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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同乡异地的“祖先”
——潮州中元节的流传与形塑
  作者:王惠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20-07-08 | 点击数:6767
 

   摘要:华南侨乡的节日传统,伴随移民向外迁移,传播至海外侨居地。中元节作为祭祀祖先的重要节日之一,在维系受海洋阻隔的侨乡与移民之间起着关键作用。中元节时,居于原乡的民众与侨居海外的移民,虽身处两地却通过祭祀共同的“祖先”,实现原乡传统节日跨越空间范围的延续。在潮州人聚集的海外社群中,中元节的仪式传统充分展现出海外潮州人对原乡的想象,为潮州人在信仰层面建立起跨国联系。海外潮州人与原乡亲属在相同时间、不同地点祭祀共同“祖先”的仪式传统,不仅影响海外潮州人社群的文化认同,还能够维系跨国的潮州人社会。

  关键词:中元节;潮州人;祖先;仪式传统;流传;形塑
 

 
  农历七月十五日,或称盂兰节、中元节。潮汕地区学者黄挺在其《潮汕文化源流》一书中提到,中元节在潮汕地区称为“七月半”,是祭祀祖先的重要节日。自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大量讲潮州方言的移民自汕头港出洋,使潮汕地区成为中国东南沿海重要的移民迁出地。中元节等节日传统,亦伴随移民而传播至海外侨居地。在潮人聚集的东南亚地区,潮人社群通过祭祀共同的“祖先”,实现了原乡传统节日的延续。中元节在海外的流传是移民通过历史记忆传承源自原乡的仪式传统、祭祀与原乡共同祖先的结果。本文通过追溯中元节在海内外两地潮人社群中的流传历史,探究中元节的实践转变及在潮人社群中的作用。通过中元节祭祀共同祖先的传统,潮人在信仰层面建立了跨国联系,实现海外潮人对原乡的想象,并且影响潮人社群的文化认同,维系跨国的潮人社会。
 
  一、潮汕地区关于中元节的历史记载
 
  中元节在潮汕原乡的流传历史与传承可从现存方志中得知。零星的方志记载勾勒出中元节的仪式表现与主要功能,以及在众多节日当中的地位。
  明代隆庆年间编纂的《潮阳县志》记载,“令天下郡县,每岁春用清明,秋用中元,冬用孟月之朔,各祭其所部内无祀鬼神,及各乡之厉,同日举祭”。这里中元节的主要功能是祭祀无祀鬼神。康熙年间《饶平县志》载,“(七月)十五日中元节,《道经》谓地官赦罪,盛具时物祀祖先,亦荐新意”,即中元节准备供品祭祀祖先。总体而言,中元节有两个重要的祭祀功能,即祭祀祖先和祭祀无祀鬼神。
  乾隆年间的《普宁县志》关于中元节的记载颇为详细:
  七月十五为中元节,俗谓祖考魂归,咸具神衣、酒馔以荐,虽贫无敢缺。农民插竹、挂纸钱于田中,以祈谷。寺观皆作盂兰会,设食以施鬼之不祀者。好善之家,至夜插香列烛于路,剪纸为河沙,衣具、酒蔬、粥饭布地,望空祭而焚之,从浮屠氏之说也。
  这段文字表明,无论贫富,都要在中元节祭祀祖先。无论在寺庙举行盂兰会,或一般民众在路旁插香,都同样达到祭祀孤魂野鬼的目的。除了祭祀祖先与孤魂之外,中元节还有祈祷谷物丰收的传统。乾隆《普宁县志》记载的中元节,具有多种的宗教功能。
  嘉庆年间的《澄海县志》记载,“(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祀先祖前后数日,各寺僧建盂兰盆会,诵经至晚,营斋于𦦨口,施食,放水灯照宴”。光绪年间的《潮州府志》记载大埔的中元节有僧人举行的盂兰盆会:“中元日延僧为盂兰盆会,沿河放灯,谓之普度。”光绪年间《潮阳县志》也有类似的记录:“中元作盂兰盆会,曰施孤,醵金演剧,乡俗尤甚。”方志中的记载表明,中元节有祭祀祖先的活动,有僧人启建的盂兰盆会,也有戏剧表演。
  新中国建立之后,因政治和社会运动的原因,很多民间仪式传统或被废除,或只能暗地进行。改革开放后,部分地方编纂的方志材料对中元节传统仪式的介绍,延续了明清方志的记载,展现中元节祭祀祖先、祭祀孤魂的节日功能。如1992年出版的《澄海县志》讲到,七月十五日中元节,“是日家家户户都要祭拜祖先,并置桌子于大门外摆上供品祭拜‘孤鬼’,称为‘施孤’‘普渡’”。1995年出版的《普宁县志》的记载略微详细,其中讲到旧时一些乡村在七月十五日前后举行盂兰盆会,谓之“施孤”:
  即在高搭的孤棚上置放各种饭食、瓜、菜、薯、芋和衣服、农具等,僧家诵经礼佛毕,鸣炮,食物便由主持者从棚上抛下,任凭抢夺;不能抛下的器物则写上牌子抛下,夺得者可向棚上领取。施孤时常请戏班演戏,有时连演数天。民谣云:“有闲来看戏,无食去抢孤。”
  1998年出版的《岭南文化志》中也提到盂兰盆会(或称盂兰胜会),“各庙宇举行斋醮,诵经素食,超度亡灵”,同时,“有许多人家将先人的神主牌附在会里凭吊拜祭,叫做‘附荐’”。
  从文献记载可以看出,90年代出版的地方志等著作对中元节的记载,主要是将明清方志的相关内容加以复述。中元节作为重要的祭祀祖先与孤魂的节日,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文献对中元节仪式的描述,是日后我们追溯中元节历史传统变化的重要依据。
 
