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卡、赫哲族鱼皮衣、扬州玉雕、苗族银饰、蒙古族马头琴、陕西社火脸谱、湘东傩面具……在9月10日闭幕的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上,200余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展品与观众来了个“亲密接触”。
这也是我国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现。
据文化部统计,十年间,国务院批准公布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1219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也公布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8566项。大部分市、县也建立了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基本建立。
十年间,我国完成了首次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普查,共收集珍贵实物和资料29万件,普查文字记录达20亿字,拍摄图片477万张,普查资源总量近87万项。
十年间,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得到命名,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活态传承,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濒危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建设了12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也是这十年,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推动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则制定,目前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9项,“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项,总数达36项,成为世界上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
非物质文化遗产,这颗人类文化传承的“明珠”,从党的十六大以来,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与保护: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
2003年,我国启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
2004年,我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6月1日,这部法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们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走上法制化轨道。
十年耕耘终结硕果。
这十年,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由单个的项目性保护逐步走向系统保护、科学保护和依法保护阶段,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已初步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承载民族个性、审美、风俗、习惯的“活”文化,被细心呵护起来,经过十年的努力,朵朵文化奇葩更加艳丽。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新华网 2012-09-11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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