行成吉思汗祭奠,在仪式上宣读祭文,那是非常有凝聚力的。马头琴也是这样,你不申报人家就报,这就涉及到国家的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就不单是文化问题,而是政治问题了。又如蒙古族的‘敖包祭’,开始也被认为是祭祀活动。我说这是祭祀活动,但这是一种对大自然的崇拜,对日月蓝天河流草原的崇敬,表明人在大自然面前是谦卑的,人与自然是和谐的。这与破坏环境是对立的。人类应该分享敖包祭所带来的文化成果。全中国的人都会唱《敖包相会》,但却不知道敖包为何物。这在对文化的了解方面就是个遗憾。最近我又呼吁,全国蒙古族聚居的省市自治区应该联合申报‘蒙医蒙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藏医藏药已经被评为国家遗产了,而蒙医蒙药还没有申报,它也是民族瑰宝。但我发现,在全国的申报名单中,内蒙古是较少的,我们今后还要加大这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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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凤凰网-内蒙古日报 2011年09月01日 09:32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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