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人为宗教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除了吸收、融合其他宗教的有利因素外,也常常采用排斥、攻击、诋毁的方式来压制其他宗教的发展,这种矛盾、斗争贯穿于宗教发展史,也表现在文学创作中。明代话本凌濛初所著《初刻拍案惊奇》中的猿猴抢婚故事就反映了这种斗争。作品通篇宣扬的是佛家“因果报应”的思想,其中兴妖作怪并被杀死的猴精是一个怪老道变来的,而战胜老道的则是佛教尊奉的观音。此篇显然是佛教徒借民间抢婚故事用来诋毁道教的,以示佛法无边,佛胜道败。由此可见,猿猴抢婚故事中的宗教思想因素是复杂的,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中不同宗教之间的相互交汇、矛盾和斗争,显示出中国思想文化发展的曲折历程。
四 猿猴抢婚故事流传演变的心理基础和现实因素
(一)心理基础
猿猴抢婚故事自产生以来在民间广泛流传至今,其重要原因之一,与我国古代民间对猿猴的信仰有关。在中国民间诸神中,猿猴曾扮演过雷神、水神、门神、繁衍之神等多种角色。这些猴形神的存在,使人们对猿猴始终抱有神秘、恐惧、敬畏等复杂心理,成为猿猴抢婚故事流传演变的重要心理因素。试分述之。
(1)雷神:自晋代至近代,民间对雷神究竟是何形象,猜测不一,其中较普遍的看法是类猴。晋《搜神记》与唐《酉阳杂俎》[12]中均有雷神下坠,其形如玃的记载。《稽神录》(卷一)还记有“雷公盗人女”的民间传闻。[13]
(2)水神:猿猴为水神的记载早在《山海经》中就有了,如:“长右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禺而四耳,……见则郡县大水。”(《南次二经》)“犲山,有兽焉,其状如夸父而彘毛,……见则天下大水。”(《东山经》)宋《太平广记》“李汤”条引《古岳渎经》,始载巫支祁传说,从此,这位“青躯白首,金目雪牙”的猴形怪兽,便成为我国古代最著名的水神,并对《西游记》中孙悟空形象的形成产生了直接影响。
(3)山神:宋·洪迈《夷坚志》载:福州永福县能仁寺护山林神是一只猴王,其形如妇人,人身猴足。[14]这与《说文》中的“夔,一曰母猴,似人”十分相象。韦昭注《国语·鲁语》云“夔一足,越人谓之山缲,人面猴身能言。”宋人所记民间信仰中的猴形山神,与我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兽“夔”有什么样的联系?这个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但由此可以得到一点启示:即远古时代的神会以多种形式保存在后代民间信仰中,并对人们的思想意识、日常生活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4)门神:中国古代的门神,具有保护神的职能。而在河南灵宝一带,猴子就是作为保护神出现的。据《抓髻娃娃》一书的作者说:一九八七年,他们到黄河流域考察民俗,在灵宝县冯佐村看到村口立着一个镇邪的猴子木桩,当地人说这是黄河古渡茅津渡太阳渡船尾上立的木桩,为的是镇妖避邪,取个吉利。以前,冯佐村还有个习俗,即年年春季,户户门上贴猴,以驱瘟辟邪。灵宝为我国神话传说中的猴形英雄——夸父逐日渴死之地,至今那里还有以夸父命名的夸父村、夸父山。由此推测,当地树猴桩,门上贴猴画的习俗其来久远,很可能与上古时代中原地区的猴图腾崇拜有关。在各地民间流传的猴娃娘型故事中,也以河南、陕西等地的故事内容最为古老,数量也较多,这些都隐隐透露出华夏文明初始期的文化痕迹。
(5)繁衍之神:在民间,猿猴还以生殖神面貌出现。如陕西宝鸡婚俗,女子出嫁,嫂子要为其作突出男性生殖器的布猴藏在衣箱内,抬到婆家,羞不示人。这个布猴就是作为她丈夫象征的繁衍之神。从民间保留的这一古老习俗可以推想:最早在民间产生并流传的猿猴抢婚故事,同样具有繁衍功能,它不仅反映了远古先民以猿猴为始祖的图腾观念,而且表达了人们祈求繁衍后代子孙的愿望。虽然在后代的发展中,猿猴作为始祖神的重要地位遭受贬抑,但这一古老信仰作为一种深层的意识和文化,却一直在民间扩布着它的影响。
民间由于无知而产生的迷信思想,也是猿猴抢婚故事广为流传的心理因子,它与民间好巫信鬼的风尚有关。由于古代科学知识不发达,特别是人类对于自身生理、心理现象还缺乏科学认识,因此,对于梦境、各种疾病和怪胎等,便产生一些迷信说法。其中与猿猴抢婚故事关系密切的是怪胎迷信。洪迈《夷坚志》中记有多例,如:“新城县中田村民李氏妾。生子,躯干矬小,面目睢盱如猴,手足指仅寸,不类人。三弟皆然,今五六十岁。南丰县京源村民丘氏妻,孕十年,儿时时腹中作声,……后产一赤猴,色如血,弃之野,母幸独存。”[15]这类关于怪胎的民间传闻,直到本世纪中期还时有记载。民间迷信认为,怪胎主凶,故对怪胎常用某种严厉手段对付,以防其再来投胎或为患。而怪胎的产生,是由于鬼怪作祟,如有妇人产小蛇,便是蛇与神之交合后产下的,那么,猴形怪胎的产生,便是有猴怪捣鬼,用猿猴盗妇的故事来解说便很自然了。
(二)现实因素
(1)“野人之谜”。
在历代猿猴抢婚故事中,常伴随着一种“野人”传说,这些“野人”不同于一般的猿猴类动物,它们形体高大,性情凶残,尤喜欢抢人成婚,关于它们的传闻,直到本世纪七十年代末,仍有所闻。“野人”传说的特点是现实感强,由于该传说常叙述某人亲见、亲历之事,故使听者极易相信。有关它们的传闻,甚至引起了科学考察者的注意。“野人”,已不仅仅是古代传说之谜,而且同飞碟、外星人、百慕大三角一起,成为当今世界的四大科学之谜。
据中国“野人”考察研究会提供的材料,野人抢婚的事例在我国新疆、内蒙、福建、西藏、四川、广西、云南、湖北等地均有发生,如:1900年,内蒙一商队途经山区,其中一人被母“野人”抢去为夫,后被救出时,神经已失常;1976年,福建宁山区一位20多岁的妇女被一公“野人”抓进山洞生下一毛孩,1978年逃回。……[16]
对于“野人”是否存在这一问题,科学界有许多人持怀疑甚至根本否定的态度。因为关于“野人”的情况报告,多来自当地目击者的口述,至于活体的或化石的材料,至今尚未获得。另有少数人持肯定态度,他们认为:在人类进化史上,有一个长达五百万到一千万年的缺环,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间隔里,肯定存在过一种介于猿和人之间的高级动物,“野人”很可能就是它们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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