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岁末,“乌坎转机”作为一个新词汇,纳入了中国政治的史册。乌坎是广东的一个村庄,自9月份开始,村民因对村干部处置土地等问题的不满而上访,依次出现村民冲击边防派出所,警察抓人,村民死于看守所,村民大规模游行抗议,组织临时理事会,设置路障,海内外媒体云集等元素,成为一起典型的群体性事件。海外敌对势力插手,黑社会势力介入,军警包围封锁,严惩组织者,教育大多数,杀一儆百,诸如此类传统的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方式也呼之欲出。然而,“乌坎转机”出现了。政府判定,“乌坎村老百姓的主要诉求是合理的,个别干部在工作中也确实存在问题。”村支书和村长被“双规”,“民意为重、群众为先、以人为本、阳光透明、法律为上”,“以最大决心、最大诚意、最大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依靠群众解决乌坎问题”成为处理危机的基本方针。一夜之间,路障变成了欢迎标语,乌坎获得了安宁。
在海内外无数的惊喜与激赏中,《人民日报》12月22日《“乌坎转机”提示我们什么》中的一句话给我的印象最深,这就是:“要扫除面对群众的‘对手思维’,真正像中央领导同志要求的,把解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检验干部群众观念、宗旨意识、领导能力的试金石’。”
“对手思维”?这是一个鲜见而又一望而知的新概念。简单地说,对手思维就是阶级斗争思维的余续,在社会生活中,依据出身、信仰、组织等因素,将人群分为不同的阵营,将其他阵营的人群视为对手,予以打击和控制。最近30年来,中国政治生活的最大进步就是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但在处理社会矛盾时,“对手思维”依然存在,损害着社会的健康与和谐。
在宗教工作领域,尽管宪法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尽管党的文件明确提出要积极发挥宗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宗教作为“对手”的意识与行为,在一部分人的身上依然存在。
今天,我们应该有这样的意识:权利属于人民,人民不仅包括共产党员、无神论者,也包括宗教信仰者,他们都是权利平等的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需要充分地尊重与满足。要像重视人民群众的吃饭穿衣那样,重视人民的精神需求。因为人之所以为人,端赖超越性的价值追求,而不是仅仅满足于物质性的温饱。
新的一年到了,十八大即将召开。春江水暖鸭先知,“乌坎转机”预示着中国社会管理模式正在发生重大转向。如果说,面对群体性事件都可以做到“要准确把握维护社会稳定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平衡点,运用政治智慧,提高处置艺术,坚持做到三个‘慎用’,即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要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那么,在宗教工作中,我们也应该彻底地扫除“对手思维”,从深层次夯实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做出无愧于中国历史演进方向的抉择。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 2012年1月3日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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