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借鉴的思考
结合此次考察和湖南省的实际,为指导和促进湖南省大遗址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我们有以下想法和建议。
1.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
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是保护和传承人类文明成果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国际声望、放大区域影响力最便捷、最有效的抓手之一。湖南省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应突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优先地位,既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毫不动摇,同时对文化遗产保护也要毫不动摇。各级政府领导应把文化遗产视为一个地区与城市的骄傲和象征,作为重要战略资源来发掘和利用,积极引导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社会生活,并植根于民众的血液,为地方经济和城市的加快发展与兴盛添加动力。对此,各级官员应牢固树立法制意识,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的各项规定,不搞权大于法,唯长官意志办事;在城市设计与城乡经济发展过程中,要突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地位,结合文物普查成果,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准则,划定文物埋藏区。规划一旦制定,就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2.硬化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系
目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条块分割、职能重叠、纵向分离等弊端,文化遗产保护责任难以落实。各级文物行政管理机构为文物局和文物管理所,或为事业性质或为行政单位,在财政编制上形成有的全额拨款、有的差额拨款,难以有序管理。同时,市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属地管理,人事和财务全在地方,地方文物部门很难按程序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当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和地下文物受到破坏时,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往往因受到各种因素干扰,难以理直气壮地依法办事。因此,建议统一确定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机构性质,进一步整合文物保护管理行政职能,积极探索实行省内垂直管理,确立文物保护部门的法律地位。
3.拓宽创新投入机制
我国目前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基本是政府投入,还没有建立多方参与共同投入的机制。由于投入机制不健全,政策不完善,加之国家财政投入不足,使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可持续发展大打折扣。借鉴三个国家的经验,建议在以下四方面拓宽并创新投入政策和机制:一是加大国家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参照设立科技专项资金的办法,在各级财政中按年度地区生产总值的一定比例设立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二是积极引导和吸收社会、私人资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财政、税收和文物等部门共同制定具体办法,对提供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企业给予税收上的优惠,给相关企业以冠名权,对在文化遗产旅游地旅游、经商的个人和企业征收一定的文化遗产资源税,建立基金会和信托组织。三是探索发行文化遗产彩票,或在公益彩票收益中确定一定比例,为文化遗产保护募集资金。四是向相关国家、国际组织和基金会申请项目援助和政府间长期优惠贷款。
4.更新保护和发展理念
目前我们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多停留在单体建筑和单个遗址的保护,特别是城市建设高速推进,城市的历史建筑、文化街区几乎所剩无几,很多历史文化名城拆得只剩下名字了,更难以形成“城市历史中心”。对此,各级政府一定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要制定更加严格的措施,保证历史地段与建筑的完整性,强调对其历史环境的整体保护,在追求经济发展速度效益的同时更加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承受能力,让保护湖湘文化既要写上规划,更要真正地落实到行动上,使之延伸到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之中。考虑到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上级政府应将下级政府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管理。
5.建设高水平的科研技术队伍
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基础研究和理论指导,更需要人才。我国这方面的人才较为缺乏,就湖南而言,目前在县一级文物管理部门,受过正规高等教育的博物馆、考古、文物保护专业人才寥寥无几,有的单位连续十几年没有招收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制约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为此,应大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队伍的建设,在人员引进和编制上向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同时强化业务学习和培训,迅速提高在职职工的业务水平。
6.扩大交流力度和公众教育效应
文化遗产保护不能关起门来搞,一定要学习国内外先进理念、技术与方法。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派员赴国外学习,同时以重要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为平台,邀请国际著名遗产保护组织来湖南省作传授指导或开展合作,借鉴国内其他地区文物保护和利用的先进理念与经验。在公众教育方面,要重视和利用文化遗产的特殊教育功能,利用考古现场、博物馆、历史建筑、普及性读物和公共传媒,大力开展文化遗产的传播与公众教育,尤其要从制度层面让文化遗产领域成为广大中小学生的必进课堂、必学知识,努力培养公众文物保护意识和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并从娃娃抓起。
7.发展壮大湖南文化观光产业
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化遗产,都是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湖南山美水美名人多,大遗址数量多价值高,少数民族文化类型丰富。我们要根据其特色和特点,科学合理地规划、发掘和利用,做大做强湖南文化观光产业。一是要注重品牌效应,提升省博物馆、老司城、铜官窑、里耶和汉长沙国王陵等大遗址的国际化程度。二是要确立重点区域,支持长沙与大湘西发掘典型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带动全省旅游业的发展。三是要完善相关文化业态,利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强大感召力与辐射力开发相关文化旅游产品、地方特色产品、饮食文化和民俗文化,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密切联系起来,为文化强省之路注入活力。
8.做好大遗址考古发掘和保护利用工作
按照世界惯例,借鉴上述三国考古发掘和保护利用的具体做法,进一步修改完善永顺老司城、长沙铜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规划,抓紧制定里耶、汉长沙国王陵遗址的考古工作规划及方案,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加快建设步伐,把老司城、铜官窑、里耶以及汉长沙国王陵遗址建成国内一流的考古遗址公园和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示范基地。(2011年6月15日8版)
(作者系湖南省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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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文物信息网 2011-06-15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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