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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炼红]从“戏子”到“文艺工作者”
——艺人改造的国家体制化
  作者:张炼红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3-04-13 | 点击数:9718
 

  到了"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各民间职业剧团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也纷纷申请转为"国营"。据1956年初的报道,北京26个民间职业剧团改为"民办公助"剧团,天津15个民间职业剧团和9个小型曲艺组织全部改为"国营",上海69个民间职业剧团改为"(新)国营"剧团,舆论赞扬这些城市的戏曲剧团迈入了"新的阶段"。当然,各地在此高潮中批准为"国营"的剧团多半是名义上的,其性质仍为"民营"的集体所有制,后来都被统称为"新国营",以区别于原本意义上的国营剧团。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民营"剧团争改"国营"呢?在我看来,其原因不外乎这样几点:一、民营剧团如果没有政府舆论来撑腰,无论怎样自我改造都很难摆脱"封建戏班"的落后形象,这就很难立足于政治(道德)标准第一的"新社会";二、剧团内部的底层艺人经过"政治启蒙",真正"翻身做主人",思想觉悟也逐步提高,对自身所受的不平等、不合理的待遇极为不满,再要维持原状已不太可能;三、国家管理体制以不可阻挡之势渗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给戏曲活动带来了越来越多的牵制和障碍,各班社自主生存的能力也随之越来越弱,此时倘能接受政府的管理也就有了保障;四、眼看着众多的私营企业接受了"社会主义改造",艺人们意识到民营剧团的改造也是迟早问题,所谓"敬酒不吃吃罚酒",那还不如尽快采取积极主动的姿态,或许能赢得政府的信任和相应的优惠待遇。识时务者为俊杰,一向闯荡江湖、见惯世面的戏曲艺人,自然更懂得如何趋利避害。于是就在艺人们的"热烈要求"之下,政府主管部门顺水推舟,一举收纳了大量的"新国营剧团"。与此同时,各地用于戏曲剧团的财政开支也因此大大增加。

  对于这一改制高潮背后的实际问题,中央决策者并非没有警觉。刘少奇当时就指出:戏曲改革不能乱改,民间职业剧团暂时不要改为国营,让它与国营剧团竞赛,看谁能得到人民的喜爱。虽说此后全国各地都传达了"关于民间职业剧团今后不再改为国营"的决定,但由于当时正处在"国营就是革命"的潮流中,这种声音没有能真正落实到位。再加上因"国营"与"民营"的待遇悬殊而产生的最为实际的利益驱动(或许这才是直接原因),剧团争相申报国营的风气仍未能制止,以致造成了地方政府财政上的一大负担。

  1957年春,文化部发出〈关于严格控制将民间职业剧团转为国营和将业余剧团转为职业剧团的通知〉,指出"今后的方针,应当使国营剧团和民间职业剧团在艺术上和经营管理制度上相互学习;逐步消灭两者不平等的现象,使之都成为为群众服务的经济上能够自给的职业艺术团体",同时仍肯定民营转国营的要求是"社会主义积极性"的表现。而鸣放期间各地戏曲界举行座谈征求意见时,问题大多仍集中在此:民营的抱怨政府待遇不公,重公轻私、重大轻小;国营的感叹剧团越来越"机关化",管束多、负担重、效益差(甚至赔钱),因而也是牢骚满腹;报刊杂志上还出现了大量争鸣文章,议论着国营和民营剧团谁更"优越"、更"革命"。尽管这场争议在局势急转为"反右"之后也就不了了之,但各方都已在试图摆事实、讲道理的过程中揭示出了不少具体问题。1957年5月,上海市文化局局长在政协会议上就如何克服文化领导部门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按照文艺特点来改进工作发了言,其中特别谈到了"要克服上海戏剧事业中的主要矛盾就必须改变戏剧团体的所有制"的问题,因而他建议上海的剧团"一律改为民营",并且"分区管理";但戏曲界舆论哗然,有的国营剧团的艺人为改制后能多挣钱而兴奋,更多的艺人代表则普遍认为"改还民营"是"退步"、"不是繁荣戏剧事业的好办法"。大家虽然赞成剧团在经营方式上要改革,但希望"剧团仍然由政府来办(包括组织、领导、管理等)",最好是"走不赔钱的国营的道路"。尽管如此,1958年初上海市还是宣布"将现有新国营剧团、民办公助剧团和民间职业剧团划归各区文化局(科)领导和管理",到整风运动后期各区属剧团又进行"调整",或解散合并、或支援外地或撤销,多余演职人员只能"转业"到工厂农村。

