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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义]《论语》还原初探
  作者:杨义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0-01-02 | 点击数:21084
 

  乐与诗

  博学,是一个聪明绝顶、发愤忘食的智者,在古代农业社会学科区分未及精细之时的知识形态。这就是何以人称“夫子圣者与,何其多能也”,孔子解嘲说:“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子罕篇》)。若要寻找文学艺术领域,孔子又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述而篇》)六艺或众艺须以道德为根据,众艺互渗互补,学习的方式讲究出入自如的游动。对于歌诗舞乐相混一的状态,曾一度徘徊于孔门的墨子分而述之:“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22]这不妨与孔子斯言相参:“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子罕篇》)其中透露一个消息,《诗》之《雅》、《颂》本是合乐的,但到了春秋晚期出现了乐失其正的变化,歌诗舞乐混一状态开始分解,需要博通诗乐的孔子对之进行校订补正。孔子的音乐造诣极其精深,史载他从师襄子学鼓琴,境界数进,既习其曲,复得其数,更通其志,悟出其作者是黝黑颀长、眼如望羊的周文王,果然曲名是《文王操》[23]。孔子对于音乐不仅知之,而且好之、乐之,“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重唱),而后和之”。最能体现他对音乐能知其妙而乐之深者,莫过于孔子三十六岁“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赞赏说:“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述而篇》)必须进一步说明的是,孔子对《韶》的称赏,不是缘于纯粹的音乐美,而是缘于它的善美兼备,而且达到极致。《八佾篇》说:“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这里蕴含着政治伦理判断,因为舜以禅让得天下,周武王以征伐得天下,表现他们的文德或武功的音乐在尽善尽美上也就存在价值的高低了。

  抱持着乐与政通、以礼节乐的观念,孔子到了子游当长官的鲁国小邑武城,听到弦歌之声,莞尔而笑,说:“割鸡焉用牛刀?”子游回答:“昔者偃(子游姓名为言偃)也闻诸夫子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阳货篇》)孔子是首肯这种礼乐与为政之道相通的思想的。抱持着这种功利性的观念,孔子反观处在礼败乐坏过程中的音乐本身,提出了“恶郑声之乱雅乐”的命题。他回答颜回问治国之道的时候说:“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卫灵公篇》)这里的文化姿态带有复古倾向,值得注意的事,它是对虞、夏、商、周四代的历法、车制、衣冠和音乐,采取综合考量、择善而从的开明复古倾向。春秋之末,礼崩乐坏,包括《韶》乐在内的雅乐,受到了郑卫新声的冲击和挑战。《礼记·乐书》载宾牟贾侍坐于孔子,问《大武》之乐,孔子云“有司失其传也”,但他却能详言《大武》乐仪。魏文侯问乐子夏云“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孔子的音乐观是崇古非新的,但新乐逐渐怡悦和冲荡朝野人心,殊难阻遏。因此随着雅乐礼制不断失落,郑卫新声纷纭而起,雅乐与诗的纽带发生断裂,乐歌落拓为徒诗,解诗也进入了重于求义的时代。《论语》虽谈论“正乐”,“雅、颂各得其所”,最终未能恢复周制,成了乐不得其正的挽歌。

  《论语》说诗,是与说文、说乐的观点一脉相承的。或如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诗论》所云:“孔子曰:诗亡隐志,乐亡隐情,文亡隐言。”[24]隐的意思,已有学者引《论语·季氏篇》“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加以说明。又《述而篇》:“子曰:二三子以我为隐乎?吾无隐乎尔。”这是“无”与“隐”连用成词,可与楚简《诗论》之“亡隐”相参证。“亡隐”即是“耀明”,如《国语·楚语上》记申叔时语:“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只不过“无隐”用否定句式,强调了“诗言志,乐言情,文言意”;并以“诗无隐志”,上承《尚书》的“诗言志,歌永言”,下启《毛诗序》的“诗者,志之所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然而在孔子看来,诗可以发兴志趣,却需要礼加以规范而得其正,乐加以应和以涵养性情,这就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足以视为孔门文学的纲领了。由此可以解释,孔子为何以一言概括《诗三百》,拈出“思无邪”,却依然以“兴”作为诗的第一项功能性的特征。他对诗的功能作出系统性解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阳货篇》)诗的直接性功能是感发意兴、观知世俗、沟通群情、怨刺弊端,引申性或附带性功能是奉事君父、博物多识。可以说“兴”“观”“群”“怨”的四项诗学功能是由内及外,始于心理学而止于伦理学的。

