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十六国、北朝时期的游牧民族依自然环境逐水草而居,渔猎经济在其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这种生活特点使其严重依赖于水,形成水崇拜。在原始魂灵观念的影响下,他们将一些人的尸体投入水中,以求隔离其灵魂,祛除不祥。伴随着这些游牧民族汉化、胡化潮流的缓急,这种投尸入河习俗时盛时衰,成为当时北方游牧民族汉化道路上的一个晴雨表。
关键词:十六国;北朝;游牧民族;水崇拜;投尸入河;汉化与胡化
中图分类号:K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02)03-0107-06
十六国、北朝时,生活在北方的游牧民族大多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在他们所建立的政权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将被杀死者的尸体投入河流中。如《魏书》卷95《羯胡石勒传》载,羯族暴君石虎杀死太子石宣的“妻子二十九人,诛其四率已下三百人、宦者五十人,皆车裂、节解,弃之漳水”,《晋书》卷106《石季龙载记》:在羯族建立的后赵统治时期,出现了荧惑守房的天文现象,大臣赵揽说需要杀姓王的大臣来禳厌。石虎于是选定了中书监王波,“腰斩之,及其四子投于漳水,以厌荧惑之变”。《魏书》卷99《乞伏国仁传》鲜卑族的乞伏殊罗与其父乞伏炽磐的左夫人通奸,遭到部落首领乞伏暮末的批评;乞伏殊罗怀恨在心,便与叔父乞伏什寅谋害乞伏暮末,但没有成功。乞伏暮末大怒,将乞伏什寅的肚子刳开,“投尸入河”。
又,《北史》卷39《房法寿传附房豹传》载,慕容鲜卑族的慕容绍宗“自云有水厄,遂于战舰中浴,并自投于水,冀以厌当之”。房豹制止他,慕容绍宗笑道:“不能免俗,为复尔耳。”《北齐书》卷18《高隆之传》:北齐文宣帝高洋末年,猜忌追忿大臣高隆之,于是诛杀高隆之的儿子高德枢等十余人,并投漳水。《北齐书》卷28《元晖业传》:元晖业,北齐天保二年被文宣帝高洋所杀,高洋命人“凿冰沉其尸”……
从正史中涉及这一现象的部分史实看,所涉民族包括当时的羯族、拓跋鲜卑、慕容鲜卑、秀容胡以及鲜卑化的汉人;所涉习俗在时间分布上呈现出三个盛行期:后赵中后期、拓跋政权的初期、北魏末期与北齐前期。这种在空间上涉及当时北方几个主要游牧民族、在时间分布上呈现三个盛行期的特点,是否蕴涵着什么?它与十六国、北朝游牧民族的汉化、胡化之间是否存在内在的关联呢?对这些问题,学者们并未加以注意,因此本文选择兴起于今东北嫩江流域、传世文献资料较多的拓跋鲜卑族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试着对此做一论述,以求梳理出一个较为清晰的头绪。
一
游牧民族生活的特点之一是逐水草而居,过着迁徙不定的游牧、渔猎生活。《魏书·序纪》就称当时的鲜卑族“畜牧迁徙,射猎为业”。《周书》卷50《异域下·吐谷浑传》称吐谷浑“恒处穹庐,随水草畜牧”。另外,如柔然,“无城郭,随水草畜牧"(1)。突厥族,“其俗畜牧为事,随逐水草”(2)。游牧民族的这种逐水萆而居的生活习惯的改变并非易事。以拓跋鲜卑为例,在什翼犍执政时,他曾打算在灅源川建筑城郭,设立宫室,作为鲜卑政权的首都。对此,部落大人们久议不决。为什么呢?太后王氏的话揭示了问题症结所在,她说:“国自上世,迁徙为业。今事难之后,基业未固。若城郭而居,一旦寇来,难卒迁动。”(3)大意是拓跋鲜卑迁徙惯了,过定居生活尚缺乏必要的物质与心理准备,因此部落大人们才犹豫不决。直到明元帝拓跋嗣时,拓跋鲜卑的迁徙生活才有所改变,《南齐书》卷57《魏虏传》将此概括为:“什翼珪(即拓跋珪)始都平城,犹逐水草,无城郭,木末(即拓跋嗣)始土著居处。”
