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芦笙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融水苗学会会长 戴民强
芦笙是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一带苗族同胞喜闻乐见的民族乐器,也是苗族人民文化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苗族社会生活、宗教信仰、风俗人情、婚姻恋爱、审美观念等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人们说,芦笙是苗族文化的心脏,是苗族人民心中的圣物。
在融水大苗山的苗岭山村,人人喜欢吹芦笙,村村寨寨都制作一堂芦笙,大部分家庭还都有一把小芦笙,一个村寨少则几十把,多则上百把。节日坡会、村寨交往、红白喜事、婚姻恋爱都有芦笙吹奏。苗家的喜怒哀乐都可以通过芦笙来表达。苗家有句俗话:“芦笙不吹响,谷子不发秧;芦笙一吹响,脚痒手也痒。”芦笙伴随着苗家度过漫漫的长夜,也为苗家迎来了光明。芦笙被喻为苗族的母亲,也被誉为打开苗胞心灵的金钥匙。种种迹象表明,芦笙起源于苗族,是苗家首创,然后才推广至侗、壮、瑶、水、仫佬等民族中去。
融水芦笙气势磅礴,声音洪亮,悦耳动听,激情奔放,其浓郁的民族气息、地道的区域习俗、隆重的节日气氛在其他地区极其少见。芦笙的响亮与芦笙的数量没有必然关系,一堂芦笙只要达到30把左右,响亮度就定型了。比赛中并不在于芦笙多而取胜,而在于芦笙师傅的制作水平。好的师傅每年秋收后就被各个村寨争先恐后地“抢”去了,一直到年三十晚上才回到家。
文化积淀场与乡村文化旅游开发--以苗族枫树文化积淀场为例
广西民协副主席 过竹
不少民族有表现该民族的族源图腾、发展历史、风情习俗、心理特征、伦理道德、审美意识、歌舞戏乐等综合文化形态的“大窗口”,从中可以看到部族形成之后一代又一代民族文化运行的轨迹。这个“大窗口”就是“文化积淀场”.
枫树,是苗族的主要崇拜神物之一,属于植物图腾崇拜。对枫树崇拜,确定枫树与自己的祖先有着血缘关系的同时,出现了一个神话与民俗文化揉为一体的文化积淀场,它至今仍作用于苗族崇枫地区人们的社会生活。在黔东南和雷山县,枫树作为护寨神树在村头寨尾挺拔竣秀的现象十分常见。枫树神话文化从产生、成熟,到形成一种综合的文化积淀场,出现一个复杂的文化现象,是有着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并在其发展中融入一些与枫树无直接关系的文化因子。从派生到融汇,这就是苗族文化积淀场的特点。
“枫树人文生态保护区”,是指具备枫树文化产生、传承与发展的自然与人文生态环境的区域。常言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样,一种自然生态环境孕育一种文化。枫树文化的产生与自然生态和社会人文环境是分不开的。
在乡村旅游成为都市时尚的今天,如何才能将枫树文化的文化资源转换成文化产品?只有借助于旅游乡村平台,将枫树文化通过旅游媒介转换成旅游文化产品,才能使之产生社会经济效益。让枫树文化获得传承与发展的经济推动力的同时,走入更为广阔的社会生活空间,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因此,建立旨在推动枫树文化发展的“枫树人文生态保护区”,催醒沉睡千百年的枫树文化,令其在乡村旅游市场里焕发勃勃生机。
“枫树人文生态保护区”必须有浓郁的枫树文化氛围,枫树文化还在民间广为流传,作为广大民众的精神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为重要的是,该区域至今还在传承着枫树文化,这种传承又都是群众性的。同时,该区域还必须有与人文文化相匹配的自然环境。
要实现理想的枫树神话人文生态环境不是一时之功就能够实现的,这就要求从点滴做起、持之以恒。只有将人文环境培育好了,“枫树人文生态保护区”才会获得生命之源,产生永恒的文化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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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艺术报 2011年02月14日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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