  二、民俗中的中元节
 
  与方志相比,民俗典籍对潮汕地区中元节(或盂兰节)的描述,则较为详细。
  据《潮汕民俗大典》记载,“潮人有祭祖、施孤、抢孤、放焰口、演戏、游灯等民俗活动”。其中,施孤普度仪式的主要对象是无主孤魂。通常在街头巷口搭建法师座和祭孤堂。设立普度坛、有男女孤魂之灵位、儿童男女孤魂的灵位,及因战争、灾害而亡之孤魂的灵位。在坛前桌子摆上神像、香炉等物品,民众摆上供品祭拜,并请和尚、道士等念经。在祭祀孤魂野鬼之后,主持人则将祭品向坛下抛掷,供贫苦者抢夺。而现今仪式简化,人们在当日午后在自家门口搬桌摆放遍插香火的祭品。祭拜之后,将香火插满沟边路旁,有遍济四方之意,主要是祭祀孤魂野鬼。“放焰口”的仪式主要由法师带领僧众完成,诵经之后将桃子与大米撒向四方。“拖死鬼”的仪式是通过神巫请死去的人来对话。另有个别地区有祈求丰收、果树许愿等活动。
  《潮汕民俗大典》关于中元节祭祀的仪式活动,与方志的内容可以相互印证。自上世纪四五十年代起,中元节在地方社区生活中或消失或简化。以澄海后沟村为例,农历七月十五日当日乡民首先要在自家门口祭祀天地,然后到公厅(或自家的私厅)拜祖先。约在早上八点钟左右,同一公厅的乡民将供品摆放于公厅内的桌子上。约三炷香之后,乡民完成对祖先的祭拜,整理供品回家。整个仪式过程在正午之前基本结束。对于后沟乡民而言,于七月十五日当日到公厅(或私厅)祭祀祖先,一方面是基于宗族血缘的原则,能起到凝聚宗族房支成员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区分不同房支的成员。
  但是,与文献记载不同的是,后沟村的乡民并没有在街头巷口举行盂兰胜会的仪式。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1949年之后的一系列社会政治运动期间,乡民或能在家中自主拜祭祖先,但大型盂兰盆会的活动很难公开地举行。中元节传统在公众领域上中断了约三十多年,乡村中很难找到懂得如何做仪式的专家。20世纪八九十年代虽然节日传统逐渐得到恢复,然而潮汕地区也没有举办盛大的盂兰盆会。因而,21世纪以来,潮汕部分地区的民众开始到东南亚的潮人社区请仪式专家来主持社区仪式。
  从明清时期的地方志到现在的民俗记录可以看出,潮汕地区的中元节经过了一个很长的发展变化过程。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这一仪式传统在潮汕乡民日常的祭祀活动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另外,由于仪式的规模与展现,或因政治社会运动发生中断或改变,现今的仪式形式已经与历史上的仪式传统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中元节的传统,从未在民间真正消失。或者说,只要政治环境有所松弛,像中元节这样的节日便会在民间复苏。
 
