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俗学会2012年年会论文•
亲属称谓与香火继承
——论吴江和嘉兴地区“两头挂花幡”的婚姻形式
彭佳琪
(上海大学)
摘 要: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提到“两头挂花幡”的婚姻形式,这是基于父系传嗣和单系继承的父系继嗣原则上对婚姻制度的修改。但是在平等观念深入人心,且事实上已经实现了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的今天,费孝通的调查地开弦弓村所在的吴江市以及与吴江市相邻的嘉兴市,“两头挂花幡”的婚姻又流行起来。在新的社会背景下,对比这两种“两头挂花幡”的婚姻以及传统的嫁娶婚姻,可以发现,现在的这种婚姻形式虽然是女性在财产和亲属关系上享有同男性平等的继承权的体现。但是,在这种婚姻中新一代对父辈和祖辈的称呼上用“父系亲属称谓”替换了“母系亲属称谓”,由此可以看出以男性为主,强调父系的宗族规范和亲属规范的亲属制度的观念并未消失,而是根深蒂固于民众的思想中。
关键词:两头挂花幡;两头做人家;亲属称谓;婚姻制度;继嗣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