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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卉娟]家国互构:社会史视角下的明代“大礼议”
————以霍韬为切入点
  作者:储卉娟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7-09-28 | 点击数:29328
 

  二、霍韬的礼法世界

  霍韬关于“家”和“国”的观念究竟是怎样的?我们以两次归家、两次还朝作为基点,将霍韬的生平分为四个阶段:大礼议I,宗族建构I,大礼议II和宗族建构II,分别考察其言行来探求线索。

  1.大礼议I:“天下乃公器”

  明武宗病逝,杨廷和草拟遗诏,称兴献王长子朱厚骢“伦序当立,遵奉祖训兄终弟及之文,告于宗庙,请于慈寿皇太后,迎嗣皇帝位”[8],但遗诏只阐明继统一事,对于兄终如何弟及并未无详述。杨廷和等大臣给出了一个相当理想且复杂的继嗣方案,即朱厚骢先过继给武宗之父孝宗,名正言顺地成为武宗的兄弟,再以此身份入继大统。这一方案的前提是朱厚骢心甘情愿接受安排,将继承帝位看得高于对亲生父母的情感。事情的发展却恰恰相反:朱厚骢抓住遗诏中模棱两可的说法,坚持直接嗣皇帝位,而非先成为皇子。双方第一轮僵持,以厚骢胜利告终。四月二十二日,他到达北京城内,当日即皇帝位。

  杨廷和在皇帝身份这一根本问题上一旦做出让步,那么明世宗与武宗、亲生父母的关系问题,便势必要有一个结果。世宗以“孝”的名义,坚持要求奉祀自己的亲生父亲兴献王,由此开启了大礼议的序幕。

  针对明世宗提出的要求,朝中意见殊异。杨廷和派主张“考孝宗”;张璁派赞成“考兴献王”。简单地说,各方冲突所在,是这样两个问题:第一,天子之情是否与庶人之情相同? 第二,继统(继承皇帝位)是否必须以继嗣(不再是兴献王之子,而是孝宗之子,武宗之弟)为前提?即继统、继嗣是否可分离。

  关于第一个问题,同属杨廷和阵营中的礼部尚书汪俊表述得最为清晰,他在嘉靖三年的上疏中说:“陛下入奉大宗,不得祭小宗,亦犹小宗不得祭大宗也。昔兴献帝奉藩安陆,则不得祭宪宗。今陛下入继大统,亦不得祭兴献帝,是皆制礼而情有所屈也。”[9]

  嘉靖元年,杨廷和、蒋冕、毛纪、费宏等联名上疏:“陛下追崇兴献王为帝,若以子自称,非所以后孝宗,承祖宗之统也。臣等稽经考古,不敢曲从。”[10]也就是说,必须先为孝宗后,方有资格继承祖宗之统。而他们要求朱厚熜以孝宗皇太子身份入京即位,其主要原因即在于朱厚熜出生于旁系,只有改换父母,依附于孝宗帝系这一“大宗”,才能实现由“非正统”到“正统”的转变,入继大统。

  霍韬同年十月上《大礼疏》,从此开始力主继统和继嗣应当分离。

  他认为天下乃公器,并非先皇私产。“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所得私也。”先皇指定厚骢嗣皇帝位,并非先皇的私恩。如果因此改换父母,反而将天下传承变成私相授受。此外,杨廷和等引用宋代“濮议”来支持几说。霍韬反驳说,宋儒所谓“天下重而父母轻”,根本背离了圣贤之道,“孟子言舜为天子,瞽瞍杀人,皋陶执之,舜则窃负而逃,是父母重而天下轻也”[11],根本不足为证。

  皇帝继承,继承的只是帝统,与父子名分无关。这样才能保证孝宗和武宗之统不断,同时父子天性之恩不绝。“处之有其道,事之尽其诚,则于尊尊亲亲两不悖矣。”[12]

  他也认为天子乃一官爵,不能抵消天子作为子女应有的人伦之情。杨廷和一派主张为了官爵而改换父母,无异于见利忘义之举。“举朝士夫极力争辩,谓皇上既有天下,必不得有父母,然后可,生窃痛之曰:‘使我不有父母,然后与我官爵,我宁不有官爵而不肯舍父母也。孰谓父子天性,诸君子独与人殊也?是故不得已者,陋议而已。’”[13]

  我们可以由此概括霍韬关于天下、皇帝与人伦之礼的基本观点:

  1)议礼要打破宋儒以来的各种陈说,究及天理,以安定人心。

  2)人情是议礼的首要根基,父子亲情对一切人都存在,天子也不能摆脱亲亲的基本原则。

  3)孝道为先。在圣贤之道,甚至父母重而天下轻。即便退回一般情境,孝道不能为所谓天下而牺牲。

  4)尊尊亲亲分立,为尊尊而牺牲亲亲则有违根本的孝道和人情,会导致礼法崩坏,人心不安。

  5)天下乃太祖开创之天下,而非孝宗一脉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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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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