  同时,为确保重点和树立典型,1960年10月,文化部党组发出〈关于加强对重点艺术团体的领导管理的初步意见(草案)〉,开列了经中宣部批准的147个国营单位,要求这些团体通过创作、演出的示范和经验总结,带动更多的艺术团体。1962年文化部召开全国文化局长会议研讨戏曲剧团改变所有制问题,并在吸取各地试点经验后,于1963年向中央提交了〈关于专(市)县所属国营戏曲剧团改为集体经营剧团的请示报告〉,以及〈关于集体经营戏曲剧团的若干规定〉,理由便是"戏曲剧团发展过快,与当前的国家经济情况不相适应,同时也增加了地方的财政开支",因而对剧团进行"调整精简"后"一律改为集体经营",自负盈亏,国家不再给予经费补助。但在经济上果断"减负"(甩"包袱")的同时,政府对剧团的领导和管理制度并未出现相应的松动,甚至在控制力度上有增无减。

  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这一激进目标与建国初期的国家落后经济实力的双重制约下,政府在鼓励艺人改制、并重点扶持国营剧团带动戏改工作的同时,自1951年起就已明文提出戏曲剧团应采取"企业化"的经营方针,逐步达到自给;但这并未影响政府在"社会主义改造"进程中继续扩展"国营"剧团的规模和比例,而且以清除"资产阶级自由市场"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为名加大力度控制剧团和艺人的活动自由,乃至削弱了戏曲界原有的经营活力。正是由于国家政权多方面的强势干预,在"工业化"的经济目标和"社会主义"的政治目标之间愈益明显地暴露出许多矛盾冲突:所有这一切"偏差"或"弊端",都已成为了中国五、六十年代的社会实践留给我们的一份沉重的遗产。

  问题之二"右派"和艺人的分歧:从"组织制度"看"社会化"与"国有化"问题

  1957年的"红五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4月27日)之后,中央号召全国人民"向党提意见"、"帮助党整风",要消除顾虑、大胆发言,于是整风和鸣放就在各地迅速铺开。而其间文化部发出的〈关于开放"禁戏"问题的通知〉(5月17日),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开放"的声势,更使人们兴奋不已,同时感到责无旁贷,理应"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然而九九归一,当所有鸣放意见从原本帮助党和政府"除三害"(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的主旨出发,最终竟指向了一切失误背后的中央集权与官僚体制,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问题时,这种质疑显然超出了国家政权及其意识形态的许可范围,遂使全国的政治形势不能不在最高层指挥下急剧地逆转为"反右"。

  吴祖光,因此就成了政治漩涡里的祭祀品,和批判戏曲界"反党"言论的替罪羊。吴祖光的"反党"言论大致有这么几层意思:1 组织力量庞大,党的威信太高;2 组织和个人是对立的,组织力量过大会限制个人活力,一方面使人从"依靠组织"变成"依赖组织",另一面则压制和埋没人才,妨碍文艺事业的发展;3 "组织制度"产生"等级制度",而对中央的崇拜"迹近迷信",必须"消灭"这种等级崇拜,只讲是非、不讲等级,只追求真理而不论什么上级和权位;4 作为行政领导的共产党既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实际也是艺术领导,"外行领导内行",行政领导竟成了领导一切的万能;5 愚弄和脱离群众,虽也懂得"为人民服务"的道理,但"从不估计人民群众的需要","对群众喜爱的东西用无数清规戒律斩尽杀绝,把群众不喜爱的东西塞给群众作为对群众进行教育";6 解放后的戏改工作是失败的,戏曲剧目大遭砍杀,老艺人"穷愁潦倒",培养新人也成为空话,"社会主义优越性"更无从体现......总而言之,他认为"组织制度是愚蠢的",建议它"趁早别领导艺术工作",甚至在文章结语中这样写道:"最后要说的一句话就是:既然我们的领导屡次说到行政命令不能领导文艺工作,那就该明确行政命令不领导文艺工作。"有关发言后来作为"反党"言论整理发表时,就被冠之以〈党"趁早别领导艺术工作"〉之名而更成了众矢之的。

