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人保护力有不逮
与物质文化遗产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是以人为载体的,它的拥有者存在于民间,是他们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薪火。因此,传承人对于非遗的保护和传播至关重要,是非遗的核心和灵魂。但安图坦言,当前我国非遗传承人保护现状并不乐观。
“很多绝活掌握在年老体衰的传承人手中既是无可回避的现实,也是非遗传承面临的问题。”安图介绍,在国务院公布的前三批1488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目前已去世100多人,余下的60岁以上传承人占到了80%左右。
而在现实中,很多非遗传承人并未在社会上得到足够的重视,致使他们的处境极其“尬尴”。有的被视为旅游景区的“员工”,每天被安排进行大量粗糙的表演;也有的因为生存条件艰难,被迫离乡打工。“这些都使得他们没有机会去传承自己的技艺,随着传承人的离世,相关项目也将面临人亡艺绝的困境。”安图说。
针对此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对非遗传承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规定,如相关部门应为传承人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和经费资助,帮助其开展授徒、传艺等活动。同时,也明确了传承人的“退出机制”,传承人没履行好传播义务,也会被取消传承人资格。
“目前,中央财政向国家级传承人每年定额补助1万元,各省也设立了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但各省补助数额不同,广东是每人每年1万元,四川则是每人每年4000元。”安图指出,在市、县(区)一级,目前资助工作很不到位,比如凉山州的17个县中,四分之三的县没有将非遗保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中,没有对非遗传承人进行补助。
安图认为,各级政府都应重视起非遗的保护工作,并适当增加对非遗保护的财政投入。“在加大投入的同时,也应对非遗资金的实际利用情况和传承人的传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既要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也要避免非遗传承人‘吃空饷’现象的发生。”安图强调。
在朝戈金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除了政府的主导支持,学界参与和民众参与也至关重要,三者缺一不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学术性很强的工作,光有热情不一定能做好,还需要对它有理解研究,并正确阐释它,因此应有学界专家参与其中。而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秉持者、持有人、传承人,更是非遗得以生存发展的土壤,是文化的主体、践行者,非遗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关注和参与。”
引用文化部原副部长周和平的一句话,“非物质文化遗产负载着一个民族的价值取向,影响着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拢聚着一个民族自我认同的凝聚力,是我们汇聚和包容56个民族的魂之所系,是国家的根之所在,是我们生活在自然与人文环境中的精神财富”,安图希望所有人都能意识到,“物质之外,还有非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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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2013年01月09日02:33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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