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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与当下北京的关联研究
北京地方志是编纂者们以明确的编写原则为指导对北京一带各种信息有选择的记录与书写的结果,承载着人们的记忆,是历史记忆的重要载体。而其中的风俗部分作为特定时空中民众民俗生活的记述和记忆,不仅具有重构北京民俗史、呈现民俗形态的学术价值,对于当下北京的建设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地方志中的民俗记述可以成为当下首都复兴民俗传统推进公共文化建设取用的资源。如今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在首都北京,从政府到民众都正在积极地恢复因种种原因一度被中断的民俗传统,并利用传统社会的民俗文化和民俗元素服务于民众当前的公共文化生活,促进首都的公共文化建设。在这个过程中,向包括地方志在内的地方文献和同样作为记忆载体的民众那里寻求可资利用的文化资源,已经不再鲜见。其二,阅读地方志,记忆其中的内容,可以在当代人心中实现将过去与现在乃至与未来的对接,使活在当下的人建立起与历史的联带感和生活的踏实感。其三,北京不仅是一个行政区划,它也是一个文化共同体。一个行政区划如何会成为一个文化共同体,很大程度上要依赖生活于其中的人们的认同感。而要建立起认同感,不仅依赖于他们共同生活于一个地方,更重要的是他们有共享的文化,有待人接物处事的相似风格,有一些共同的精神。北京方志的风俗记述部分往往注重对这些共享的文化、相似的风格以及共同的精神进行记述和总结。如民国十七年《房山县志》引旧志云:“民性质朴,务耕读,不好习商贾工匠末艺。敦礼义,重廉耻,城内不乘舆马,无贵贱少长,出则于郭外乘之,入则至郭外下舆马步入。婚姻不择财势,惟择旧(舅)姑与婿之贤者相缔。遇丧葬,务尽哀合礼,不以观美为悦……”[26]类似的记述和总结不仅使北京不同辖区的独特性得到彰扬,使其与其他地方区别开来,对于认知当下北京人的性格、北京精神亦不无裨益。如今,北京市正在开展北京精神的大讨论。一个城市的精神代表着这个城市的整体形象,也彰显着一座城市的独特风貌,它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建立起来的,而是聚合了一座城市的历史传统、社会风气、价值观念、市民素质等诸多要素。对城市精神的提炼与总结,归根结底是立足当下针对一个城市的历史所进行的总体评价和针对未来所提出的的理想展望,它应当是一以贯之的精华所在,并在当下和未来仍具有活力。因此,对北京精神的讨论和提炼,实有必要以北京地方志关于风俗的记述为参考。
四、 利用地方志进行北京民俗研究的局限性
地方志对于北京民俗研究的价值不容置疑,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局限性。事实上,由于地方志修志水平参差不齐,一些方志存在着 “文人习气”、“昧于史法”、“繁简失度”的毛病或者误记的情况,这都影响了研究资料的可靠性。(2)地方志是一种“以一定地域为范围,以一定时间为限制,以这限定的区域和时间内的各类事物为记述对象”的文体,在结构体例、记述内容、语言风格等方面都有一定之规。这就意味着北京地方志中记述的主要是编修者用平实直白的语言记述的、群体性的民俗事象,而不是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的、具有个性和“表情”的民俗生活。显然,北京民俗史的研究不仅仅是民俗事象的研究,还是民俗生活的研究。社会行动者如何通过对民俗的具体参与操作形成自己的生活,又拥有怎样的情感,均应在民俗史研究中给予充分关注。记述从生活中抽象出来的民俗事象而非民俗生活本身,对于地方志文体而言或许本该如此,若将记述用作深化北京民俗生活研究的资料,就难免力不从心。(3)地方志一般以省、府、县为记述单位,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无论省、府、县,作为行政区划,它们通常都有城有乡,是城和乡的结合体。北京地方志的修纂者在记述民俗时,多将他所记述的区域想象成统一的共同体,笼统言之,并不对城和乡进行有意区分。(4)北京地方志在时间上分布并不均匀,现在的地方志以清代、民国的为多,地方志对于元代以前北京民俗研究的价值不大。(5)地方志文本繁简不一,不少地方志往往仅概括性地记述有哪些民俗事象,对于事象的具体内容和细节则忽略不志,这对重构一地之民俗的面貌而言已是遗憾,若用于不同地方、不同时期的比较,就更受制约。因此,对于北京民俗的研究而言,仅凭地方志是远远不够的。
事实上,北京民俗研究需要来源不同的资料,地方文献只是其中一种,学者们还可以通过对亲历者的访谈以及对民俗遗物遗迹的考察来获得。仅就地方文献来说,又有不同的类型。只有灵活、综合运用所有可以获得的相关资料,而不是局限于某一种,才能够使研究更科学,结论也更接近于真实。这里,我们之所以主动舍弃其他类型的文献而专注地方志,主要是为了肯定和提倡,从而使其在北京民俗研究中获得与其价值相当的地位。同时,这样做,有利于对这类型资料的优缺点进行更为细致的分析,从而发现、提炼使用这一类型资料进行研究时的合适方法。当我们将不同类型的资料都进行了比较透彻的分析,在综合应用时就可以更好地扬长避短,取长补短,将北京民俗研究推向更高的水平。
(该文发表在《民俗研究》201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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