  此前新凤霞曾极力反对丈夫在整风发言中向党提意见,她觉得自己在旧社会受尽苦难,多亏共产党救了她才翻了身,今天的领导方式尽管有问题,也比旧社会强多了,因而她听到这些意见就十分"反感",甚至"害怕"。这种想法在艺人中似乎很具有普遍性,"反右"期间戏曲界大规模组织批判吴祖光时,艺人们也多以"亲身体会"证明了"党的领导"的必要性和绝对重要性,并无一例外地向党表忠心。梅兰芳也作为戏曲界的最高代表在《人民日报》发表批判文章,详尽地驳斥了各种"反党"言论。可叹吴祖光在"恃才傲物"、"借题发挥"之外,原本多少还有为戏曲界鸣不平之意,而对党和政府充满"感激"和"忠诚"的艺人们并不领情。

  当然,由于受政治高压和舆论影响,艺人们在表态时难免会言不由衷。可即便如此,这种认识分歧的内涵依然耐人寻味:一为知识分子,一为戏曲艺人,同样经历了"解放"后的社会变革,甚至面对同一现象同一事实,而各自认识问题的视角与态度毕竟有所不同。譬如,共产党运用"新旧对比"、"忆苦思甜"的感化模式打动了绝大多数的"劳苦大众"(包括艺人),但这样的宣传逻辑不可能真正说服知识分子。同样是被国家"包"下来、"养"起来、甚至在更大程度上享受了"社会福利"的知识分子,通常认为这一切待遇是他们付出才华和智慧后理所应得的报偿,不能因此就要求大家都死心塌地服从组织(国家);况且,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觉得现在的生活比过去好。可要是站在曾经饱受欺压、而今翻身有靠的艺人角度来看,种种源自"翻身感"的切身体验先就使得这些新中国管理体制的所谓"受益者"心怀感恩,他们愿意相信国家管理艺人的"组织制度"无论如何也是一种保护弱者权益和保障社会福利的手段。至于知识分子发现、思考和提出的问题,对艺人们而言可能是既熟悉又陌生的,并且因为陌生(或许从未这样看问题)而隔膜,又因熟悉(自以为有关切身利益)而听了叫人忐忑不安。不难想见,任何对国家政策和管理体制的质疑,都会拨动人们对党对政府的信任度,随之动摇人们置身于现实生活状态的稳定感,而这一切恐怕都是习惯了忆苦思甜的戏曲艺人们所不愿接受的。再比如,对于文艺事业中"党的领导"所带来的后果与影响,以及戏改干部的工作得失,吴祖光们多持怀疑甚至否定态度,更多的艺人代表(如筱白玉霜)则反复强调了戏曲改革确实需要党派来的"新文艺工作者"同艺人合作,否则会"两败俱伤",而且总是在提出大量意见后,仍期待着"文化主管部门"来帮助解决。

  其实,这里触及到一个长期困扰着新中国的重大问题,即"社会化"与"国有化"之间无法撇清的暧昧关系。其表现之一,就是社会主义理想中的民众平等要求,和国有化进程中形成的官僚体制及其特权等级形式之间,强烈对抗而又彼此纠缠的复杂关系。对于戏曲艺人而言,他们在新中国、新社会中的"翻身"、"平等"来之不易,说到底是党和政府给予的。既可予之、便可夺之,予夺之权显然都在国家手里。而且,所谓"国家"并不是抽象的,是由层层叠叠的官僚体制充斥和控制着,他们在相对的势力范围内拥有绝对的特权,这种特权无疑又是凌驾于公诸民众的所谓"平等"之上的。因此可见,"解放"后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一切依靠的强大的国家势力,其一端确实维系着政府慷慨施与民间的"平等体验",而另一端则勾连着官僚体制的特权享受。然而,即使这种在特权之下极为有限、并且仅仅一度出现过的"平等体验",也仍为国有化增添了合理合法的色彩。在人们眼里,国有化进程原本正是伴随着"劳苦大众"的翻身、平等而来,其间暴露的种种弊端似乎就成了实现社会化、追求社会平等所必须付出的一种"代价":这种代价之真实与沉重,却大大抵消了民间若有若无、似是而非的"平等体验"。此外,国有化许诺给全体民众的社会平等及其他生存权利,一度在某种意义上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这对原本一无所有的下层民众来说确实包含着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满足;而在相对就已处在较高阶层的知识分子那里,这种"保障"非但名存实亡,反倒带来了更多的束缚和压抑。于是,当有限的"平等体验"不足以承受这种"代价"时,高扬着身心自由与精神价值的知识分子便毫不留情地指出了国有化导致的负面影响,而铩羽已久的艺人们则大多仍处在小心翼翼的期待之中。这里的问题相当复杂,显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面包"与"自由"的价值高低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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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人文与社会 201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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