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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5日讯 中国经济网记者从文化部获悉,正在法国巴黎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简称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2月4日审议通过,我国申报的“福建木偶戏后继人才培养计划”被列入优秀实践名册,实现我国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优秀实践名册项目零的突破。截至本次委员会会议,各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优秀实践名册的项目达到10项。
为有效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简称《公约》)设立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优秀实践名册。优秀实践名册的主要目的是鼓励缔约国推荐最能体现《公约》原则和目标的国家、次区域或区域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计划、项目和活动,供委员会遴选和推广,以便对非遗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并促进国际合作。此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由指定的工作组评选优秀实践名册项目,共评出8项。2010年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由6位独立专家和6个非政府组织组成的咨询机构负责优秀实践名册项目的评选。咨询机构于2011年实际开展工作。
按照目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年只评审每个申报国一个项目”的规则,2011年我国重点申报了优秀实践名册项目——“福建木偶戏后继人才培养计划”。福建木偶戏是我国木偶表演艺术的杰出代表,主要演出形式为提线木偶与掌中木偶两种。自公元十世纪始在泉州、漳州及周边地区广泛传播,其表演技法精湛、传统剧目和音乐唱腔丰富、偶像造型艺术精美绝伦,形成了完整的表演体系,成为当地社区民众珍爱的表演艺术形式。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加之福建木偶戏表演技法复杂,年轻人学习、传承意愿下降,福建木偶戏后继乏人。从2006年开始,相关社区、群体和代表性传承人围绕培养传承人的主要目标,制定了2008年至2020年“福建木偶戏后继人才培养计划”。计划实施四年来,通过系统的专业训练,培养新一代木偶戏从业者,提高福建木偶戏的存续能力;通过整体性保护,培育潜在的木偶戏从业者及欣赏者,改善福建木偶戏的生存环境,有效促进了福建木偶戏的保护传承。“福建木偶戏后继人才培养计划”,充分尊重福建木偶戏持有人意愿和木偶戏保护、传承的自身规律,在代表性传承人指导和参与下,由相关专业机构、政府共同参与制订和实施,以培养后继从业者为核心,充分考虑了与其相关的社会、经济、文化、民俗等各方面因素和包括专业和业余从业者、欣赏者在内的各方面人员,体现了全面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为其他区域内的传统表演艺术保护起到借鉴或示范作用。
我国自2004年批准加入《公约》以来,认真履行缔约国的职责: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方针指导下,通过实施全面调查、建立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命名代表性传承人、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传习场所、加强保护工作机构和队伍、加大财政投入等,探索实践了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等保护方式,抢救保护了我国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展示活动形成了全民共同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已有29个项目列入代表作名录,7项列入急需保护名录。
“福建木偶戏后继人才培养计划”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优秀实践名册,是国际社会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对于未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国际交流和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也将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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