在游牧民族的这种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中,渔猎是必不可少的。渔猎在拓跋鲜卑早期生活中占有很大比重。鲜卑族在檀石槐执政时期,由于“众日多,田畜射猎,不足给食。后檀石槐乃案行乌侯秦水,广袤数百里,淳不流,中有鱼而不能得。闻汗人善捕鱼,于是檀石槐东击汗国,得千余家,徙置乌侯秦水上,使捕鱼以助粮”(4)。其中所谓的进攻汗国,掠得擅长捕鱼的渔民,《通典·边防十二·北狄三·鲜卑》载为进攻倭国,掠得会用网捕鱼的倭人。考虑到鲜卑的航海技术,杜佑的记载恐怕失真;但他说鲜卑掳掠的是会用网捕鱼的人,应该是对的。因为较之原始的叉鱼,用网捕鱼已是比较先进的了,随着鲜卑族与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族人民交往的增多,他们捕鱼能力与技术得到很大提高应是事实。这还可以从元坦身上得到验证,史称他“性好畋渔,无日不出,秋冬猎禽兽,春夏捕水族,……器网十余车”(5)。“畋渔”、“器网十余车”表明其捕捞自然是网捕。元坦的爱好捕鱼,只是拓跋帝王爱好渔猎的一个例子。前期的拓跋帝王对打鱼捕捞都很感兴趣,《魏书》诸帝纪中记载了不少拓跋帝王观看捕鱼的事例,如天赐五年(408),道武帝拓跋珪到参合陂,“观渔于延水(今源于内蒙古兴和县的东洋河)”;永兴四年(412),明元帝拓跋嗣“临去畿陂(今河北张北县安固里淖)观渔”;神瑞二年(415),拓跋嗣又“幸去畿陂,观渔”;泰常四年(419),他又“观渔于灅水(今河北遵化县沙河)”;和平三年(462),文成帝拓跋睿“观渔于旋鸿池(今内蒙古丰镇东北)”。这些都可以形象地看出当时渔捕的热闹场面。当时的拓跋鲜卑还将捕捞来的鱼的骨头制成各种装饰品,在被认为是鲜卑遗迹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札赍诺尔墓群的发掘中,即从M29中出土了鱼肋骨制成的骨簪32根、鱼椎骨钻孔的串珠5个。这些装饰品原先摆放在女尸头骨边侧。(6)这些出土文物进一步佐证了拓跋鲜卑生活中捕捞活动的存在。
拓跋鲜卑初期所建政权上层政治建筑中存在的“以鸟名官”现象,间接反映了生活于水草丰美之处的游牧民族的渔猎活动。《魏书》卷113《官氏志》对此记载得非常生动,说拓跋初期帝王在官制方面,“法古纯质,每于制定官号,多不依周汉旧名,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以民事,皆拟远古云鸟之意。诸曹走使谓之凫鸭,取飞之迅疾;以伺察者为候官,谓之白鹭,取其延颈远望。自余之官,义皆类比,咸有比况”。显然,所谓拓跋珪“欲法古纯质”、“不依周汉旧名”,不过是史臣曲笔讳言之辞,其实际情况即是野蛮时代的“以鸟名官”。而拓跋珪之所以会用凫鸭、白鹭等水鸟来作为官号,即在于水草丰美之处不乏此类水鸟,都是他们渔猎生活中司空见惯的水禽。这一点还可以从拓跋鲜卑初期帝王出行时用的大驾卤簿的阵势中得到佐证:最初,拓跋帝王出行用的是“鱼丽雁行”阵,即俗称的鱼贯而行和大雁飞行时的“人”字型队形;直到天赐二年(405)年初,拓跋珪才“改大驾鱼雁行,更为方阵卤簿”(7)。前后卤簿行阵的不同,既折射出渔猎经历对早期拓跋统治者日常生活的影响,又体现了其开始步入汉化生活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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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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