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石屏采风
乌丙安,83岁,辽宁,著名民俗学家、民间文艺学家,国家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1年2月25日,人民大会堂内,《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获得通过。此时,82岁的乌丙安正守在电脑前,紧紧盯着屏幕上的滚动消息。在法律通过的第一时间,他激动地上QQ发了一条讯息,告知所有好友。“依我这个年龄,我担心自己赶不上了,那将是终生遗憾。幸运的是我赶上了,我感到自己身上的担子更重了。”很少有人能体会他这一段话的分量,从保护意识萌生之初到如今非遗掀起全民关注热潮,每个阶段都有他努力的身影。几十年来,他跌宕起伏的人生,也恰与我国民族民间文化和非遗保护工作的艰难曲折之路相合。
1953年,24岁的乌丙安成为新中国首批研究生,进入北京师范大学民间口头文学专业,师从钟敬文先生研究民俗学。“那时我们已经树立起民俗文化遗产这个观念,国民党统治时期破坏了很多,新中国成立后我们都下决心要好好搞。”乌丙安回忆说。
两年后,他学成毕业,被分配到辽宁大学教民间文学,正当他准备一展宏图的时候,整风运动开始了,民间文学课遭到批判,成了“资产阶级反动学科”,从此被剿杀,他自己也被打入劳改队。在接下来的文革中,他又被下放到农村劳动了9年。“这9年虽然艰苦,却成了最好的积累时期,到农村后我发现那里的农耕文化真是丰富极了,没有一件事不与民俗文化密切结合。”
1978年,经历了重重曲折之后的乌丙安,带着300多万字的第一手民俗调查资料和妻子儿女回到沈阳。当年10月,两封邀请函让他看到了曙光——它们分别由国家教委和中国文联发来,前者是调乌丙安到北京师范大学参加全国统编教材《民间文学概论》的编写工作,后者是请他参加第四次“全国文代会”。随后、乌丙安又被辽宁省选为筹建民间文艺家协会负责人。1979年,辽宁大学迎接乌丙安回校,并首开先河,于次年开设民俗学课程;为更好地进行调查保护他们组建了采风队,开始在全东北进行民俗文化的抢救性保护。
年过半百的乌丙安不断开拓自己的视野,幷参与国际间的学术讨论。1985年6月,他接受日本邀请去讲学,踌躇满志的他发现,相比日本的文化遗产保护,中国落后得太远了。日本在1950年就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对无形文化和有形文化实施了保护,35年之后,他们早已有了成熟的保护体系。在具体的保护技术方面,国内更是与之相差甚远。
“2002年的12月,眼瞅就要过新年了,我收到一份中国艺术研究院的请柬,请我去保利大厦参加一个大型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刚刚过完73岁生日的乌丙安,坐了一夜的火车到了北京。会上有很多联合国组织官员和专家,受邀指导中国的民间文化保护,在那里乌丙安听到很多新颖的观点,感到十分“过瘾”。事实上这次国际会议正是我国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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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文化部在2003年启动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保护为主、抢救第一”以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护政策。乌丙安当时就决心,从此誓为中国的民俗文化保护发展倾尽全力。令他无比振奋的事很快就发生了,2004年,中国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从此中国非遗保护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实际上,我自己的生活经历正反映了咱们民俗文化的盛衰,在我遭难的时候,国家也在遭难,在我的教学研究取得一些成果的时候,也是整个国家的政策助推和人心所向之时。”乌丙安说,在遇到坎坷的时候,也有人劝他放弃,但他却觉得越干越来劲,50岁之后,反而实现了一个又一个的突破。
不过,即使是从未被命运击倒的乌丙安,也有忧心的时候,尤其是当看到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破坏性的商业开发,最终搞得不伦不类时。“最近有人找到我,说有家酒企老总想出高价聘请我当指导,把中国名酒包装成世界洋酒。我今年已经83岁了,不想晚节不保。可能某一个时期这些人赢了,但我觉得,他们有一天一定会后悔的。”
对非遗的未来,乌丙安仍然满怀信心,因为他所预见的事情在慢慢地实现。“如果一件事经过了科学认定,而且自己无论从感情上还是理智上,都认为所做的事情是正确的,符合人类发展的方向,那这个事业就应该坚持,别人谁说什么,都不能改变。”乌丙安坚定地说。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2012年6月13日7版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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