  三、侨批中的中元节
 
  移居海外的潮汕乡民,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侨批,一方面邮寄汇款,另一方面传递侨居地与原乡之间的信息,维持两方的感情。从经济层面来看,侨汇联系分居两地的亲人;从精神层面来看,侨批将分居两地的人维系在同一个家族之中。通过对《潮汕侨批集成》的阅读可以发现,旅居海外亲属会在某些特定日子,或因某些特别事情,汇款至家乡。如家人(特别是长辈)的生日、忌日,庆祝春节,清明扫墓,抑或中元节祭祖等。下文摘录的几封侨批,是在海外的人于中元节前寄批回乡。这些侨批,不仅可以反映海外的人如何看待中元节,也可以折射出海外的人如何想象中元节在家乡展开的情况。
  1977年8月10日(农历六月廿六日),一封自泰国寄往澄海后沟乡的侨批提道:“时光□得真快,又将属中元节了”,描述寄批人内心对家乡的怀念。又,1982年8月11日(农历六月廿二日),自泰国寄往潮安金砂乡的一封批写明寄来港币三百元,“以作中元节拜公妈父母之用”。还有一封不能确定年份的侨批,于农历六月廿八日自新加坡寄至潮安县华美乡,信中指出由于中元节将至,将汇款寄给少兄,代为拜祭先父。
  1982年至1985年从泰国寄往后沟乡的一组侨批,连续四年的中元节前夕均有批寄往原乡。如1982年8月9日(农历六月二十),“兹付上港币壹佰伍拾元查收,以助中元节拜祖先之用,安希办理”;1983年7月23日(农历六月十四日),“兹付去港币壹佰捌拾元查收,以助七月半之用,安希办理,示知乃盼”;1984年7月12日(农历六月十四日),“兹逢批款之便付去港币壹佰捌拾元查收,以助中元节之用”;1985年8月1日(农历六月十五日),“兹付去港币叁佰元,请查收,该款作为中元节拜祖之用,安后示知”。
  这是一组很有代表性的侨批。寄批人几乎在每年的同一时间寄批返乡,汇款专门用于办理中元节的祭祀祖先等仪式。因为看不到回批,很难猜测回批有否讨论这笔专款的使用情况。我们也很难知道寄批人在侨居地是否有祭祀祖先,或参加中元节的其他祭祀活动。移民侨居海外,受社会政治经济条件、个人能力及情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难以亲身回乡完成祭祀祖先的活动。通过侨批,他们在节日期间将侨汇寄往原乡,将思乡情绪传递至原乡,以完成对原乡祖先的祭祀礼节。侨批,有效地维持了两地人对共同祖先的祭祀。
  中国家庭内部的遗产继承制度,确保即便距离上很远的人也能够与家庭保持密切的联系。侨批,联系了处于不同地域的家庭的情感,帮助两地的亲属实现祭祀共同祖先的愿望。“商人们游走四方,将所挣银钱寄送回家,是移民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元节的汇款来看,侨批的往来不仅仅是资金的往来,更是对家庭情感和祭祀礼节的维系。
 