  《论语》中涉诗的章节不算多,但它们相当全面地涉及诗的兴、观、群、怨各项功能。孔府庭训被记载下来者,均为论诗。可见诗礼传家,已是孔府家族文化的标志性传统。孔子问孔鲤:“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面墙而立也与!”(《阳货篇》)《周南》、《召南》为《诗三百》开头两篇,用来标志研习诗之始。如果不开始学诗,就像面壁而立,封闭心灵和视野,隔断兴与观。庭训的精义,又见于孔子训示孔鲤的话:“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季氏篇》)。言志立身,是离不开诗与礼的。这种以诗养志立身的功能,在“南容三复白圭,孔子以其兄之子妻之”(《先进篇》)中得到印证。《诗·大雅·抑》中说:“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鲁人南容能反复地从诗中汲取洁身谨言的教训,在邦有道无道的复杂形势中都能进退有据,所以孔子把兄长孟皮的女儿嫁给他了。至于群体情感,孔子本着“近者悦,远者来”的仁爱之心,也甚为关注。他曾引用逸诗:“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他由此质疑说,“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子罕篇》)只要思念真切,空间距离是挡不住情感交流的。还须补充,这里引逸诗“唐棣之华”,可与《诗·小雅·常棣》开头的“常棣之华”的起兴相参照。为什么唐棣的花在风中翻动,就使思念远人的心思恍惚;同样的花在阳光下花萼发亮,又可以联想到兄弟亲情呢?孔子之所谓“多识草木鸟兽之名”。其实在起兴的思维中,草木鸟兽己牵引歌诗的情志尽兴畅游,物我之间互相感染着生命的体验了。

  言诗法式

  儒者有探考微言大义的兴趣,言诗也非纯粹的审美体验,而往往借诗述礼,附会政治人事,由此形成孔门言詩的独特法式。《八佾篇》记子夏借用《诗·卫风·硕人》中“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三句一句(后一句为逸句),问其微言大义。本是赞美女性容貌的诗行,孔子却引申出绚彩成绘后,以素色勾文的技艺方法;子夏则进一步引申出美色须以礼为素质,孔子因此称赞子夏是能启发自己的人,“始可与言诗矣”。值得注意的是,这则材料也许来自子夏,子夏后来传诗,就把这种二度引申和附会作为“可与言诗”的秘诀,直接影响了孔门诗学的品格。可资比较的,是《论语》中孔子也称为“始可与言诗”的子贡。当孔子说“贫而无谄,富而无骄”比不上“贫而乐,富而乐礼”的时侯,子贡引《诗·卫风·淇奥》的句子,说这就是“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意思吧。子贡所引诗句,本是说斐然有文采的君子,如切磋骨器,琢磨玉石一样修炼品德,与孔子之论并无不合,只不过能举一反三,或像孔子称赞“告诸往而知来者”(《学而篇》)。这就在孔门出现两种言诗法式:子贡式、子夏式,一者告往知来,一者引申附会。二者出自对夫子言诗的个人理解,只是后来子贡式不传,子夏式独大了。经过二度引申附会的诗的功能,可以断章取义地用为政治外交场面,如孔子所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子路篇》)他大力鼓励的诗何为,是用之从政和使四方,没有举一反三和引申附会的能力是难以进行这种超专业的操作的。然而当时政治对孔子并不赏脸,作为布衣传学的伟人,孔子对当时权贵好德不如好色,以及昏聩僭越一类行为颇有微词。因此他对诗可以怨的认同,包含着他深切的时世感和身世感。孔子五十五岁时,齐人馈赠八十女乐和三十驷文马给鲁君和季桓子,使他们三日不听政,又不分送郊祭的烤肉给大夫。孔子愤于这种荒政失礼的行为,连郊祭的礼帽都未及脱下,就离开鲁国。朋友来送行,孔子说:“吾歌可夫?”歌曰:“彼妇之口,可以出走,彼妇之谒,可以死败。盖优哉游哉,维以卒岁!”[25]此歌是一首典型的怨诗,他以自作怨诗开始了“累累若丧家之狗”的游谒列国诸侯的漫漫历程,因而是刻骨铭心的。孔学是一个说不尽的民族思想文化命题,若以《论语》同孔子及孔门弟子的记传杂录、出土文献进行多维参究,可发现先秦第一学派及其文学理念是如何发生的,从而使孔子和孔子思想也由此形神毕现,有血有肉,为现代人反观这个思想轴心拓展丰厚的资源和开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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