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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芳]英雄史诗中的妇女问题
  作者:赵云芳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2-10-22 | 点击数:8103
 

 

内容提要:英雄史诗产生在原始社会末期到奴隶社会初期,这一时期,神话时代已基本结束,“英雄时代”正在崛起。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女性的社会角色和社会定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导致了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女性问题。这一问题典型地表现在英雄史诗中。本文从三个方面探讨了这一问题:一、英雄史诗中的“女人引发战争”;二、英雄史诗中的“女巫帮助英雄”;三、英雄史诗中女性的家庭定位。
关键词:英雄史诗;英雄时代;女俘;女巫

英雄史诗是属于特定历史范畴的一种文学现象,是民间文学中具有重大影响的一种体裁。英雄史诗跨越时间与空间的界限,具有广阔而丰富的内容与时代内涵,成为反映民族社会、历史、宗教、文化、语言、文学以及民风民俗诸方面知识的一部百科全书。一般说来,英雄史诗产生在原始社会末期到奴隶社会初期[1](P309)。这一时期,作为神话时代已经基本结束,人们的热情已不再倾注于天地的开辟、人类的起源、自然万物的生成等自然开辟史的解释方面。相反,他们更为关心本氏族、本部落的生存和发展。马克思把英雄史诗产生的这一时期称为“军事民主制”时代[2]P(180),恩格斯称之为“英雄时代”[3](P103)。这一时期,社会以氏族和部落为基本单位,人类也已站在文明的门槛之上。母权制让位给父权制,私有制逐渐产生,氏族和部落之间经常爆发战争。这时,人类对自然物的崇拜让位于对氏族祖先和本部落英雄人物的崇拜。随着财产积累,发生阶级差别,部落战争开始变为对财产和奴隶的抢劫和掠夺,一句话,财富被当作最高福利而受到赞扬和崇敬。这就是国家产生前的社会状况,也是英雄史诗产生的广阔背景。本文所要讨论的,是在这一广阔背景下的妇女问题。
(一)英雄史诗中的“女人引发战争”
部落战争是英雄史诗描写的中心题材。前边讲过,英雄史诗产生在一个民族的英雄时代,崇尚武力是这一时代的显著特征。这使得英雄史诗的主人公只能是男性英雄,而女人,在英雄史诗中,经常成为敌国掠夺的对象,同时也成为战争的导火线。正是在这一点上,女性的地位在史诗时代已经和神话时代大不一样,女性煊赫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英雄史诗第一次尖锐地展示了妇女的悲剧命运,提出了妇女问题。
《荷马史诗》是世界史诗宝库中的经典之作,它描写了希腊人与特洛伊人之间的一场长达10年之久的残酷战争。这场战争是由于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拐走斯巴达王墨涅拉俄斯的妻子海伦而引发的。为夺回这位绝世美女,墨涅拉俄斯之兄阿加门农率希腊各部民众,组成10万大军,分乘1千多支战船到小亚细亚攻打特洛伊城。《玛纳斯》第二部《塞麦台依》生动地描写了为争夺美女阿依曲莱克而展开的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阿依曲莱克是一位具有倾国倾城美貌的仙女,她是英雄塞麦台依的未婚妻,为争夺这一美女,青阔交与托勒托依两位英雄率12万兵马围困阿依曲莱克居住的城堡。经过激烈的战争与搏斗,塞麦台依率勇士将青阔交与托勒托依杀死,夺回未婚妻。在《格萨尔王传》中,趁格萨尔去北方降魔之机,霍尔国白帐王向岭国出兵夺走了格萨尔的爱妻朱慕。格萨尔返回家乡知情后,立刻又踏上了西征霍尔之途。他在具有神力的美女吉尊益西的帮助下,杀死霍尔国白帐王,杀死朱慕与白帐王生育的儿子,救出妻子。同样,印度史诗《罗摩衍那》中,罗摩的妻子悉多被罗刹王罗波那劫走,罗摩联合猴国,率众猴兵打败妖兵,杀死魔王罗波那,夺回妻子悉多。傣族史诗《兰嘎西贺》中,十头王奉玛加劫走了朗玛王子的妻子西拉,兰玛王子借助猴国兵力,在神猴哈努曼的帮助下,攻打兰嘎国。这场战争进行得十分激烈,历时多年。兰玛王子与猴兵最终战胜十头王奉玛加,并将他杀死,救出妻子西拉。
另一种情况是:英雄外出,妻子被求婚人困扰甚至被逼婚。这种情况在世界各地的英雄史诗中也都屡见不鲜。一般模式是:英雄外出遭难多年未归——家乡有人篡权——篡权者胡作非为,纠缠英雄的妻子——英雄被敌首的女儿救出——英雄归来扮作乞丐——逼始者与妻子的婚礼正在进行——英雄潜入婚礼现场通过与逼婚篡权者的箭术较量战胜对手——英雄杀死逼婚者——英雄与妻子、家人团聚。这一叙述模式在英雄史诗《奥德修斯》与我国突厥语民族的英雄史诗如哈萨克族的《阿勒帕米斯》和柯尔克孜族的《加芮什与巴依什》中,都有表现。在这一类型的史诗中,女人虽然没有成为大规模战争的导火线,但是她引发了英雄与敌手之间的斗智斗勇,史诗讴歌的依然是英雄,女人依然是英雄争夺的对象。
这类为争夺美女而引发战争的母题,在许多史诗中都存在。对财富和美女的争夺,已经成为那个时代英雄的一种标准,一种理想和资本。从很多英雄史诗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一旦战争结束,在财产的分配中女俘的分配是一项重要的内容。这时的男女结合,既不是精神相通,更不是理想一致。男的武艺超群,女的貌美如花,就能构成结合的基础。同时,也要看到,英雄史诗表面上看都具有一定的倾向性,也就是说,创作主体是把自己的同情给予了战争的某一方,一般是妻子被敌国掠夺的这一方,他发动战争的原因是为了夺回自己的妻子,这似乎是正义的。但是在客观上,英雄史诗却广泛地表现了这种战争所具有的掠夺性,在战争结束的时候,英雄不仅夺回了自己的妻子,而且还以武力兼并了别国的领土,抢夺了别国的财富和美女。这实际上反映了原始社会解体期的英雄观和道德观:谁有力量,谁勇敢地捍卫本部落民族的利益,不被战败而沦为奴隶;谁有力量,谁勇敢地征服更多的国家,夺取更多的财富、奴隶,谁就被这个民族视为英雄。力量和勇敢就是这个时期的最高道德原则。而女人,只不过是财富的组成部分,是英雄发动战争体现其力量和勇敢的一个借口。在英雄史诗中,英雄们众多的妻妾,大部分是在南征北战的过程中抢来的,同时,在英雄南征北战的过程中,他们的妻妾又经常被别人抢去。抢夺妻子成为英雄时代的一个惯例,它不仅直接导致了战争的爆发,而且直接造成了妇女的婚姻悲剧。
(二)英雄史诗中的“女巫帮助英雄”
英雄人物是英雄史诗的第一歌颂对象,如前所述,女性在神话时代所占有的煊赫地位已经被氏族首领和男性英雄所取代,但这并不意味着女性在母权制时代所确立的地位就彻底地瓦解了,这种取代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反映在英雄史诗中,就是女性虽然在史诗中常常处于从属地位,但常常在帮助男性英雄建功立业的过程中发挥关键性的作用。在英雄史诗中,她们多半是具有超人法力的女巫,这实际上是远古时代女性煊赫地位在英雄史诗中的一个遗留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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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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