  四、新马的中元节
 
  在不返乡的情况下,海外移民通过侨批在经济和情感上完成对原乡祖先的祭祀。此外,在移民移居海外的过程中,节日传统也伴随移民活动向海外传播。祭祀祖先与孤魂,成为海外华人共同维持的节日传统,具有联络团结华人社群的重要功能。通过报纸对新马地区华人中元节的报道,我们可以知晓中元节在移民社群当中的传播情况。
  根据1933年《南洋商报》的一篇新闻介绍,农历七月十五日晚上,“各家店铺前或住家门口,都遍地插满了香烛,金锭银纸的‘冥币’,烧得火光熏天;有几位老年公公及老太太们,都在那里打躬作揖,叩头跪拜”。这里体现出与上文方志或民俗志记载类似的节日传统:即在路边烧香,拜祭孤魂。除此之外,寺庙的僧人会在中元节前后,讲解盂兰经,并在寺内按照经文仪式启建盂兰盆会。源自中国的中元节传统伴随移民的移动,也在移民聚集的侨居地根植。
  总的来讲,新马地区的各帮华侨华人对中元节极为重视。
  除祭祀先人外,必焚烧冥镪,普渡孤魂。大坡牛车水各街,粤籍侨胞寓居者较多,是晚薄暮时分,即可见各家主妇,盘陈酒肉,致祭群灵,火光融融,纸灰飞扬,盖焚烧纸镪也。尚有以铜元银角投掷火中,一般贫苦孩童,争相夺取,甚至灼手伤人,而不之顾,据云香江华侨,舍钱尤多,每以施财愈多,愈以为荣,则中元节不特渡鬼,抑且济生,特耐人寻味也。
  除了节日传统的祭祀功能外,新马地区华人还通过庆祝盂兰胜会等活动筹集资金,救助灾民等。1935年8月,新加坡有人对盂兰盆会的巨额花费颇有微词,认为可以将这些花费用在救灾等有益的方面,并号召大家以对盂兰盆会的热情来捐款救济灾民;或者,通过盂兰节销售一些商品筹集资金,进行慈善活动。在战争的特殊时期,还可以通过节省盂兰节的耗费筹集资金支持抗战:“自抗战以来,各商号多节省无谓虚耗,充作救国义捐,故三年来均有相当贡献。”在庆祝盂兰胜会的同时,还可以通过设宴筹款所得款项报效医院、捐助学校等。
  新马地区的中元节有多种形式的体现。例如,1948年在新加坡大世界游艺场庆赏中元佳节,盂兰胜会,游客人山人海,同时法会现场由高僧为孤魂超度。节日期间,商号制作花灯比赛。从经济角度来讲,节日刺激市场,令部分消费物品如日本排鱿的价格上涨。在1960年代以后,新马地区的盂兰节货品的主要来源地之一便是香港。这些货品包括神纸、神香、水果、海味、干果、杂货、罐头食品、青岛粉丝、新界腐竹、四川黑木耳、日本东菰、广东白菜干等。娱乐方面。新马的潮汕人,在中元节时有潮剧表演。
  通过对上述新马地区中元节的描述可知,伴随移民的迁移活动,节日传统也传播至侨居地。中元节跨越地域界线,通过共同的历史记忆实现在同一时间,身处侨居地的海外移民与原乡亲属祭祀共同祖先。在侨居地中,中元节不仅维持原有的祭祀祖先与孤魂的宗教功能,又能够适应当地社会环境,发展多种形式,起到联络和团结华人社群的作用。
  新马的中元节依旧保留源自原乡的主要特征,而又发展出不同的侨居地文化。白瑾(Jean DeBernardi)在描写马来西亚槟城的中元节时写道:槟城的中元节初看是文化复兴,实际是华人社区及其领袖将新内容融入到传统社会形态的自我努力的过程。节日传统跟随移民的移动而迁移,在节日当中共同祭祀的神灵也产生迁移。新马华人庆祝中元节,延续原乡的传统记忆,又向华人后代传播文化传统,同时通过共同祭祀的仪式过程,加强与原乡的情感联系。
 
  五、总结
 
  移居东南亚的华人通过中元节祭祀共同的“祖先”,实现延续原乡传统节日的仪式。在伴随移民的迁移过程中,中元节也发展出与原乡的仪式略有不同的新的表现形式。从侨居地华人社群的角度讲,庆祝中元节是维持华人传统文化,团结华人社群的重要途径。中元节通过祭祀共同“祖先”,体现其作为精神纽带的特征。通过中元节,海外移民延续源自原乡的祭祀仪式传统,在信仰层面与原乡建立起紧密的跨国联系。在侨居地庆祝中元节、通过侨批汇款祭祀祖先等方式维系跨国的潮人社会,同时影响潮人社群的文化认同。更重要的是,移民与原乡的距离并没有隔断对共同祖先的祭祀,原乡的家庭祭祀也因中元节延伸至侨居地。
  在现有的文化意识与资源条件下,潮汕地区在中元节祭祀祖先的传统或许可以维持相当一段时间。但是,举行盂兰胜会的活动能否在潮汕地区恢复,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进入21世纪之后,潮汕一些地方学习复古的做法,逐渐在日常的仪式中加入一些“旧”元素:比如穿着长衫祭祖,或请东南亚仪式专家举行法会等。也就是说,海外移民一方面将明清以来原乡的中元节祭祀祖先和通过超度孤魂整合社区的文化传统传播至侨居地。另一方面,在与原乡再联系的过程中,在祭祀祖先之外,海外移民也把自身想象的正确的仪式行为、以及强调社区整合的行事方式,重新导入原乡社会。
 
  (原文刊载于《节日研究》2019年第十四辑,注释从略,详参原刊)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梁春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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