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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宗社]论女娲神话的流变
  作者:段宗社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2-10-11 | 点击数:9596
 
哲学大师牟宗三先生指出,曹雪芹著《红楼梦》“著意要铸造”的是一种“名士”人格型态,贾宝玉的正体现了这一“名士”特征,这一人格的特征即为“惟显逸气而无所成”,“此是天地之逸气,亦是天地之弃才。”[6](80)宝玉是“顽石”的幻化,中国文学史上的“顽石”意象结合了名士气象,第一次演为人物。在宝玉身上有着“弃才”与“逸气”的张力,所以令人有无可奈何的感慨。由于是弃才,他无用于世,在王夫人搜检大观园、晴雯被逐之时,他也只有伤心落泪的份;在家道崩败之时,他无惟无力挽回颓势,而且甚至无力自保。另一方面,宝玉又是可爱的,他俊逸潇洒,诗才出众,是一个极有艺术品味的人。他要以其特有的处世方式,提供一种世俗规范之外富有个性的人生样态,不管多么不合时宜,面临怎样的风险,他都执着坚守。曹雪芹赋予宝玉的,并不是与它的母体女娲相关的拯救期待,而是一种孕育于文学传统中的俊逸洒脱的诗性气质。不难看到,在宝玉“顽石态”人生中,那种艺术才情的挥洒也仅指向自足的私人领域,而从不涉及公共事功。他的诗意化的人生,是对主流价值的疏离与叛逆。“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世人热衷于功名利禄,他偏讨厌仕途经济;世人以达官为友,他偏于脂粉队里觅知音。“顽石”在唐宋诗词中的被丢弃感,在这里上升为一种独立洒脱的人格持守。
《红楼梦》的作者也特别在意由辛词所渲染的世俗价值。堕入凡尘“宝玉”,虽然最终没有逃脱幻灭,但作者所执意表现的是他脂粉队中歌诗吟唱的生活,表现他虽在世俗功名的压力下和严父的督促下,依然可以执着于自我自性。作者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除了“补天”事业,一个人是否还可以获得属于凡俗人生的价值?辛弃疾说“不遇有时遇”,他肯定石头虽被废弃,依然可以获得世俗欢乐,“携歌舞”的生活当然是词人的托词,未必衷心向往。而曹雪芹对宝玉在脂粉队中吟唱人生的精心刻画,力图渲染一种与补天功业相对的价值,显示了自魏晋以来文人对世俗功名的厌倦和对一种俊逸超凡的人生姿态的向往,《红楼梦》的“顽石”为这一姿态找到了恰当表征。因此曹雪芹始终以无才补天的“顽石”特征框限贾宝玉,让他执迷不悟,无缘于崇高的功业。但与西方天使与恶魔相对立的神话结构不同,作为顽石之人间形象的宝玉,并没有绝然地堕落为薛蟠、贾环这样卑劣小人,他来自中国诗性传统,有独特的诗性趣味,祈求在虚伪的崇高之外的寻求一种别样的真情人生。这是一种由唐宋诗词所塑造的“顽石”价值——虽然无缘补天,依然可以知遇于人世,获得独有的私人价值,“不遇有时遇”。不同的是,辛词中的知遇者是一位馆阁重臣,曹雪芹则干脆将宝玉的知遇者则设定为“几个异样女子”(第一回)。第八回云:“宝钗托(玉)于掌上,只见大如雀卵,灿若明霞,莹润如酥,五色花纹缠护。这就是大荒山中青埂峰下的那块顽石的幻相。”石头由宝钗珍重地托于掌上,是颇有象征意味的细节,脂砚斋的批注很好地把握了这一意味,他在“宝钗托于掌上”一句下批云:“试问石兄此一托,比在青埂峰下猿啼虎啸之声如何?”“青埂峰下”与“野烟荒草”相应,“托于掌上”则相当于辛弃疾词中弃石被搬到富贵人家的后院,两厢对照,所显示的是珍重与知遇,与自古文人之知遇情结遥相呼应。而宝玉在大观园世界最有诗意的知遇,即是与黛玉相知相亲。“一场幽梦同谁近,千古情人独我痴。”(第五回)宝玉的顽石情怀,对人生的独特祈求,实际上累积了历代文人对女娲神话的诗性玩味与遐想。终于,女娲被供奉在神坛上,一块石头,随同那数不清的寒士们,将女娲神话引向更加真挚的私人体验。女娲神话由神圣的社会政治意义的象征转向更加幽微的私人体验的隐喻。如果说补天故事代表着古代宏大的神话叙事,那么顽石意象则来自近世文人卑微的私人体验。前者是明朗的、散文化的,后者是隐晦的、诗性的。
神话是人类童年时代留给后世的珍贵的记忆和玩味不尽的文化遗产,世界各民族进入文明时代以后,无不以神话为起点开始自己的人文创造和艺术想象。神话在文明时代被进一步玩味与想象主要朝向与人的生活和情感的结合。与神话特有的神圣性原质相比较,我们姑且将这一趋向称为神话的世俗化。《山海经》中已存在远古神话的巫术化,神灵异物不再是高不可攀的异己力量,而开始与人的生活相沟通,一些神异之物通过“见”、“佩”、“食”等接触方式就可以影响人们的生命和生活,这一方式后来演为蔚为大观的民间宗教生活场景。到战国后期和秦汉时代,神话开始通过“士”阶层进入政治性体验与想象,女娲即被想象成“炼石补天”、“救人于水火”而不彰其功的圣王。后来,随着文学的自觉与繁荣,神话又进入文学传统被加以文人意识的玩味。每一次不同意识的玩味都会生成新的故事和意象,而这样的玩味还将继续下去。
 
参考文献:
[1]恩斯特·卡西尔.人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
[2]杨利慧.神话的重建[J].南宁:民族艺术.2006.4.
[3]姜亮夫.屈原赋校注[Z].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
[4]朱一玄. 红楼梦资料汇编[Z].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
[5]周汝昌.红楼小讲[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2年.
[6]牟宗三.才性与玄理[M].台北:经联出版公司,2003年.
注释:
[1]见《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女娲氏”引《风俗通义》。《风俗通义》的作者应劭为东汉末灵帝到献帝之间人,今本无此条。
[2]《史记·三王世家》云:“故将封于东方者取青土,封于南方者取赤土,封于西方者取白土,封于北方者取黑土,封于上方者取黄土。”“上方”即中央,为最尊贵者,则黄土较之其他各色土为较尊贵者,也为汉代人所特别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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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文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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