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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第194期头版文章之一。
本报讯(记者 张微)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实施。该法让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真正步入有法可依阶段。记者从文化部6月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6月11日是我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文化部将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主题确定为“依法保护,重在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共6章45条,分别为总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法律责任和附则。《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一次从法律上界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规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将各级政府部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上升为法律责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开启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篇章。
“文化遗产日”期间,文化部等有关部门将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举办“依法保护,重在传承——《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展”、“薪火相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师徒同台展演”、“我们的精神家园·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及“册府琳琅,根脉相承——中华典籍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展”等活动。
据悉,5月底,国务院批准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91项,扩展项目164项。目前,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共计1219项。(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刊网 2011-6-7 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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